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行署公路管理處

大興安嶺行署公路管理處是對大興安嶺地區公路管理的政府機構,主要工作是進行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
(二)制定全區公路發展規劃,編制公路建設、養護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計畫執行中發生的問題;對公路建設養護工作進行檢查和獎懲,採取措施提高路況,保證暢通。
(三)依法實施路政管理,處理違章、保護路產,維護公路養護施工的正常秩序。
(四)組織公路現代化養護,現代化管理技術的開發,負責交通情況調查和路況登記,培訓公路專業人員,改善技術裝備,交流先進經驗,提高公路管理水平。
(五)調查研究和統計上報公路情況。根據交通量的大小,及時對現有及邊防公路進行改造。
(六)承辦轄區內公路建設改造和大中修工程的設計、施工等管理工作。
(七)全面抓好本單位本系統文明建設。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地區公路管理處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和政務公開、保密、信訪、外事等工作;負責視頻系統的正常維護及網站建設工作;負責各種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和信息的反饋,搞好調查研究工作;負責行政年度工作要點和行政工作總結,督辦行政會議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和使用,辦公用品的購置、發放,報刊信件的收發工作;負責機關車輛、水電、供暖、環境衛生及管轄區內安全防火工作。
(二)工會
認真貫徹《工會法》,努力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聽取職工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工作。積極組織開展民眾性文體活動,更好地豐富職工的文體生活,全面提高職工的綜合素質;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推薦、評選工作。切實履行民主參與職能,組織和代表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參與有關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討論,充分發揮工會的作用。收繳、管理和合理使用工會經費;負責女職工和計畫生育工作。
(三)統計科
負責養路費收支計畫的執行;負責工程執行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及完工後路況變更的內業錄入工作;負責每年國、省道的車速調查及每兩年一次的國、省、縣、鄉公路比重調查的組織檢查和匯總工作;負責組織統計、交調年報工作,按著路況變更數據對全區的路線、橋涵進行變更匯總上報工作。
(四)財務科
組織制定公路行業財務會計規章制度;承擔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專項資金管理、預決算、政府採購、信貸等有關工作;編制財務收支計畫,合理安排資金的使用;執行《審計法》及有關審計規章制度,負責全區公路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醫療保險工作。按《會計法》規定標準和範圍支付費用,認真審核原始憑證,正確編制記帳憑證。合理組織會計核算工作,參與施工核算管理,正確核算施工管理的經濟效益。組織全面經濟核算工作,落實經濟責任制;負責對全區獨立核算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
(五)政工科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委和處總支的各項決議。組織機關幹部職工政治理論學習,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動態,並協助作好乾部考核工作。協助總支抓好黨務工作,做好黨員和積極分子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和掌握勞動工資政策,負責職工調轉人事變動以及職稱評定、工資調整等工作。掌握全區公路系統的人員情況,建立系統人員情況資料庫,並隨時更新。每年對人員情況進行審核,對做好統計上報工作。負責目標責任制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六)工程科
負責公路大中修改建工程和大中小橋樑等項目的勘測設計工作,並落實監理人員。根據設計檔案和工程量清單等資料製作標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作。檢查、監督施工質量,了解施工進度,使工程費用、質量、進度有機結合,達到最優。嚴把質量關,做好工程的交工驗收工作
(七)職教科
按照國家人才培養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區公路系統人才需求的實際,制定職工教育培訓計畫和長期規劃,抓好職工教育工作;指導基層辦好各類培訓班,做好培訓的考核、驗收和發證工作,負責公路系統站(段)長崗位培訓、重點工種工人的技術培訓;負責在職職工的進修和繼續教育工作及有關智力引進工作。
(八)機械物資供應科
負責全區公路機械設備統一管理,參與全區機械設備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實施。編報全區機械設備購置、分配、封存、改裝及更新,報廢審批和上報工作,對本地區內各單位間設備進行平衡調動,並報省備案。負責全區機械設備技術檔案、卡片的建設,做好各種技術資料的統計和積累工作。定期組織機械設備管理評比,主要設備進行技術狀況評定,紅旗設備檢查工作。負責機械設備檢修計畫的落實和檢查,保證設備完好率。負責全區設備操作證的考發工作,參與設備重大事故處理,組織對機務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工作,並對各項經濟定額和技術指標進行考核。
(九)養路科
負責全區國省幹線公路養護生產年、季、月計畫的下達;負責公路自然災害的預測、上報工作;負責公路綠化、美化工作的組織與實施;負責公路養護質量的檢查與評定,以及小修保養工程的檢查與驗收;負責全區各站幹線公路養護考核、評比工作;負責全區國、省幹線公路養護工作的檢查、指導、新技術、新方法的推廣與套用;負責橋、涵的養護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橋樑養護工作制度,對險橋、涵提出維修加固方案負責公路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工作;負責高等級公路清雪的組織與實施;負責高等級公路養護計量與支付工作。
(十)路政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路政管理規定》賦予的路政管理許可權,檢查、指導、總結全區地區路政管理工作,依法維護路產路權。審理地區範圍內路政許可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事宜,按規定許可權報省公路局審批。負責組織本地區重大路政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具有複議職能的路政機構,做好路政申訴案件工作,管好路政複議檔案。負責核發全區路政管理人員服裝以及裝備器材的配發和管理工作。
(十一)地方道路科
負責全區地方道路規劃、建設、養護計畫的下達;負責定期檢查地方道路養護質量;負責地方道路養護工程小修保養工作的檢查驗收;負責地方道路的全面養護和科學養護,綠化美化工作。
(十二)設計科
承擔三、四級公路和大、中橋的測設及相關業務。參與高等級公路和技術複雜的特殊工程項目的技術方案決策工作,參加優秀勘測設計項目的評定、科技成果的鑑定和重大技術質量事故的分析評定處理以及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廣使用的鑑定工作。組織勘察設計工程項目的視察、審定視察報告或紀要,並編寫事先指導書,對勘察工程項目進行中間檢查負責所承擔項目的原始資料、設計底稿、底圖、計算書、說明書及施工設計圖等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十三)總工辦
負責公路行業技術管理、技術協調工作,指導公路技術標準使用;組織編制公路養護管理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技術工作計畫,組織技術管理的改革和科研、技術攻關等;負責組織技術管理制度、技術標準制(修)訂工作。負責對外技術的歸口管理,審查業務部門對外的技術公文、要件;負責科研項目的管理,組織科研項目的立項、實施、鑑定和報批等工作;組織檢查、考核技術工作計畫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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