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線普查技術規程,2024年5月起實施的一項地方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下管線普查技術規程
- 標準編號:DB3203/T 1050—2024
- 實施日期:2024-5-1
地下管線普查技術規程,2024年5月起實施的一項地方標準
地下管線普查技術規程,2024年5月起實施的一項地方標準備案信息備案號:110564-2024備案日期:2024-04-23適用範圍本檔案規定了地下管線普查中基本要求、技術準備、探查、測量、數據處理與成果編繪、成果質量檢...
參考有關國家標準和國外先進技術,並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對《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CJJ61—94進行了修訂。目錄 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地下管線探查;5、地下管線測量;6、地下管線圖編繪;7、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8、報告書編寫和成果驗收。附錄。本規程用詞說明。條文說明。
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CJJ61-2003)》主要修訂技術內容是:1.增加了術語一章;2.增加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一章;3.地下管線測量一章中增加GPS測量技術和地下管線數字測繪的內容;4.在地下管線圖的編繪一章增加計算機繪圖的內容;5.附錄中增加了附錄G地下管線及其附屬物的分類編碼表;附錄H地下管線成果表資料庫的...
《CJJ61-94 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是一本圖書,ISBN是9781511277266。內容介紹 1 總則;2 一般規定;3 地下管線的探查;4 地下管線測量;5 地下管線圖的編繪;6 報告書編寫和成果驗收。附錄A 地下管線探測安全保護規定。附錄B 管線點調查表、探查記錄表及管線成果表。附錄C 探查地下管線物探方法的種類。附錄D...
負責對使用儀器(包括探測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在已知管線上作一致性校驗,制定相關技術標準、準則,以及普查成果驗收等工作。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3年7月10日—2013年8月31日)管線普查辦制定包頭市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功能、管線探測施工有關技術規定。完成信息系統開發單位、管線探測施工單位,工程...
地下管線普查,指針對某一區域,一般在城市範圍內的地下管線敷設現狀進行的全面調查。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也包括對部分地面以上的出露管線進行調查。【定義】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需要,全面查明城市建成區或城市規劃區內的地下管線現狀,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的技術要求、精度指標、工作內容和工作流程,在城市建成...
《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是2003年 7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北京市測繪設計研究院。本書是對《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CJJ61—94的修訂。內容簡介 規程編制組在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家標準和國外先進技術,並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對《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CJJ61—...
牽頭部門負責普查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基礎信息普查工作,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地方普查標準規範,按照相關技術規程進行探測、補測,做好普查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及成果驗收,按照規定將普查成果統一報送到城建檔案管理等部門。 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所屬地下管線普...
聯絡員的職責主要負責本單位有關工作聯絡,提供本單位專業管線現狀調繪圖,做好專業管線圖的審核以及日常工程檔案報送和數據更新工作。(二)要嚴格標準要求。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嚴格執行建設部《城市測量規範》、《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確保普查成果準確、系統、完整。測繪管理部門及有關測量單位要按照建設部...
(二)管線探測階段(2015年9月至10月)。組織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開發單位、管線探測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開展調繪資料收集工作。按照普查技術規程和相關技術標準,由管線管理、權屬單位組織地下管線探測單位專業小組開展管線普查;開發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同步進行數據錄入。
第四十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市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制定市地下管線普查實施方案,編制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的技術規程、規範和標準,並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及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對已有的地下管線開展普查和補測補繪工作。第四十一條 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查閱、利用信息系統,地下管線建設單位...
(三)新建、改建、擴建道路,配套管線和原有架空線路應當同步入地;(四)擬建管線避讓已建成管線,臨時管線避讓正式管線,分支管線避讓主幹管線,小管徑管線避讓大管徑管線,壓力管線避讓重力流管線,可彎曲管線避讓不宜彎曲管線,技術要求低的管線避讓技術要求高的管線,柔性結構管線避讓剛性結構管線;(五)地下管線...
(三)新建、改建、擴建道路,配套管線和原有架空線路應當同步入地;(四)擬建管線避讓已建成管線,臨時管線避讓正式管線,分支管線避讓主幹管線,小管徑管線避讓大管徑管線,壓力管線避讓重力流管線,可彎曲管線避讓不宜彎曲管線,技術要求低的管線避讓技術要求高的管線,柔性結構管線避讓剛性結構管線;(五)地下管線...
第四十二條 市、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制定其管轄範圍內的地下管線普查工作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縣(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方案由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地下管線普查技術標準和規程。地下管線...
第二十三條 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負責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的養護和運營管理,管線單位負責入廊管線的設施維護和日常管理,但是另有約定的除外。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和管線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機制,保障入廊管線的安全運行。第五章 維護管理 第二十四條 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安全技術規程,做...
第十五條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備資質的工程測量單位進行竣工測量,將竣工測量成果提交地下管線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規劃核實,並提交城建檔案管理機構進行地下管線綜合管理系統更新。竣工測量成果應當符合《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和《四川省城鎮地下管線數據建庫導則》。未經核實或者...
第四十五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制定本市地下管線普查實施方案,編制管線普查工作的技術規程、規範和標準,並組織相關部門及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對已有的地下管線開展普查和補測補繪工作。市市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相關部門每五年進行一次地下管線專項普查,各有關管線產權、管理單位應當給予配合。地下管線普查成果應當在...
穩步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加強科學技術和體制機制創新。 落實責任,加強領導。強化城市人民政府對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責任,明確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加強聯動協調,形成高效有力的工作機制。 (三)目標任務。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建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編制完成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力爭用5年時間,完成城市地...
第五條 地下管線建設遵循集約、共享和安全理念,鼓勵和支持地下管線科技研發和創新,提倡管線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設備。第六條 市、區人民政府、市管各園區管理機構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多渠道籌集地下管線建設和維護資金。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和運營管理。第七條 ...
市城市綜合管理、水務、交通、公路、安監、國土、公安、發展和改革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地下管線的管理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轄區內地下管線的相關工作。第六條鼓勵和支持地下管線科學技術研究和創新,推廣先進技術,提高管線管理的科學技術水平,提倡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採用...
第二十四條 地下管線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並履行下列義務:(一)制定施工管理措施和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設定安全圍欄、施工標牌和警示標識;(二)按照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以及有關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施工;(三)非開挖施工敷設地下管線的,應當繪製竣工軌跡圖,標註起點和終點坐標、走向、軌跡以及埋深;(...
基礎信息普查應按照相關技術規程進行探測、補測,重點掌握地下管線的規模大小、位置關係、功能屬性、產權歸屬、運行年限等基本情況;隱患排查應全面了解地下管線的運行狀況,摸清地下管線存在的結構性隱患和危險源。地下管線普查成果應當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個月內納入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第二十二條 縣建設規划行政主管...
第二十二條 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應當加強對所屬地下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的巡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配備專門人員進行日常巡護,定期檢測維修,強化監控預警,對安全風險較大的區段和場所進行重點監控。第二十三條 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應當對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材質落後、存在事故隱患的地下管線進行維修、更換和升級改造,對存在塌陷...
第十四條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施工放線後,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驗線。第十五條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與其簽訂契約的測量單位應當按照地下管線普查技術規程進行連續跟蹤測量。第十六條地下管線工程施工應當積極推廣套用先進技術和非開挖工藝。第十七條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等市政工程,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道路等市政工程...
第十六條 地下管線工程主體工程完成後整體工程竣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測量單位,按照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進行竣工測量,形成準確、完整的測量數據檔案、管線工程測量圖等竣工測繪成果,並向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規劃核實。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和規劃許可內容的,不得組織竣工...
第二十五條 地下管線管理使用單位負責地下管線的運行安全,履行下列職責:(一)建立地下管線安全管理制度,設定安全技術防範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制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二)對地下管線進行日常巡查和定期維護,做好巡查和維護記錄,定期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三)建立地下管線安全監測、預警...
(四) 地下管線埋設的深度和各類管線的水平、垂直淨距以及與建築物、構築物、樹木等的淨距,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執行。第十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地下管線工程的,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地下管線工程與道路、橋樑、隧道等主體工程同步建設的,可以與主體工程一併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 地下管線...
(二)沿道路建設的地下管線優先敷設於人行道、非機動車道下,位置受限制時,可布置在機動車道或綠化帶下面,管線走向應當平行於道路中心線;(三)擬建管線避讓已建成管線,壓力管線避讓重力流管線,易彎曲管線避讓不易彎曲管線,分支管線避讓主幹管線,小管徑管線避讓大管徑管線,臨時性管線避讓正式性管線,技術要求低...
第二十八條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城市地下管線的維護管理進行專項檢查,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第二十九條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應當對所屬城市地下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管理和安全運行負責,並履行下列主要職責:(一)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定安全技術防範設施,定期進行運行狀態評估,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二)...
(一)地下管線的走向應當平行於規劃道路中心線,並與地下隱蔽性工程相協調,避免交叉和互相干擾;(二)同類管線應當合併建設;(三)擬建管線避讓已建成管線,臨時性管線避讓正式性管線,分支管線避讓主幹管線,小管徑管線避讓大管徑管線,壓力管線避讓重力流管線,可彎曲管線避讓不宜彎曲管線,技術要求低的管線避讓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