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大化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隸屬於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化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大化瑤族自治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管轄區域

大化瑤族自治縣

主要職責

根據《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大化瑤族自治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批覆》(大政辦復〔2002〕24號)精神,我局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基本方針政策;編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編制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增加人員計畫和工資基金的審批。
(二)研究制訂全縣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組織實施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統籌管理全縣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城鄉勞動就業工作,擬定促進城鄉就業的措施,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服務體系;規範職業介紹行為;擬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劃和措施,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綜合管理用人單位勞動力流動,異地招工及政策性就業安置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全縣非領導職務國家公務員、其他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考計畫和錄用的審批。
(四)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專門人才規劃、培養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推行就業準入制度和勞動預備制度;管理、協調、指導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組織、協調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各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五)負責全縣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制定人才流動的具體規定,組織各類人員合理流動,發展規範人才市場;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技術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綜合管理全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國家下達的援建項目、重點建設項目所需人員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員的選調、安置工作。
(六)參與企業改革整頓工作,指導企業人事制度、勞動用工、分配製度改革;巨觀調控全縣企業工資總額,指導企業內部分配,擬定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方案。
(七)綜合管理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晉升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單位職工的離休、退休、退職管理工作。
(八)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指導協調各部門的全縣性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
(九)負責制訂上級下達給我縣軍轉幹部安置任務的具體分配方案和培訓任務的具體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綜合管理全縣社會保險工作和社會保險事業機構,擬訂全縣社會保險發展規劃;組織指導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及生育保險制度改革;監督、檢查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
(十一)負責全縣機關政府系統一般幹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人事爭議仲裁和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協調、管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審查並辦理各種用工所簽訂的勞動契約鑑證手續。
(十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及有關政策規定,依法進行各項勞動監察對違反勞動保險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制止或依法予以處理、處罰。
(十四)實施女職工、未成年人及特殊工種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對全縣境內各種工傷事故的調查、結案處理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點:大化縣人力資源市場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職責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及及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綜合管理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保障法規建設和宣傳工作,起草本局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綜合性檔案;負責電文處理、公文審核、文稿列印、機要保密、通訊收發、文書檔案、政府系統一般幹部檔案、機關企事業工人檔案、人事代管檔案、流動人員代管檔案及其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處理來信來訪等工作;負責本局日常行政管理,制定本局行政管理有關規章制度;負責領導指示、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管理本局公共資產,管理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的有關工作,負責本局車輛的管理和使用安排。
辦公地址:縣人力資源市場綜合樓三樓
(二)計畫調配股職責
負責草擬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和巨觀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畫並進行調控;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單位補充人員計畫,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貫徹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輪崗、交流、競爭上崗等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制訂全縣機關國家公務員錄用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實施、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指導和協調縣府部門、各鄉鎮招收錄用科員以下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以及選拔中層領導競爭上崗的考錄工作;負責縣政府各部門科員以下國家公務員及其他工作人員招考計畫和錄用審核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的資格審查和錄(聘)用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辦理工人招工和調配的有關手續;負責上級下達的高校畢業生指令性分配計畫的組織實施。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的政策,編制全縣年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各部門鄉鎮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隨調配偶工作安排情況;負責組織全縣軍轉幹部安置培訓和安置宣傳工作,對自主擇業轉業幹部安置管理工作進行統一領導和監督,負責自主擇業轉業幹部退役金的統計、預算、申報、審核、核撥和調整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檔案接轉和管理;指導自主擇業轉業幹部管理機構做好服務和管理工作,承辦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事項,探索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軍轉幹部安置制度。

辦公地址

縣人力資源市場綜合樓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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