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辦法經2021年6月1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7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簽,由2021年8月3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45號令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鎮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3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0月1日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發布信息
全文

《城鎮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辦法經2021年6月1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7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簽,由2021年8月3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45號令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城鎮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辦法經2021年6月1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7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簽,由2021年8月3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45號令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
為加強我省城鎮供水成本監管,規範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行為,保障供水、用水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供水事業發展,節約和保護水資源,根據《城鎮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1年45號令)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
保障供水、用水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供水事業發展,節約和保護水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城鎮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
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工作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實施。城市污水處理費依法計入供水價格,根據用戶使用城市供水類別計量合併徵收。第四十三條城市供水企業應當依據供、用水雙方簽訂的供用水契約約定,收取...
第七條 城市供水價格由供水成本、費用、稅金和利潤構成。成本和費用按《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等有關規定核定。(一)城市供水成本是指供水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水資源費、原水費、電費、原材料費、...
為理順我省城市供水價格形成和調整機制,根據國家《價格法》和國家發改委《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有關規定,為維護用戶供水安全及供水企業合法權益,《條例(草案)》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依法...
8.國家發改委《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9.雲南省物價局《關於積極推進水價綜合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三、調整水價的必要性 1.進一步完善水價機制。通過調整水價,建立健全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完善水價結構,規範供水價格管理。在...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根據《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城鎮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等有關要求,合理制定並動態調整供水價格。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價格調整不到位導致供水企業難以達到準許收入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予以...
城鎮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農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成本測算導則》等規定,區分不同工程類型、供水區域特點、供水規模、設計供水能力等,在成本監審(調查)的基礎上,統籌考慮用水戶承受能力,制定區域統一或分區域分類別的農村集中供水指導...
(十二)持續深化城鎮供水價格改革。建立健全反映供水成本、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形成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成本監審辦法,合理制定城鎮供水價格。完善城鎮居民階梯水價制度,適度拉大分檔價差;進一步...
制定和調整居民階梯水價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嚴格實施成本監審和成本公開。切實做到供水企業成本公開和定價成本監審公開,把成本公開作為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水價的一項基本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水價調整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第十一條 供水經營者供水業務的準許收入由準許成本、準許收益和稅金構成。第十二條 準許成本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運行維護費和納入準許成本的相關稅金。準許成本由價格主管部門按照《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等有關...
第一條 為加強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和城鎮燃氣配氣價格管理,提高定價科學性、合理性和透明度,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暫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暫行)〉的通知》(發改價格規〔...
要把成本公開作為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水價的一項基本制度,切實做到供水企業成本公開和定價成本監審公開。各地制定和調整居民階梯水價要按照《四川省城市供水條例》和《四川省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成本公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嚴格實施成本監審...
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調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應當依法審核、組織聽證,並向社會公布水價調整方案。駐馬店市供水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在調整價格時嚴格按照價格調查、價格成本監審、價格聽證、司法審核、政府會議研究等法定程式。城市供水用水應當...
第二十九條 城市供水執行規定的價格標準,按照用水性質分類定價或者超定額累進加價的方式收費。市、縣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或者調整城市公共供水價格時,應當實行供水單位成本公開和定價成本監審公開制度,依法組織聽證,向社會公布。第...
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水務局指導協調項目前期工作,指導縣(區)做好項目立項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區)及時開展成本核算、成本監審、價格聽證,推進水價改革。市財政局根據項目成熟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落實並向省級投資主體注入資本金;會同市發展...
加快制定出台分行業定價辦法、成本監審辦法,強化成本約束,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對輸配電、天然氣管道運輸、鐵路普通旅客列車運輸等重點領域,實行嚴格監管,全面開展定價成本監審,科學合理制定價格。積極藉助第三方力量參與成本監審。逐步建立健全...
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或者調整供水價格,應當依法開展成本監審、組織聽證並向社會公布水價構成。第二十三條 供水單位與用戶的權利義務應當通過契約方式予以明確。供用水契約的示範文本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供水...
加強省內天然氣短距離管道運輸價格管理,制定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四)推進交通運輸價格改革。綜合考慮城市發展、企業合理成本、財政補貼補償和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和完善反映運輸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關係的交通運輸價格...
(二)切實做好價格管理工作。城市燃氣、供水、供熱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投資、維修以及安全生產費用等,根據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有關規定核定,相關成本費用計入定價成本。在成本監審基礎上,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
部分城市長期甚至十幾年不調整供水價格,水價倒掛嚴重,既不利於節水,也造成企業沒有更多力量對供水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影響供水品質。要落實《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城鎮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充分發揮價格機制...
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 烈士安葬辦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 工業節能監察辦法 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規定 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