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場(庫)運營管理及服務規範》是2020年10月1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下停車場(庫)運營管理及服務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management and service for underground parking lot(garage)
- 標準編號:T/GSTA 002—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10月17日
- 實施日期:2020年10月18日
《地下停車場(庫)運營管理及服務規範》是2020年10月1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地下停車場(庫)運營管理及服務規範》是2020年10月1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帥倩、姚軍、黃波華、杜鵬、黎溢潮、倫毅均、梁賽譚、侯健明、羅達武、陳 慶輝、李國有、張偉恩、孫澤彬、陳粵海、鄭玉紅、賈建華、魏廣奇、...
2021年7月1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停車場(庫)運營服務規範》開始在北京市正式實施。停車場的分類 公共停車場 公共停車場是根據城市規劃建造以及公共建築配套專供社會車輛停放的(露天或室內)收費營業性停車場,稱公共停車場。而公共停車場又分為路內、路外兩種:一、路內臨時性公共停車場 路內臨時停車場...
《上海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規定》是為了促進上海市公共停車設施的規劃和建設,規範上海市公共停車設施的開放使用和經營服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1〕46號)的要求和《上海市停車場(庫)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的規定。2024年7月,上海市...
(5)專業車庫、有特殊要求的車庫應考慮其特殊性。如消防車庫對出入、上水要求較高。車庫要考慮三防要求,人車疏散、出入口數量和位置、服務用房及設施、消防給水要符合《汽車庫設計規範》。(6)地下停車場一般應做到平時和戰時均能使用,地下車庫選點應與人防工程結合,應設兩個出入口(存放量少於25輛的停車庫可設一...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使用的監督管理,以及人行道非機動車停車秩序管理工作。發展和改革、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稅務、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停車場管理工作。第七條 停車場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行業規範,開展行業誠信建設,指導、督促...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停車場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停車場的規劃和建設,規範停車場的經營和管理,保障停車場經營者和停車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合作區實際,制定的辦法。2024年6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停車場管理辦法》,自2024年6...
第一條 為促進本市機動車停車場(庫)規劃、建設,規範停車場(庫)管理,滿足停車需求,改善交通狀況,保障城市交通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杭州...
《瀘州市停車場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停車場的規劃和建設,規範停車場的使用和管理,引導綠色出行,促進靜態交通健康發展。《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管理者,應當按照先到先停的原則提供停車服務,不得將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固定使用對象。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損壞城市道路停車泊位設施;...
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規對轄區公共停車場(庫)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具體做好公共停車場(庫)充電樁報裝接電工作。各區交通管理部門具體指導轄區內公共停車場(庫)規範開展充電設施以及專用充電停車位的建設和運營管理。第二章充電設施建設 第五條(...
《成都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為加強本市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規範停車服務,提升空間資源利用效率,引導公眾綠色出行,促進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協調發展,助力提升城市宜業宜居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條例。由成都市...
鼓勵引導公共停車場管理者將進出停車場車輛的識別信息、進出時間、實時泊位等信息接入所在地的統一停車場信息管理系統。第九條 鼓勵成立停車場行業協會。由行業協會制定機動車停放服務行為自律規範,引導停車場經營者合法誠信經營,並協助做好停車場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接受停車場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第二章 規劃建設 第...
第一條 為了加強機動車停車場的管理,規範停車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機動車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
第八條 公共停車場的設定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按照規範設定停車場標誌牌、車輪定位器,劃定交通標線和泊位標線,配備停車誘導系統,對停車泊位實施編號管理;(二)按照有關標準和規範配備消防、通風、照明、排水、通訊等設施設備,並保障其正常使用;(三)設定停車場信息公示牌,載明停車場服務內容、開放時間、收費...
鼓勵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及個人依法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對外開放並取得相應收益;利用自有用地設定簡易式、機械式停車設施可以按照機械式設備安裝管理。第十一條 停車場應當按照停車場設定規範和標準,建設照明、通信、排水、通風、消防、安全防範、無障礙設施、充電設施等停車場配套設施,並設定相應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停車管理,引導文明規範停車,改善道路交通狀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使用,以及與停車有關的監督管理和服務活動適用本條例。公共運輸、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等停車設施...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本轄區內的停車管理工作。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停車管理的綜合協調、檢查指導和監督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停車場管理和服務規範,並負責道路停車泊位的設定和管理。(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建設項目停車位...
第二章 停車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停車泊位設定與使用 第四章 停車服務與監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最佳化停車供給結構,規範停車秩序,滿足人民民眾合理停車需求,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
第十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築、大(中)型建築、商業街區、旅遊區、居住區應當考慮機動車停放需求,按照國家、省和本市停車場的設計標準和設計規範,配建、增建停車設施。配建、增建停車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交付使用。第十三條 公共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等相關...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停車場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工作,規範停車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和《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公共客運停車...
第十四條 建設停車場應當按照基本建設程式進行項目報批。 利用城市公共建築、道路、廣場、操場、綠地、橋樑的地下空間設定停車場的,應當符合相關建設標準和規範,建設單位應當徵得地面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同意,提出建設方案,相關審批部門辦理相應手續。 利用人防工程設定停車場的,應當遵守人防工程管理法律、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