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方口岸管理機構職責範圍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87年4月15日
-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 時效性:有效
《地方口岸管理機構職責範圍暫行規定》是為了搞好口岸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口岸工作領導的通知》精神,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對地方口岸管理委員會、口岸辦公室的職責範圍作出規定。1987年4月15日,經國務院批准,國...
河北省口岸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口岸的建設和管理,促進本省的對外經濟貿易、對外交往和旅遊事業發展,適應全省對外開放和開展外向型經濟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口岸。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口岸,是指供人員、貨物和交通運輸工具出入境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口岸管理,保持口岸安全暢通,發揮口岸整體功能,提高口岸綜合經濟效益,促進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和國務院發布的《地方口岸管理機構職責範圍暫行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口岸是指供人員、貨物和交通工具出入國境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廣東省進出境貨運車輛檢查場的管理,規範檢查場的查驗、監管工作,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方便進出境貨物運輸,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和《地方口岸管理機構職責範圍暫行規定》以及口岸檢查檢驗工作的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廣東省進出境貨運車輛檢查場(以下簡稱車檢場)是進出境...
廣東省港澳貨運車輛檢查場暫行管理辦法是為了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方便粵港澳之間公路貨物運輸,加強來往港澳貨運車輛檢查場(簡稱車檢場,下同)的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和《地方口岸管理機構職責範圍暫行規定》以及口岸檢驗工作的有關法規,特制定的辦法。引言 註:本法規已於2003年11月1日...
第十九條 口岸查驗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利用職權刁難、勒索當事人或者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由口岸綜合管理機構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條 口岸查驗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亂收費的...
第三條 口岸管理應當有利於維護國家整體利益,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第四條 市口岸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的口岸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口岸實施綜合管理。市口岸行政管理部門的派出機構,具體負責本規定的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區口岸行政管理部門在市口岸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原海關機構和業務進行徹底變革,經歷曲折的發展過程,逐步完善海關建制。中國發展 海關管理權的喪失 鴉片戰爭後,中國已失去關稅自主權,但海關行政仍由中國管理。1853年9月,上海小刀會起義,占領上海縣城,遷設租界外灘的江海關被民眾搗毀。英、美兩國駐滬領事遂擅行公布船舶結關暫行條例,因外國...
一、專題方案 國務院關於貫徹執行《關於口岸工作的情況和改進意見》的通知 附屬檔案:關於口岸工作的情況和改進意見 國務院關於加強港口口岸組織領導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口岸工作領導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口岸領導小組關於地方口岸管理機構職責範圍暫行規定的通知 附屬檔案: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關於...
第三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口岸從事交通運輸、檢查檢驗、對外貿易、船舶代理、貨運代理、倉儲轉運、涉外服務、公證鑑定、對外索賠、裝卸理貨、宣傳接待及出入境等活動的所有單位(簡稱口岸單位)和個人,均必須遵守本條例。第四條 省及口岸所在市人民政府(地區行署)、縣(市)人民政府授權的口岸綜合管理機構負責轄區口岸綜合...
海口機場口岸管理暫行規定是1988年9月2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一則規定。本規定有十四條基本內容。2002年,《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部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廢止的公告》(瓊府〔2002〕9號)發布,其中決定廢止:《海口機場口岸管理暫行規定》(1988年9月23日發布)。有關信息 【83002】【發布文號】【失效日期】【檔案...
另一方面,這些企業的發展狀況又反過來影響到口岸的發展。(二)檢查檢驗 這是指對入出境人員、貨物、交通工具的檢查、檢驗和監管。檢查檢驗的對象與交通運輸企業、外貿進出口企業和服務企業的業務有關。檢查檢驗單位的工作是口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檢查檢驗單位也是口岸的管理機構,在口岸管理工作中主要行使監督和服務職能...
十三、各地口岸委(辦)應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地方口岸管理機構職責範圍暫行規定》(國辦發〔1987〕21號),組織口岸有關單位,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遇有矛盾及時協調解決。對違反本辦法造成空港壓貨,致使貨物變質、索賠件失去時效或者出現無主貨等現象的,應當查清情況,...
國家設在本省的海關、海事、邊檢等口岸查驗機構(以下統稱口岸查驗機構)依法做好檢查、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等工作,協同落實其他口岸管理工作。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口岸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口岸查驗機構根據國家口岸發展規劃,以及本省對外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組織編制全省口岸發展規劃,並按照規定程式報批和公布...
第三條 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口岸辦)是市人民政府直接領導的主管口岸工作的職能部門。其職責範圍是:(一)審核地方口岸的開設和封閉;(二)統一管理廣州地區地方口岸工作;(三)協調、仲裁地方口岸各部門之間的矛盾和糾紛;(四)督促、檢查各地方口岸管理機構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口岸的法律、法規、...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航空口岸的綜合管理,發揮航空口岸在經濟建設中的作用,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地方口岸管理機構職責範圍暫行規定》和《山東省口岸綜合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航空口岸從事交通運輸、檢查檢驗、對外貿易、空運代理、倉儲轉運、涉外服務、安全保衛及出入境等活動的...
省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公安、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規範和最佳化行政程式,協同實施本條例,為口岸運行提供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務。海關、海事、邊檢等口岸查驗機構(以下統稱“口岸查驗機構”)依法做好雲南口岸檢查、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等工作,並協同落實雲南口岸的其他有關...
第三條重慶市口岸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口岸辦)是重慶市人民政府直接領導的口岸綜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和協調口岸工作。根據需要在重慶鐵路分局重慶東車站(以下簡稱鐵路東站)設定派出機構,負責鐵路口岸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第四條鐵路、海關、商檢、衛檢、動植檢等部門,依照各自的職責和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出...
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是我國口岸事務的主管部門,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主要職責 研究提出各類對外開放口岸的整體規劃及口岸規範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務院的總體需求,組織協調口岸通關中各有關部門的工作關係;指導和協調地方政府口岸工作;組織開展口岸國際合作。內設機構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家口岸發展規劃及...
然而,口岸管理涉及面廣,各查驗單位均屬國家有關部門垂直管理,雖有國家授予地方政府口岸管理機構的仲裁權,但由於種種原因而得不到有效執行。海南是一個經濟特區,也是對外開放的一個視窗,為加強我省口岸綜合管理,保障對外開放工作健康有序的進行,制定一部能夠協調和制約本省口岸單位的法規來規範口岸綜合管理,保證...
第十七條 毗鄰國家邊境地區居民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所在國簽發的入出境證件,符合與我國簽訂的雙邊協定規定的入出境事由,確需入境的,應當向入境口岸或者邊境通道的公安邊防部門申請辦理邊境地區境外邊民入出境證,接受邊防檢查後入境。第十八條 邊境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設立邊境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在毗鄰國家邊境地區發生...
第五條 新口岸管理區的規劃、建設,現有口岸管理區的改造、新增建設項目等,按《廣東省客運口岸管理暫行規定》(粵府口〔1989〕102號檔案)規定辦理。第六條 管理區的治安秩序,按下列分工進行管理:(一)各單位的辦公、工作場地由各單位負責;(二)公用場地及通道、月台、碼頭由駐口岸邊防檢查站負責。遇突發...
第三條 省公安邊防機關主管本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工作。市、縣、自治縣公安邊防機關及公安邊防派出機構負責沿海轄區內居民、船舶及其人員的邊防治安管理,維護轄區的邊防治安秩序。海上公安邊防機構負責維護本省海域邊防治安秩序。交通、港監、漁政、漁監、海洋、口岸等管理部門在根據國家規定的職權對各類船舶及船員(民)...
市發展改革、建設交通、商務、經濟信息化、規劃國土、交通港口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規範和最佳化行政程式,協同實施本條例,為口岸運行提供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務。海關、檢驗檢疫、海事、邊檢等口岸檢查檢驗機構(以下統稱“口岸查驗機構”)依法做好上海口岸檢查檢驗、監督管理等工作,並協同落實上海口岸的其他有...
第三條 重慶市口岸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口岸辦)是重慶市人民政 府直接領導的口岸綜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和協調口岸工作。根據需要在重慶江北機 場(以下簡稱機場)設定派出機構,負責航空口岸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第四條 機場、海關、商檢、邊檢、衛檢、動植檢、公安、安全等部門 ,依照各自的職責和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