大荔縣教育局關於深入開展中國小陽光體育運動展示活動的通知

該通知發布於2014年3月3日。檔案號:荔教發〔2014〕22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教育局關於深入開展中國小陽光體育運動展示活動的通知
  • 類型:通知
各中國小、幼稚園:
為了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激勵廣大中小學生積極參加陽光體育鍛鍊,養成良好的運動習慣,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增強身心健康發展,培育健康活潑的校園文化和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按照縣局2014年工作要點安排,決定舉辦中小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展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教育和學校體育工作的要求為指導,中國小陽光體育活動以育人為根本宗旨,通過人人參加陽光體育鍛鍊活動,增強學生身體素質,促進學生健康成長,陶冶學生情操。
二、活動主題
中國小陽光體育展示活動主題是健康、文明、育人、向上。堅持“健康第一,全面育人,增強活力,強健體魄”的理念,引導廣大師生廣泛參加體育運動,促使“每天鍛鍊一小時,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輩子”的學習生活方式深入貫徹。
三、活動內容
中國小陽光體育按照“人人有項目,班班有活動,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賽,校校有特色”的發展方向和要求,展示活動每學年組織一次,要求全縣中國小全體學生參與。各學校要根據本校的實際和學生的身心特點,結合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創建和地方體育特色項目,抓好“一校一品”,每個學校選一到兩個特色體育運動項目作為體育課的一部分內容,不斷充實中國小校大課間和課外體育活動內容,加強學校體育社團和體育俱樂部及快樂體育園地建設,廣泛開展學校集體體育項目競賽,開展冬季長跑及具有鮮明特色的體育活動,促進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的落實。學校參考開展的活動項目:
1、舉辦學校特色體育活動暨“體育、藝術2+1”項目觀摩展示;
2、檢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驗收;
3、舉辦籃球、足球、桌球、田徑等單項比賽;
4、以學校為單位利用課外活動時間和雙休日舉辦各種形式的體育主題報告、體育講座、體育知識競賽、體育表演、體育比賽、體育遊戲、校園集體舞、廣播體操、體操健美操、器械操、武術操、花式籃球、跳繩、太極拳、踢毽子、跳皮筋、佇列隊形等趣味運動會,以促進體育為內容的美術、書法、攝影作品展覽等活動;
5、舉辦體育活動展示、優秀班級、優秀個人活動。
在此基礎上舉辦大荔縣中國小陽光體育運動展示活動(學校特色體育展示活動暨“體育、藝術2+1”項目觀摩展示),縣局將適時召開大荔縣中國小陽光體育運動推進大會。
四、活動目標
通過開展中國小陽光體育展示活動,到2015年,全縣《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合格率達到96%以上,優秀率達到30%以上,60%的學生能夠熟練掌握兩項體育運動技勇,學生耐力、力量、速度等體能指標明顯提高。
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2014年3月-4月10日,各校組織並開展活動,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學校體育運動展示活動方案,要求活動形式靈活多樣,圍繞素質教育的總體要求,根據學校體育教學工作任務,學生心理、生理髮展規律和特點,學校場地設施建設和體育器材配備,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科學安排陽光體育活動,選好活動項目,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陽光體育活動。
第二階段:檢查督促:2014年4月11日-20日,為推動、普及陽光體育活動,縣局活動領導小組對各校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縣教育網將開闢陽光體育活動專欄,對各校活動情況進行及時宣傳報導。
第三階段:現場促進階段;2014年5月,縣教育局根據各學校陽光體育活動情況將選擇活動紮實,內容豐富,形式新穎的學校召學區開現場會,推進活動的深入開展。
第四階段:2014年6月份,為各校陽光體育活動成果展示,總結及材料上交階段,各校推薦有特色,深受學生喜愛的陽光體育活動項目,將活動成果刻錄成光碟上報縣教育局體藝衛股,參加縣教育局組織的評比。
第五階段:鞏固提高階段。2014年9月-10月,在上半年活動的基礎上,補充完善活動方案,使活動更加讓學生喜聞樂見,更加行之有效。舉辦大荔縣中小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推進大會,對各校上報的陽光體育活動成果進行集中評選、展示,表彰一批活動先進集體和個人,開展一次交流研討活動,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獎勵辦法
本次活動設先進集體22個(高中組2個、國中組10個、國小組10個),先進個人72名。先進集體根據各校陽光體育活動開展情況、材料上報及成果展示組織情況進行聯評。先進個人由各校自行推薦一名教師或者行政管理人員參加聯評。
七、為加強對我縣中國小陽光體育展示活動的領導,確保活動的順利實施,縣局成立“大荔縣陽光體育展示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李繼續
副組長:郟京武 李雙泉 穆全喜 周 明 寇鎖民
李岳峰 朱衛國
成 員:張宏社 王永華 陳柏林 潘洪亮 魏繼紅
肖才寶 陳 磊 劉天德 古 軍 趙偉宏
姚文軍 周 斌 殷鵬毅 房建平
組委會下設辦公室:
主 任:李岳峰
副主任:肖才寶
成 員:屈立榮 趙 強
八、活動要求
1、認真學習,轉變觀念,達成共識。各校要認真學習,積極貫徹《義務教育法》、《體育法》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加強制度建設,提高管理水平,推進科學研究,促進學校體育工作水平不斷提高。全面落實“人人都是體育運動指導者”的理念,鼓勵所有學科教師投身陽光體育工作的組織指導之中。
2、加強領導,保障時間,形成制度。各校要充分認識舉辦陽光體育展示活動的意義,成立學校陽光體育活動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活動的領導。要確保陽光體育活動的時間排入作息時間表,建立陽光體育活動效果評價機制,保證陽光體育展示活動的質量。
3、廣泛宣傳營造氣氛。各校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制定運動宣傳標牌,運動口號,營造良好的校園體育文化氛圍,使廣大師生了解活動的目的、意義、時間、內容和要求,積極踴躍地參加到各項體育活動中來。讓學生到陽光下,到操場上,到大自然中陶冶情操。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形成“有計畫、有措施、有檢查、有激勵、有總結”的五有工作機制。要以創建陽光體育展示活動為契機,大力創建“陽光體育示範校”,不斷總結經驗,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形成品牌特色,進一步提高學校體育工作水平。也可邀請學生家長、新聞媒體、共建單位、社會名人參與聯誼活動,給陽光體育活動增光添彩。
4、加大投入,精心組織,確保全全。各校要不斷完善體育教學活動設施,加大經費投入,充實活動器材,確保體育教學和師生廣泛參與的可能性。各校要在全面抓好學校體育的基礎上,精心組織、認真策劃,有步驟地搞好陽光體育展示活動期間的各項活動,使各項活動紮實有效。在各項活動中要注意把各種形式的體育活動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體育藝術2+1”項目和體育集體競賽項目活動的開展有機結合起來。要求各校舉辦多層次、多形式的學校體育競賽。縣局要求各校今後每年要組織開展綜合性或專項性的學生體育運動會,至少每年舉辦一次田徑為主的運動會(或體育節)及兩次以上小型(或單項)體育比賽。學校體育活動要注重普及性、經常性、趣味性。同時,重視加強體育活動的紀律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確保陽光體育活動順利開展。
5、做好活動總結。每年的陽光體育展示活動結束後,各校針對體育活動開展情況認真總結,並將書面總結及實施方案報縣教育局體藝衛股。
附屬檔案:大荔縣中小學生陽光體育展示活動優秀組織單位評選條件
2014年3月3日
大荔縣中小學生陽光體育展示活動
優秀組織單位評選條件
1、陽光體育展示活動納入學校的年度工作計畫;
2、陽光體育展示活動領導重視,各部門配合密切,協調一致,做到有方案、有落實、有總結;
3、陽光體育展示活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做到學校有方案,班班有活動;
4、陽光體育展示活動組織精密,措施有力,工作紮實,成效顯著;
5、積極組織學生參加縣局統一組織的陽光體育展示活動,並獲得較好成績;
6、通過陽光體育展示活動的開展,學生體質健康和運動技術水平顯著提高,全體學生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測試達標率和體育兩項技能掌握居同類學校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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