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面清單”原指經濟社會管理中的一種管理方法和手段(參見詞條: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又稱為“否定清單”、“負面列表”、“否定列表”,是相對於正面清單而言的概念。它是指僅列舉法律法規禁止的事項,對於列舉以外的事項,法律法規不會進行干預,市場主體有行為的自由。
2024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公廳出台了一個行政規範性檔案《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4〕17號),該通知檔案中提出在2024年組織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將“負面清單”這個詞引入基礎教育管理領域,列舉出12條內容的“基礎教育規範管理負面清單”,並在通知附屬檔案中列出了基礎教育規範管理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礎教育規範管理負面清單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布時間:2024年5月14日
- 成文時間:2024年4月30日
- 發文字號:教基廳函〔2024〕17號
發布背景
清單內容
- 嚴禁校園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義,放任重大校園安全隱患,發生重大事故後瞞報謊報、處置不當。
- 嚴禁校園內發生以多欺少、以強凌弱、以大欺小等學生欺凌行為,或教師漠視、縱容學生欺凌行為。
- 嚴禁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對學校進行考核排名、下達升學指標,對教師進行排名、獎懲。
-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各類競賽證書、社會培訓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 嚴禁布置超過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總量和時長的作業,或布置重複性和懲罰性作業。
- 嚴禁違規選用教材教輔,或以任何形式強迫、誘導學生通過指定渠道購買圖書、電子產品、教輔材料、文具等。
- 嚴禁學校違反收費管理規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剋扣擠占挪用發放給學生的各類資助資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