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貿易

境外貿易是指一國投資者在某外國設立商行,就地從事經營該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貿易。其貿易商品的進出口均無須經過商行經營者所屬國國境,也不反映在該國對外貿易統計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境外貿易
  • 概述:在國外投資開辦自己的貿易公司
  • 又名:海外貿易、對外貿易
  • 屬於:國際貿易的一種
概述,境外貿易在貿易的作用,我國的境外貿易發展情況,中國境外的貿易機構也有兩種形式,我國的境外貿易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概述

境外貿易是國際貿易的一種,又稱海外貿易、對外貿易。是通過在國外投資開辦自己的貿易公司進行貿易。自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境外貿易發展迅猛,加強了中國與世界的貿易聯繫。

境外貿易在貿易的作用

設立境外貿易公司和常駐機構對發展對外貿易有著重要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深入開展市場調研。境外企業能認真了解駐在國和鄰近國家經濟貿易情況及政策法令;調查當地市場對商品質量、款式、花色、規格、包裝裝潢的要求;掌握市場動態需求變化,蒐集國外經貿信息,及時反饋國內。
2、為進出口貿易服務。境外企業能保持與國外客戶的經常聯繫,建立和健全銷售網,疏通和擴大銷售渠道。與此同時,及時和經濟地進口國內市場急需的原材料、先進技術和設備,並為國內臨時出訪小組提供優質服務,成為國內外貿易聯繫的重要紐帶。
3、增加外匯收入。在資本主義商品經濟中的企業都是以營利為主要目的。中國境外貿易公司藉助身在國外的有利條件,採用國際上各種靈活貿易作法,不斷提高企業的自主經營能力,使生意愈做愈活,買賣越來越大,為企業積累資金,為國家賺取外匯。
4、培養一批專業人才。通過境外貿易公司的實際工作,外貿幹部可在實踐中學習資本主義企業的經營管理,提高業務能力,擴大知識面,培養造就出一批熟悉國際貿易和專業知識的外貿人才,為今後發展以“貿易為主,多種經營”的國際化企業積蓄骨幹力量。
5、大力引進外資。境外企業能在國外積極介紹中國的投資環境,推薦和介紹合資項目,提供各種諮詢服務。有的境外企業單獨或與外商合資在國內向有關企業投資建廠。有的企業開展“三來一補”業務,開闢和擴大國內的生產基地,增加出口貨源。境外企業在國民經濟的發展過程中顯示了外引內聯的積極作用。
與對外貿易不同,境外貿易進一步加強了與世界其他各國的貿易交流,業務辦理起來更為方便,隨著世界貿易往來的更加頻繁,境外貿易必將有著更寬廣的發展。

我國的境外貿易發展情況

境外貿易不但是國際貿易中必要的一種貿易方式,同時也體現了一個國家的經濟能力,因此各個國家都積極的開展境外貿易活動。我國的境外貿易發展迅速,成為我國一種重要的貿易方式
目前除個別情況外,中國的外貿、工貿、地方貿易公司以及具有外貿經營權的生產企業,都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單位,全部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因此,這些公司在國外投資興辦獨資貿易公司實質上部是中國國營企業在海外的延續,是國有資產的一部分。資本主義的經濟環境和經營方式並不改變境外獨資企業的社會主義性質。境外合資企業則是社會主義國家所有制與資本主義私人所有制這兩種經濟成分並存的一種經濟組織
隨著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集體所有制企業、外資企業和私人企業也開始在中國境外組建貿易公司。海外投資將呈現以全民所有制為主,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經濟特徵。
中國境外貿易公司的組織形式一般均是有限責任公司。按出資方式分為兩種:
1、獨資公司,由中方出資單位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自承擔企業經營的全部責任,獨自擁有企業的全部利潤。這種方式創業初期困難較多,經營風險較大,但便於企業的經營管理。因此,具有一定外貿實力和良好商業信譽的外貿、工貿公司,多採取獨資方式。
2、合資公司,中外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聯合投資,共同承擔企業的經營風險,並按出資比例分攤合資企業的利潤和虧損。這種方式往往是在中方缺乏外匯資金和客戶關係,不掌握國外經營管理經驗和某一專業知識,以及希望利用合資一方的貿易渠道迅速打開市場的情況下採用。合資企業成功的關鍵在於選擇願意合作、資信好、經營能力強、熟悉市場情況或專業技術的合資夥伴。
另外,還有合作經營的方式。根據這種方式,中方不用出資,也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是用某一出口商品或某一商標的專銷權作為合作條件,並按照雙方協定的規定,按該商品經營額或佣金的大小,得到相應的報酬和分紅。但從法律上講,中方不是合資方。中國外貿公司通常把合作經營作為向合資企業過渡的一種形式。

中國境外的貿易機構也有兩種形式

1、公司代表處,是經向駐在國有關部門登記註冊的、公司在國外的業務聯絡和服務機構。代表處不是獨立法人,不能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2、常駐貿易代表和小組。常駐代表只持有駐在國長期簽證,從事公司的業務聯絡和服務工作。

我國的境外貿易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起步較晚,發展迅速。1979年中國在境外開辦了非貿易性公司。1980年初,中國的外貿專業進出口總公司開始在國外組建貿易公司。1984年初,中國境外貿易公司已達60多家。到1987年底,經批准在國外開辦的貿易公司已有近200家,其中獨資企業110多家,合資企業80多家。隨著中國對外開放政策的實施,愈來愈多的企業要求走出去做生意,境外貿易公司的數量將會不斷增加,企業的經營規模也會不斷擴大。
2、遍布全球,相對集中。中國境外貿易企業和公司代表處等常駐機構遍布世界50多個國家。但是主要集中在與中國進出口貿易額較大的已開發國家。例如,中國設在美國、日本、聯邦德國的貿易公司和常駐機構就有160個左右,約占中國境外貿易公司和常駐機構的一半。
3、投資額不大,經濟效益尚好。截至1987年底,中國境外貿易公司的投資額大約在5000萬美元左右。與中國境外非貿易性企業的投資額相比,貿易公司的投資額較少。這是由於除了貿易公司經營活動並不複雜、所需資金有限外,還由於國內母公司可以給子境外企業延期付款的優惠條件,通融企業資金,減少境外企業一次性投資。總的來看,不少境外貿易企業的經濟效益尚好,有的企業兩、三年後就能收回全部投資額。
4、從合資轉向獨資。在國外投資初期階段,各外貿公司多採用合資公司或合作經營的方式。隨著海外工作經驗的積累以及對重點國家的法律和市場情況的進一步了解,很多外貿公司認為獨資公司的方式較為有利。獨資貿易公司只要具有素質較好的外貿幹部和較穩定的貿易渠道,就能在國外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目前,中國境外獨資貿易公司的總數超過了合資貿易公司。
5、經營方式,靈活多樣。境外貿易公司可借鑑資本主義的經營方式,廣泛開展各種商業活動。例如:委託代理,收取佣金;買斷自營,賺取差價;存倉分撥;批發零售;展銷結合;寄售業務;資金融通對銷貿易;期貨買賣;補償貿易,套匯保值等。只要駐在國法律允許,一切國際上行之有效的經營作法,境外公司均可以採用。
6、一業為主,多種經營。境外貿易公司除了經營進出口貿易外,在國外站穩腳跟以後,經營方向也開始向海運、產品設計、生產企業、包裝業、房地產、旅遊、金融等領域滲透,呈現了跨國界多元化經營的趨勢。
我國的境外貿易方式和範圍不斷的擴大標誌著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同時境外貿易也促進了中國和駐地國的經濟貿易發展,加強了中國與世界的貿易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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