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誌保護制度》是2018年9月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于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理標誌保護制度
- 作者:于波
-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9月
- 頁數:181 頁
- 定價:46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208153646
《地理標誌保護制度》是2018年9月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于波。
《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24年1月2日發布的部門規章,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發布通知 《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已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長 申長雨 2023年12月29...
地理標誌(原產地)產品保護制度主要源自《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保護原產地名稱及其國際註冊里斯本協定》和WTO有關貿易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協定)。法國是最早實行原產地保護的國家之一,距今已有100多年的歷史。這種保護制度造就出法國...
中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經2005年5月16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7月15日起施行。檔案原文 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 第 78 號 《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經...
地理標誌,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民法典》將地理標誌規定為智慧財產權的客體之一。地理標誌在我國主要通過以下三種模式進行保護:一是通過註冊為...
《地理標誌保護制度》是2018年9月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于波。內容簡介 本書通過闡釋地理標誌概念、性質、基本特徵,結合我國地理標誌保護制度與境外國內法和國際條約,對地理標誌的認定與保護進行系統分析。作者簡介 于波,法國...
廣東省地理標誌條例 (2022年11月30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地理標誌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保證地理標誌產品質量和特色,促進地理標誌產業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為有效保護地理標誌產品,規範地理標誌產品名稱和專用標誌的使用,保證地理標誌產品的質量和特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檔案內容 福州...
《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為加強我國地理標誌保護,統一和規範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制定...
第十六條 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申請書樣式、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報告格式、現場核查規範、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寫指南、產地環境檢測和產品品質鑑定報告格式等相關程式性檔案,由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組織制定。保護制度 我國2002年12月修改的《...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濟源冬凌草”是指在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生長,在濟源市加工而成,具有濟源冬凌草品質特徵的冬凌草及其產品。第三條 濟源冬凌草的地理標誌保護範圍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年第149號公告批准的範圍,即...
《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管理辦法》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地理標誌的保護,維護地理標誌註冊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以下簡稱專用標誌)的使用,促進地理標誌產品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
第二十條騰衝紅花油茶油生產者應當建立騰衝紅花油茶油生產、銷售台帳,建立騰衝紅花油茶籽生產基地檔案和相應的原材料收購台賬,制訂完善各生產環節和銷售環節的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條在經營活動中使用騰衝紅花油茶油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的單位和個人...
(一)堅持高標準建設。在經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的地理標誌中遴選典型代表,加強地理標誌保護制度機制建設,提升地理標誌保護能力,形成特色鮮明的地理標誌保護體系。(二)堅持高水平保護。示範區建設原則上以地理標誌保護地域所在行政區劃為...
第三條 國家對農產品地理標誌實行登記制度。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受法律保護。第四條 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登記工作,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的審查和專家評審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
分析了地理標誌的權利歸屬與判定因素,從實體和程式兩個方面研究地理標誌保護的構成要件,對目前世界上三種主要地理標誌法律保護制度進行比較研究,對我國現有的地理標誌保護制度進行系統梳理和理性反思,並結合國情對我國地理標誌法律保護制度的...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於2011年7月15日發布用於保護地理標誌產品的管理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本區地理標誌產品,規範其生產、經營秩序和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使用及監督管理,保證地理標誌產品的質量和特色...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鎮湖刺繡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規範鎮湖刺繡生產經營秩序,保證鎮湖刺繡質量和特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和《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制定本...
梳理了地理標誌保護制度的外國國內法保護摸式以及國際條約確立的保護規則,重點剖析了歐盟農產品、食品地理標誌保護制度的發展及其保護規則及摸式。在上述基礎上,對我國地理標誌保護制度的保護途徑進行了細緻分析,得出我國目前農產品地理標誌...
第三章 專用標誌管理 第十一條 專用標誌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所規定的專用標誌圖案和“漾濞核桃”文字組成。第十二條 專用標誌的印刷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發布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專用標誌比例圖的公告》(2006年109號)...
《江蘇省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辦法》是為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核准改革試點任務,規範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加強地理標誌保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第十六條 獲準使用桓仁山參地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資格的生產者,如未按相應標準、質量技術要求和有關管理規範組織生產,或者在2年內未在受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上使用標誌,將由縣質監局上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註銷其地理標誌產品...
第五條 平谷區成立“平谷大桃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地理標誌保護管理委員會”),主任由區政府主管農業副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區農委、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區果品辦、區農業局、區科委(知識產權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
不符合地理標誌產品標準和文宮枇杷種植技術規範要求而使用文宮枇杷地理標誌產品名稱的;使用與專用標誌相近,易產生誤解的名稱或標識及可能誤導消費者的文字或圖案標誌,使消費者將該產品誤認為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的行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將...
近十幾年來,隨著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的深入建設,雙方農副產品的貿易量大幅增加,雙方之間也出現了多起地理標誌侵權糾紛,雙方也面臨著如何保護他國地理標誌等問題。因此,我們必須對中國與東協諸國的地理標誌保護制度進行深入研究,分析...
(三)2年內未在受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上使用專用標誌的;(四)企業終止的。第十九條 從事贛南茶油地標產品保護管理工作的人員要忠於職守,秉公辦事,不得濫用職權,以權謀私,不得泄露企業的技術和商業秘密。違反上述規定的,將予以...
第四條 使用花牛蘋果專用標誌實行許可制度,未經申請、審核、註冊登記和公告的不得使用。第五條 市、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質監局)為花牛蘋果保護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第六條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對花牛蘋果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第十八條 獲準使用專用標誌資格的生產者,未按相應標準和管理規範組織生產的,或者在2年內未在受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上使用專用標誌的,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逐級報請國家質檢總局註銷其專用標誌使用註冊登記,停止其使用專用標誌並對外公告。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桓仁蛤蟆油是指以桓仁地名命名,經認定以分布在桓仁的中國林蛙(Rana chensinesis)品種為養殖品種,並在桓仁蛤蟆油地理標誌保護範圍內,按桓仁蛤蟆油養殖條件和生產標準生產加工的蛤蟆油。第三條 從事桓仁蛤蟆油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