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是2017年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現就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大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加快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構建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以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切實保障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建立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現代食品安全治理體系,食品安全法規標準和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誠信體系基本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食品產業規模化水平進一步提高,規模以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普遍推行良好生產經營規範,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投訴舉報和宣傳教育培訓體系更加完善,社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事故,民眾食品安全滿意率達到80%以上,食用農產品監測合格率達到97%以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
  二、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
  (一)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實施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勢,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合理劃分食品安全職責事權,釐清監管範圍和責任邊界,最佳化監管模式,徹底堵塞食品安全漏洞。層層簽訂食品安全責任狀,強化責任落實。
  (二)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切實履行監管執法職責。加大對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抽查檢驗力度,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檢驗結果。加大食品稽查執法和案件查辦公示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要對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建立健全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驗票、購銷台賬記錄、產品追溯等各項管理制度。大力推進管理體系建設,鼓勵企業實施良好生產經營規範。加強全員全過程食品安全管理。
三、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一)構建統一權威的監管體制。加快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規範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名稱,增強食品安全監管的專業性和系統性。建立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嚴格上崗資質要求。按照"有機構、有人員、有職責、有手段"的要求,進一步充實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力量。
  (二)健全協作聯動機制。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管理無縫銜接機制和跨部門、跨地區食品安全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故處置等協調聯動機制,整合各類資源,提高監管效能。實行食品安全監管格線化管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食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部門(農安)和公安 "三安聯動"。推動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檢驗檢測結果互認和監管執法等方面的合作。強化各級食安委職能,加強各級食安辦工作力量,充分發揮綜合協調、督導檢查、評議考核作用。
  (三)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加大跨部門編制調劑力度,充實食品安全監管一線執法人員力量,最佳化監管隊伍結構。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將食品安全工作列為重要職責內容,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工作。每村(社區)至少配備1名負責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協管員,其工資報酬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四、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
  (一)加大源頭治理力度。加強農藥、獸藥、化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管理,開展禁限用農藥、獸用抗菌藥和"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和畜禽水產品違規使用抗生素綜合治理,堅決取締生產銷售含有違禁藥品的飼料生產企業資格,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於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著力解決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實施農藥化肥使用零增長工程。加強畜禽疫病防控,規範畜禽屠宰管理,完善畜禽產品檢驗檢疫制度和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嚴防病死病害畜禽進入屠宰和肉製品加工環節。加強產地環境保護和源頭治理,加大大氣、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對食品安全的影響。落實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各項措施。
  (二)加強安全風險防控。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研究建立風險等級評價體系,制定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推動實施分級監管。統籌食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計畫。完善食品安全風險會商和預警交流機制,整合利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檢數據,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數據利用效率。到2020年,全省各級行政區域內每年安排的食品抽檢監測數量不低於每千人4批次的標準。加強食品安全應急工作,健全突發事件信息直報和輿情監測網路體系,組建食品安全專家隊伍,拓展風險交流渠道和形式。
  (三)綜合整治重點問題。制定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突出問題和監管措施清單。開展養殖水產品、無合法來源進口食(凍)品、肉類、酒類等重點食品,餐飲服務和風險程度較高或有地域特色的食品相關產品專項檢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規範農村集體聚餐管理,開展農村學校飲用水、校園周邊食品、農村小超市食品及旅遊景區食品的安全整治。規範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安全監管。加強對小攤販、小作坊、小餐飲的食品安全監管。
  (四)嚴懲重處違法犯罪。以違規使用高毒劇毒農藥、濫用抗生素激素、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突出問題為重點,嚴厲打擊民眾反映強烈、危害嚴重的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強化部門間、區域間案件移送、督辦查辦、聯合懲處、信息發布等溝通協作。推進公安機關食品安全犯罪偵查能力建設。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行政執法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加強對違法線索、案件信息的系統分析,依法嚴厲打擊行業"潛規則",加大重點案件公開曝光力度。
(五)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加強投訴舉報體系能力建設,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投訴舉報獎勵制度。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品安全走基層"活動,鼓勵廣播電視、報紙雜誌、入口網站等開通食品安全專欄,運用新媒體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傳力度。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制定實施"黑名單"制度,在金融、土地、許可等領域對失信行為進行聯合懲戒。推動食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引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大力開展國家和省級食品安全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和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創建活動。
  五、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一)完善食品安全法規標準。抓緊制定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相關配套規章制度,制定食品相關產品監管辦法。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式,規範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科學規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制定工作,加快制訂一批反映我省地方特色、推動食品產業健康發展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建立食品安全標準資料庫,強化標準制定與監管執法的銜接工作。
  (二)提升食品檢驗檢測能力。按照省級檢驗檢測機構為龍頭、市級為骨幹、縣級為基礎、鄉鎮(街道)監管所快篩快檢為網底、社會第三方機構為補充的原則,統籌規劃全省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推進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建立檢驗檢測機構結果互認共享機制。積極探索政府購買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服務方式。指導、支持生產經營企業加強自檢測能力建設。
  (三)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積極套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監管執法方式,依託現有電子政務系統和業務系統等資源,建設"湖南智慧食藥監"信息化工程項目。到2018年,構建食品藥品監管綜合信息平台,滿足省、市、縣、鄉四級行政執法、信息監測、應急管理、公共服務、決策支持和內部管理需求。加快推進重點食品追溯體系建設,儘快實現食品安全信息數據互聯共享。按照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設整體規劃和要求,加快推進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設及追溯網路延伸。
  六、支持食品產業健康發展
  (一)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推進食品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開展食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三品"專項行動,加快推進現代先進加工技術套用,提高精深加工產品比重,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食品品牌。全力打造千億糧食加工業,重點發展畜禽肉類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果蔬罐頭加工、精製茶加工等4個具有區域優勢的子行業,培育發展水產品加工、方便食品、調味品、軟飲料、釀酒等5個具有較好發展前景的子行業。支持食品企業兼併重組,培育壯大龍頭骨幹企業。
  (二)營造良好發展環境。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的改革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監管負面清單、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大力推動實施"多證合一"、"電子證書",鼓勵監管方式創新,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流程,縮短時限,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和幫扶,積極提供政策法規、技術培訓、市場信息等服務,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營造公平公正、開放有序的市場環境。
  七、強化食品安全監管保障
  (一)建立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監管經費保障機制,確保食品安全監管保障經費穩步增長。近三年重點解決食品監管執法車輛等裝備、檢驗檢測設備、監管執法人員輪訓等突出問題。按規定加強縣市區、鄉鎮(街道)執法監測專用車、現場快速檢測設備配備。實施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執行監管人員三年輪訓計畫,提高監管隊伍素質。
  (二)強化考核問責。將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評和"小康湖南"考核範圍。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每年對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直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評議考核並通報結果。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評價市州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對考核不合格的,由上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對該地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區,在文明城市、食品安全城市、衛生城市等創建工作中實行"一票否決"。完善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加大問責力度,確保責任追究到位。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意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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