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做好第八屆“師德模範”“十佳師德標兵”評選工作的通知

為了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抓好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建設,建設一支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教師隊伍,推動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和諧校園建設再上一個新台階,經研究決定繼續在全縣開展“師德模範”及“十佳師德標兵”評選活動。

評選條件,名額分配,材料要求,

評選條件

各學校,各基層工會:
2009年,我縣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及師德建設取得了可喜成績,各學校,各基層工會能夠在本單位深入開展學習新《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活動,廣大教師能以師德標兵為榜樣,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為我縣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教育質量的提高做出了積極貢獻。
為了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抓好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建設,建設一支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教師隊伍,推動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和諧校園建設再上一個新台階,經研究決定繼續在全縣開展“師德模範”及“十佳師德標兵”評選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師德模範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貫徹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榮辱觀,敬業愛崗,遵紀守法,立志獻身教育事業。
(2)自覺加強業務修養,不斷探索新的教學規律,實踐新課程理念,努力提高教學質量,成績突出。
(3)積極推行素質教育,面向全體學生,關心愛護每一位學生,注重培優幫差,成效顯著,受到師生好評。
(4)教書育人,誨人不倦,勤奮務實,具有開拓創新精神。
(5)2008—2009學年度教師職務考評為優秀格次者。
(6)無違犯《渭南市中國小教師六不準》者。
2、“十佳師德標兵”評選條件
除須具備師德模範六項條件外,且為2006—2007年度以來,本人有2年考核為優秀格次,在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中表現穩定,求真務實,無私奉獻,有重要貢獻。近兩年來榮獲縣優秀教師,縣優秀班主任等稱號者,或者多年來紮根邊遠學校,立志教書育人,學生、家長反響好,教育教學效果顯著者,可優先申報(上報時要帶獲獎證書原件,並如實填寫獲獎情況)。

名額分配

縣局評選表彰“師德模範”80名,“十佳師德標兵”10名,各鄉(鎮)中心國小、國中、直屬單位推薦師德模範1名,同時推薦符合條件的“十佳師德標兵”參加縣上聯評。

材料要求

1、“師德模範”、“十佳師德標兵”單行材料各1份,1500字以內,A4紙列印。
2、填寫“師德模範”、“十佳師德標兵”申報表一份。
以上兩個材料務於7月20日前報縣局工會辦,逾期不再辦理。
附表:1、師德模範申報表
2、十佳師德標兵申報表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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