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

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方式是指政府作為國有土地的代表以什麼形式或程式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讓與土地使用者。按照有關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式有三種:協定、招標、拍賣和掛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
  • 方式:協定、招標、拍賣和掛牌
  • 工業用地金額:基準地價16萬元/畝
  • 轉讓對象:國有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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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協定出讓

協定出讓是指土地使用權的有意受讓人直接向國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償使用土地的願望,由國有土地的代表與有意受讓人進行一對一的談判和切磋、協商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有關事宜的這樣一種出讓方式。

招標出讓

招標出讓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內,由符合條件的單位或個人以書面投標形式,競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權,由招標人根據一定的要求擇優確定土地使用(即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出讓方式。以招標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不僅要明確契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而且要明確招標的效力及招標人在招標期限內應負的責任等。

拍賣

拍賣又稱競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讓”。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組織符合條件的土地使用權有意受讓人到場,就所出讓使用權的土地公開叫價競投,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一種出讓方式。

掛牌

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出讓人發布掛牌公告,按公告規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並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出讓金計算

工業用地土地出讓基準地價: 凡符合高新區產業政策的工業項目用地出讓基準地價16萬元/畝。
為支持工業項目,採取以下政策予以優惠:
1、投資額在400萬美元以上,註冊資金在200萬美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和經省主管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項目,其土地出讓價格在基準地價基礎上優惠10%;投資額在400萬美元以下,註冊資本在200萬美元以下的一般性工業項目,執行基準地價。
2、自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契約後3日內交齊土地出讓金及各種稅費的,出讓金再優惠10%。
3、對全市產業結構調整有較大影響,投資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高新技術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價格由高新區管委會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出讓地價原則不低於土地徵用價格,差額部分由高新區財政補貼。
4、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一般性工業項目用地使用金免5年;高新技術項目土地使用金免10年,期滿後逐年繳納。
5、土地交易契稅以基準地價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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