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利用工程規劃
- 類型:經濟術語
土地利用工程規劃是指在國土規劃的指導下,通過對一定區域內自然、社會、經濟條件的調查與評價,制定土地利用目標,劃分土地利用區,明確土地利用方向,落實土地利用工程...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對土地的開發、利用、治理、保護在空間上、時間上所作的總體安排和...
土地利用規劃是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對土地開發、利用、治理、保護在空間上、時間上所作的總體的戰略性布局和...
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是單項用地的利用規劃或為解決土地的開發、利用、整治、保護中某一單項問題而進行的規劃。...
本詞條由“科普中國”科學百科詞條編寫與套用工作項目 審核。土地利用計畫是指國家對各類土地進行有計畫開發、利用、整治和保護所採取的巨觀行政調節措施。包括生產用地...
土地利用規劃亦稱土地規劃。是指在土地利用的過程中,為達到一定的目標,對各類用地的結構和布局進行調整或配置的長期計畫。是根據土地開發利用的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辦法》是為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強和規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嚴格保護耕地,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土地規劃(tǔ dì ɡuī huà)指一國或一定地區範圍內,按照經濟發展的前景和需要,對土地的合理使用所作出的長期安排。旨在保證土地的利用能滿足國民經濟各部門按...
國務院批准《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以來,各省(區、市)根據《綱要》確定的各項土地利用目標和要求,積極推進地方各級土地利用...
土地開發規劃是指對工程、生物和技術等措施的規劃,使各種未利用土地資源,如荒山、荒地、荒灘、荒水等,投入經營與利用;或使土地利用由一種利用狀態改變為另一種...
土地整理規劃是為土地整理收集資料,確認現狀,明確土地整理的指標,確定布局而做出的規劃和計畫。內容有:規劃設計的指導思想;規劃設計;項目實施的技術路線、建設工期、...
根據《城市規劃法》的有關規定,城市土地利用與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實行法定許可證制度。為了體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法律嚴肅性,促進城市規劃管理...
國土資源部下達今年全國土地利用計畫,《通知》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落實最...
開發國土空間的行動綱領和遠景藍圖,發布實施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海洋功能區規劃等,從不同層次、不同角度對國土開發作出了安排部署,初步確立了國土開發...
土地整治術語,土地開發指對未利用土地,通過工程、生物或綜合措施,使其達到可利用狀態的活動,包括開發為農用地和開發為建設用地。...
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提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地位。調整項目供地時序,對城市基礎設施等重點工程項目、高新技術項目、重大外資項目、重大工業技改項目和解決“住房難”...
田間工程規劃是指對於末級固定渠道控制範圍內修建的臨時性或永久性灌排設施以及平整土地等進行總體布置與安排的工作。...
六、嚴格實施《規劃》。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落實《規劃》提出的任務和措施,確保規劃目標實現。健全規劃實施管理制度,強化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控制,嚴格建設項目用地...
《參與式土地利用規劃》是2007年中國林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曉軍、李新平。... 與實踐》一書,在分析了中國規劃體系中的問題以及回顧了參與理論後,從理論上...
要加強計畫執行監管,凡不符合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設項目用地,不得安排計畫指標。[1] 參考資料 1. 國土資源部印發《關於下達〈2015年全國土地利用計畫〉的通知...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編制實施《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以下簡稱《綱要》),是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落實...
從廣義上講,土地整理是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規劃或城市規劃所確定的目標和用途,採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綜合整治、調整改造,提高...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調整土地關係,改善土地利用機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
地質公園土地利用規劃圖是根據公園內土地利用的類型編制的圖件。通常分為:①地質遺蹟景觀用地;②公園設施用地;③居民社會用地;④交通與工程用地;⑤林地;⑥園地;⑦...
“雙提升”行動計畫,統籌區域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促進新型城鎮化和生態文明建設,加強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保障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促進泗洪縣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健康...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條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控制性詳細規劃 regulatory plan 是以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使用強度等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規劃...
容積率等規劃條件未納入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無效。 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