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指參保人員退休時領取國家法定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算辦法,包括計算基本養老金的基數、比例(或係數)以及計算公式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 釋義:參保人員退休時領取國家法定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算辦法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指參保人員退休時領取國家法定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算辦法,包括計算基本養老金的基數、比例(或係數)以及計算公式等。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指參保人員退休時領取國家法定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算辦法,包括計算基本養老金的基數、比例(或係數)以及計算公式等。...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第十三條 參保人員繳費年限滿15年、因傷病等原因退職的,自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為其辦理退職手續的次月起,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給退職生活費。退職生活費標準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確定。第十四條 參保人員死亡後,...
《河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檔案發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辦字[2006]77號 關於印發《河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擴權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
第二十四條 按本辦法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個體工商戶本人、私營企業主等非工薪收入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其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一)繳費年限滿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本人...
《貴州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由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於2006年7月1日頒布實施。頒布信息 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
第二十二條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後,在職職工退休條件不變。第二十三條 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其它社會團體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貴陽市勞動局負責解釋,並可以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
廣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第一條為適應勞動、工資制度改革的需要,保障企業離退休職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
《長春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暫行規定》是長春市1993年12月1日施行的規定。檔案來源 長春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暫行規定 (1993年11月23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8號)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促進企業...
按本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規定計發標準的.仍按原規定發給。第十條 本辦法實施後離休的職工仍按原規定執行,原規定待遇低於本辦法規定的,可按本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一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
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
《撫順市改革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細則》在1994.09.30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現將《撫順市改革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細則》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撫順市人民政府...
(一)本辦法適用於城鎮各類企業和各種用工形式的職工及個體勞動者。(二)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本實施辦法實施後,符合第(一)項第2目條件的超齡人員,可以按其現申報時間辦理退休手續,經批准後從申報次月起領取基本養老金。國家對退休年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的崗位目錄(包括崗位名稱、崗位性質等...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貴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的決定在2001.12.20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貴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貴陽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1.12....
13.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省內跨統籌範圍轉移時,按照浙政發〔2006〕48號檔案規定辦理轉移手續。調整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14.“新人”基本養老金的計發 19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即“新人...
第九條 本辦法實施時,已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同一戶口簿內符合第四條規定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並繳納養老保險費;距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60周歲,下同...
4、按本辦法計發的月基本養老金低於按原辦法計發標準的,按原辦法規定執行;高於原辦法的,5年內最高不得高於原辦法規定標準的10%。5、本辦法實施前已離退休人員,按原規定繼續執行,不作變動。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
第十九條 養老金計發辦法: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標準按本辦法第十條第(二)項的規定執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含利息)除以139(與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
第十四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離退休(職)的人員,仍按原規定發放養老金。本辦法實施後退休的人員,在國家出台新的養老保險辦法前,按照新老辦法平穩銜接,待遇水平保持平衡的原則計發基本養老金: (一)本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人員退休時,其...
劃入本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被征地農民一次性繳費補貼,不認定為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被征地農民應按照本辦法參保繳費。第十三條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
第十二條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年齡以戶籍年齡為依據,養老保險待遇自申報批准次月起發放。第十三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該《辦法》分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改革的範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基本養老金調整、基金管理和監督、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職業年金制度、其他政策、養老保險經辦能力建設、組織實施工作要求...
附屬檔案一:重慶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建立個人帳戶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計算公式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即: T=20%A+K/120 二、建立個人帳戶前...
按國家規定建立省級基本養老保險調劑基金。各市、縣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省級調劑基金。省級調劑基金用於調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困難的市、縣。省級調劑基金建立和調劑使用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第二十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免徵稅、費。...
具體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提出,報請市委和市政府審定,按程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後執行。(二)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實行個人帳戶制度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時增發過渡性養老金,計算辦法和標準按照省人民政府規定執行。第二十九條 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帳戶支付,不足時從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職工,在實行個人...
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的計算辦法和標準,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按前款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國家和本省原規定的退休費計發標準的,按國家和本省原規定執行。第三十一條: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保障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和社會的...
第八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一)基礎養老金。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已年滿60周歲及以上人員,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戶籍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
第十八條根據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和個人繳費時間的不同,基本養老金實行不同的計發辦法:(一)1994年10月1日以後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繳費的職工,其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月基本養老金=社會性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