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開展優秀教學成果評選活動的通知

基本信息,參評對象,評選範圍,評選要求,評選辦法,注意事項,

基本信息

荔教研發(2007)25號
關於開展優秀教學成果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中心國小、初級中學、直屬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深入開展,強化教學研究,改進教學方法,探索新的教學模式,總結與推廣優秀教學成果,不斷提高廣大教師的專業素養和科研水平。現就我縣優秀教學成果評選活動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參評對象

全縣教育系統的廣大教師和各級各類教育行政幹部均可參加。

評選範圍

凡自己親自撰寫的教育教學經驗總結、課後反思、調查報告、教學設計、製作的多媒體課件、課堂實錄、教具等科研成果,均可參評。

評選要求

1、參評教研成果統一用標準A4紙列印,文字文本和電子文本同時上報。
2、參評教研成果必須填寫“大荔縣年優秀教學成果評選稿件封面”(見附表)。
3、參評教研成果要註明學科和分類(詳見附表)。
4、參評教研成果要有瞻前性,觀點新穎,符合教改方向,具有實用性,避免重複性研究和借鑑性不強的研究。使用他人觀點必須註明詳細出處(書刊名稱、作者、出版社、頁碼)嚴禁抄襲或網上下載,一經發現,通報全縣,從嚴處理。

評選辦法

教學成果每年評選兩次,六月份一次,十二月份一次。屆時縣上聘請教研員、名師、學科帶頭人等組成評審會,按學科分組進行評選,經複審後,公布評選結果,頒發獲獎證書。對工作突出的單位頒發優秀組織獎

注意事項

1、各鄉校要高度重視,紮實安排,把此項活動作為促進教研工作、提高教師素質、提升教學質量的大事來抓,組織教師認真總結、反思,積極撰寫教研成果,按時上報。
2、教職工撰寫的論文應在本校內進行交流,這樣既提高了教師素質,又注重了過程,也是教研成果體現使用價值的過程。同時,要把教學成果的評選結果作為教師晉升職稱的重要條件之一。
3、將部分獲獎成果推薦參加市上教學成果評選活動或在《大荔教育》發表,請各同志保管好成果原件。
二00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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