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流轉

土地使用權流轉,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使用權(經營權)有償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的行為。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我國改革開放後,農村中屬於集體所有、由農民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其土地承包使用權。以利於土地使用權在土地使用者之間的合理流動,通過市場驅動力實現土地資源的有效配置,達到更好地利用土地的目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