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行署糧食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行業管理法律法規。負責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編制全區糧食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一)職責分工,(二)事業單位,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行業管理法律法規。負責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編制全區糧食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組織實施國家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收購預案,負責救災糧、軍隊用糧等政策性糧食的管理和供應。提出收購、儲存、動用地方儲備糧的建議。
(三)負責全區糧食流通行業管理,組織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的實施。加強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以及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和糧食供求、質量、價格等信息制度的監督檢查。
(四)提出全區糧食流通產業發展建議,指導糧食產業的科技進步和糧食產業化經營,組織開展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加強對農民儲存糧食的技術指導與服務,降低糧食產後損失。
(五)負責地方儲備糧行政管理工作,代管國家、省儲備糧。貫徹執行並組織實施國家、省糧食質量標準、原糧衛生標準和監測制度,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等環節的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對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六)擬訂全區糧食收購、儲存網點布局規劃,提出全區糧食倉儲、物流建設建議,擬訂全區糧食加工業發展規劃、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區內糧食產銷之間的平衡、調劑和糧食調運,組織開展糧食產銷合作。
(七)組織實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改革工作。
(八)承辦地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行署糧食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政治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幹部管理、計畫生育、紀檢監察和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指導糧食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及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安全保衛、督查督辦、保密、信訪、檔案、信息等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管理;擬訂糧食工作規範性檔案;負責糧食監督檢查工作,指導糧食行業法制教育培訓及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受理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
(三)調控科
提出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的建議,擬訂全區糧食總量平衡、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和糧食市場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糧食進出口和運輸計畫;指導和管理地方糧食儲備;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糧食流通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糧食產銷合作。
(四)倉儲物流管理科
擬訂全區糧食收購、儲存網點布局,提出全區糧食倉儲、物流建設建議並協調落實;負責糧食倉儲行業管理、為農民糧食產後減損提供技術指導與服務;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糧食接收、乾燥、儲存和安全生產等工作;組織政策性糧食收購、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地方糧食質量標準的實施,承擔糧食質量、原糧衛生和糧食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糧食收穫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協調農村糧政工作;負責全區軍供糧源的協調、籌措,擬訂全區軍糧供應網點規劃,參與指導對軍糧站的管理,保證軍糧供應政策和任務的落實。
(五)行業指導科
負責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產業發展戰略的綜合調研;擬訂全區糧食流通產業建議、糧食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行業科技工作和糧食產業化經營;指導協調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工作;組織糧食行業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聯繫糧食行業協會組織;承擔部門預算及有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經營管理工作;協調落實糧食收購資金和有關稅收、財政、財務等政策。

其他事項

(一)職責分工

1、行署糧食局配合地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糧食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鑑定、查處、行業監督等有關工作。
2、行署糧食局受行署委託,負責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編制全區糧食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提出全區糧食進出口計畫;擬訂全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區糧食流通及倉儲設施建設建議。行署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協調全區糧食的總量平衡,提出全區糧食進出口計畫,編制糧食流通及倉儲設施建設計畫,負責爭取國家、省建設項目和投資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

(二)事業單位

1、大興安嶺地區糧油檢驗監測站
地區糧油檢驗監測站為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對全區儲存的政策性糧食質量進行監測;對糧油鹽、飼料、糧食製品的品質、衛生質量進行檢驗、檢疫和監測。
2、大興安嶺地區鹽務管理局
地區鹽務管理局為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區鹽業行政管理工作。

地理位置

大興安嶺行署糧食局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鄂倫春自治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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