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環境質量與食用農產品安全》是2018年9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鳳枝、李玉浸、劉書田。
基本介紹
- 書名:土壤環境質量與食用農產品安全
- 作者:劉鳳枝、李玉浸、劉書田
- 出版社:化學工業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9月
- 頁數:319 頁
- 開本:16K 787×1092 1/16
- 裝幀:平
- ISBN:978-7-122-31491-8
- 版次:1版1次
《土壤環境質量與食用農產品安全》是2018年9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鳳枝、李玉浸、劉書田。
《土壤環境質量與食用農產品安全》是2018年9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鳳枝、李玉浸、劉書田。內容簡介本書分為基礎篇和套用篇,共九章。基礎篇主要介紹了農產品生產對土壤質量的要求,土壤污染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土壤環境質量監測與評...
為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防範土壤污染風險,保障農產品及人居環境安全,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清潔土壤行動計畫的通知》(豫政〔2017〕1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全文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
(二)加強農用地土壤環境保護與安全利用。1.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按照國家相關技術規範,根據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綜合考慮土壤污染來源、污染途徑、農用地集中連片程度、農作物種類等,以耕地為重點,將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農用地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農用地劃為嚴格管控類...
本辦法所稱農產品產地安全,是指農產品產地的土壤、水體和大氣環境質量等符合生產質量安全農產品要求。第三條 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產地安全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產地的劃分和監督管理。第二章 產地監測與評價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農...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土壤環境監測規範,會同國務院農業農村、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衛生健康、林業草原等主管部門組織監測網路,統一規劃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站(點)的設定。第十六條 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下列農用地地塊進行重點監測:(一)產出的農產品...
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建設...
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建設...
本法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是指農產品質量達到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第三條 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農產品生產經營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食用農產品的市場銷售、有關質量安全標準的制定、有關安全信息的公布和農業投入品已經作出規定的,應當遵守其...
農業農村、綠化市容等部門編制的有關行業規劃,應當包括土壤污染防治內容。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編制機關應當充分考慮土壤環境質量因素,合理確定土地用途。第十三條 市人民政府對國家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對國家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
劉小軍等人以中國江蘇省為研究區,Anokhin 等以俄羅斯貝加爾湖流域為研究區,對當地大氣、水和土壤環境建立了評價模型,但模型以評價總體環境質量為主要目標,選取的評價因子和評價模型不適用於食用農產品產地的環境質量評價。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安全 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安全,是生產過程質量監管的基礎和終端農產品(食品)...
汞、砷、鉛、鉻等重金屬和石油烴、鹵代烴等有機污染物實施重點監測,對土壤污染防治重點行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工業園區、主要食用農產品生產區域、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設區的市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清水通道維護區、水源涵養區等區域的土壤及地下水等環境質量實施重點監管。
為了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公眾健康,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推動本省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江西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2017年3月21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加強畜禽疫病防控,規範畜禽屠宰管理,完善畜禽產品檢驗檢疫制度和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嚴防病死病害畜禽進入屠宰和肉製品加工環節。加強產地環境保護和源頭治理,加大大氣、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對食品安全的影響。落實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各項措施。(二)加強安全風險防控。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風險...
新聞媒體應當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宣傳力度,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第九條 實行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省人民政府對全省設區的市土壤環境質量目標、土壤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實施考核。考核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並作為對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及其負責...
省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環境保護、農業、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等部門開展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普查,建立土壤環境質量檔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每年至少調查一次,對農產品產地和修復後的污染地塊等重點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每三年至少調查一次,並建立土壤環境質量檔案。第十四...
(八)省環境保護行政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及污染源的監督管理等。(九)市、縣(市、區,下同)農業、漁業、林業、經貿、食品、質量技術監督、工商、環保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食用農產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十)計畫、財政、公安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食用農產品基礎設施...
省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統一發布本省土壤環境信息。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將涉及食用農產品生產及周邊區域的重大土壤環境信息,及時通報同級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和食品安全主管部門。第七條 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共同推進土壤、大氣、水、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的...
(三)做好產地安全科學區劃。結合監測普查,加快推進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分級和功能區劃,以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為抓手,紮實推進農產品產地安全生產區域劃分。根據農產品產地安全狀況,科學確定適宜生產的農產品品種,及時調整種植、養殖結構和區域布局。針對農產品產地安全水平,依法依規和有計畫、分步驟地劃定食用農產品...
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的污泥及相關產品、廚餘垃圾,鼓勵用於園林綠化、荒地復墾、土壤改良等用途。第十八條 採用溫室、大棚等設施種植食用農產品面積大於五十畝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依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檢測;發現可能因土壤原因導致農產品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時,應當對土壤環境質量開展監測;發現土壤環境...
鼓勵和支持村(居)民委員會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員工作制度,協助開展有關工作。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源於種植業、畜牧業和漁業等的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林業草原主管部門負責食用林產品從種植栽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耕地質量和種植用途監測網路,開展耕地質量調查和監測評價,採取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復等措施,提高中低產田產能,治理退化耕地,加強大中型灌區建設與改造,提升耕地質量。國家建立黑土地保護制度,保護黑土地的優良生產能力。國家建立健全耕地輪作休耕制度,鼓勵農作物秸稈科學還田...
各有關部門要在做好我市農用地詳查配合工作的同時,根據省生態環境廳統計的數據結果,掌握我市農用地土壤污染面積、分布情況,分析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按照省組織開展的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要求,以耕地為重點,將污染程度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等三個類別的農用地分別採取相應整治措施,保障農...
設區的市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林業、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分別制定農用地重點監測地塊清單和建設用地重點監測地塊清單。第十六條 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林業、自然資源、衛生健康等部門設立省級土壤環境長期觀測基地,開展土壤環境背景值、環境基準、環境容量和承載能力以及土壤污染與農產品質量...
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消費環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第二章 農產品生產 第五條 市政府應當制定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規劃。第六條 農業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部門對農產品生產場所的土壤、水、大氣等生產環境進行重金屬、農藥殘留等有害物質監測。經過監測,農產品生產場所中的重金屬、農藥殘留或者其他有害物質...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生產經營活動,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農產品,是指食用農產品,即供食用的源於...
第十條 農產品食用者有權就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向生產者、經營者查詢;也可以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法生產、經營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進行舉報。第二章 生產安全 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農業資源和農業生態環境狀況,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的建設和治理,逐步改善農業生態環境,使...
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技術規範執行情況應當向社會公布、定期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適時修訂。第十四條 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土壤污染狀況普查基礎上組織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查明土壤污染區域、地塊分布、面積、主要污染物和對環境以及農產品質量的影響。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由農業農村、林業部門會同生態環境、自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組織實施。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區域農產品品種特性和產地環境質量狀況等,進行農產品產地的劃分、規劃和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農產品生產區域的土壤、水體、大氣等環境要素...
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系採用無公害栽培(飼養)技術及其加工方法,按照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範,在清潔無污染的良好生態環境中生產、加工的,安全性符合國家無公害農產品標準的優質農產品及其加工製品。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是保障大眾食用農產品消費身體健康、提高農產品安全質量的生產。廣義上的無公害農產品,涵蓋了有機食品(又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