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觀照明設施防雷技術規範》是2014年0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景觀照明設施防雷技術規範
- 標準編號:QX/T 210-2013
- 技術歸口:全國雷電災害防禦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13-10-14
- 批准發布部門:氣象局
- 實施日期:2014-02-01
《城市景觀照明設施防雷技術規範》是2014年0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城市景觀照明設施防雷技術規範》(GB/T 40250-2021)是2021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氣象防災減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城市景觀照明設施防雷技術規範》(GB/T 40250-20...
城市景觀照明設施防雷技術規範 《城市景觀照明設施防雷技術規範》是2014年0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單位 福建省防雷中心。起草人 曾金全,王穎波等。
本細則所稱景觀照明是指在戶外通過人工光以裝飾和造景為目的的照明。本細則所稱城市照明設施,是指用於城市照明的配電室、變壓器、配電箱、監控設備、節能設備、燈桿、燈具、檢查井、地上地下管線以及其他附屬設施等。第三條 城市照明實行...
區城市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本市景觀照明專項規劃和景觀照明技術規範,組織編制本轄區內景觀照明實施方案,經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報市城市管理部門備案。第十條 核心區域及重點特色商業街區,由經授權的相關機構或者所在地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市...
第十條 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的設計、施工和維護管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和工程監理制度。第十一條 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的設計方案、建設、改造及所用材料設備應當符合城市景觀照明技術規範、節能設計規範、安全規範、...
建設項目驗收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通知城市景觀照明行政主管部門參加。第十條 城市景觀照明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建設、改造及所用材料設備應當符合城市景觀照明專項規劃、城市景觀照明技術規範、節能設計規範、安全規範、強制性標準、合理用...
第三十條 在節假日、重要活動和其它政府確定的特殊期間,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的啟閉時間應當按各地市、縣人民政府要求執行,其它時間的啟閉由城市照明設施維護單位自行決定。納入統一啟閉時間控制管理的非政府投資的景觀照明設施,可由市、縣(...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按照區(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做好本轄區城市照明管理相關工作。第五條 市城市管理部門主管全市照明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照明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城市照明專項規劃、技術規範和管理規範,具體負責市管城市...
第六章 城市照明設施管理 第三十八條 城市照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必須嚴格安全生產技術規範,並做好防火、防盜、防雷、防漏電等安全防護工作。第三十九條 在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擅自遷移、拆除、改動道路照明設施...
第五條 城市照明設施的設計、建設、維護和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技術規範,落實防火、防盜、防雷、防漏電等安全防範措施。第六條 市、縣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完善城市照明監控自動化網路,建立健全城市照明設施的技術檔案資料,逐步實現...
因工程建設施工影響原有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功能的,由建設單位負責安裝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技術規範要求的臨時照明設施,工程竣工後,應恢復建成符合技術標準的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第十條 企業或者其他單位投資建設的城市道路照明設施,需移交城市...
第九條 市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市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和國家、自治區有關照明設施標準規範,制定本市城市照明設施的建設、運行、維護和能源節約的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第十條 下列區域應當設定功能照明設施:(一)...
第十五條 國家鼓勵在城市照明設施建設和改造中安裝和使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第十六條 城市照明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城市照明規劃,制定城市照明節能計畫和節能技術措施,優先發展和建設功能照明,嚴格控制景觀照明的範圍、亮度和能耗...
第十二條 城市道路與城市照明設施建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範。 第十三條 從事城市道路與城市照明設施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養護、維修、運營的單位,須具備相應的資質,並按照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任務。 第十四條 ...
城市照明主管部門維護的城市功能照明設施和已經納入集中控制系統的城市景觀照明設施的維護、運行費用,應當納入市本級年度城市維護費計畫。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城市照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第七條 鼓勵在城市照明中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