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滁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的批覆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滁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的批覆》是安徽省人民政府2011年5月13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滁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的批覆
土地礦產
皖政秘158號
安徽省政府
2011-5-13

法規內容

滁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請求審批滁州市市、縣級(含縣級政府所在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的請示》(滁政〔2011〕34號)悉。經研究,現就滁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修訂後的《滁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
二、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統籌土地利用,強化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
三、要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從嚴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力度,適度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切實保障國家和省重點項目、民生工程、重要基礎設施以及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建設用地。到2020年,你市耕地保有量不少於699659.45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598296.23公頃。新增建設占用耕地控制在8068.08公頃以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義務量不少於8068.08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23289.66公頃以內,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135.13平方米以內。
四、加強土地利用統籌和管控。積極創新土地利用模式和方法,最佳化產業用地結構和布局,逐步形成產業集聚、居住集中、城鄉協調的建設用地空間格局。加快建設用地內涵挖潛和最佳化整合,大力推進閒置建設用地清理。支持大型優質商品糧基地建設,引導農業結構合理調整。加大生態市建設力度,加強自然保護區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有序開發旅遊資源,支持旅遊基礎和配套設施建設。嚴禁破壞景觀、污染環境的生產建設活動。
五、在《規劃》的指導下,儘快完成區域內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指標,要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嚴格執行。要將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等約束性指標層層分解落實,不得突破。對預期性指標,要通過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導,力爭實現。
六、嚴格實施《規劃》。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落實《規劃》提出的任務和措施,確保規劃目標實現。健全規劃實施管理制度,強化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控制,嚴格建設項目用地審批,加強農用地轉用管理。強化規劃實施動態監管,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加強規劃宣傳,提高全社會依法依規使用和管理土地的意識。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對區域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執行情況負總責。
省國土資源廳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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