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規劃

土地開發規劃是指對工程、生物和技術等措施的規劃,使各種未利用土地資源,如荒山、荒地、荒灘、荒水等,投入經營與利用;或使土地利用由一種利用狀態改變為另一種狀態的活動,如將低效利用的建設用地或農地開發為高效的城市建設用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開發規劃
  • 類型:經濟術語
依據,原則,

依據

1、有關土地開發利用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酷和腳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院櫻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等。
2、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土地開發利用的政策、措施。
3、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計)劃。
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農業區域開發規劃等。
5、待開發土地資源調查資料以及為土地開發而設定的專項研究成果等。
6、國民經濟統計資料等。

原則

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臘故喇背原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對一定區域土地利用全局性的戰略安排,土地開發作為土地利用的重要內容,必須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控制下進行。土地開發規劃既要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用地平衡調整;還要與其相銜接,並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所提出的開發指再循標加以落實。
生態優去格犁化原則:土地開發實質上是將自然生態系統轉多戶榆煮化為人工生態系統的過程,是打破土地固有狀態的行為,對於生態環境必然產生很大的影響。土地開發規劃必須以建立良好生態環境為基礎,既要保護好原有的良好生態環境,又要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條件。嚴禁在生態脆弱的地區進行盲目開墾。
最佳利用原則:在開發能力許可的條件下,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同時匪旬祝,儘可能挖掘潛力和發揮利用優勢。
可行性原則:開發規劃必須在開發目標、開發規模、開發利用方向等方面進行可行性論證,保證規劃在經濟技術和生態方面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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