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辦理流程

農村土地流轉辦理流程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農村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通過土地流轉,可以開展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的農業經營模式。農村土地流轉其實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土地流轉
  • 外文名:Rural land circulation
  • 核心:土地
  • 所屬:經濟
提出申請,審核、登記,

提出申請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填寫流轉申請書,內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積、地名、地類、價格、期限、聯繫電話等,由村流轉信息員向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報送。
(2)土地流入方向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提出申請並填寫土地流轉申請表,內容包括:姓名、單位、需求面積、地類要求、意向流轉期限、擬從事經營項目、聯繫電話。由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辦理並向縣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審核、登記

(1)流出方土地情況審核按照“屬地核實”的原則,經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後,進行登記。
(2)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對流入方的經營能力和經營項目進行審核後,進行登記。
3、流轉價格評估流轉土地價格由流轉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或委託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組織有關人員評估土地流轉價格,作為參考依據。流轉面積較大的,可由縣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組織專家進行評估。
4、信息發布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根據流轉價格評估結果及土地流轉雙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務場所進行信息發布,並約請流轉當事人會面,平等洽談
5、自願協商縣、鄉(鎮)土地流轉服組織作為管理、服務機構,協助土地流轉雙方依法自願當面洽談流轉價格、期限等相關事宜。
6、簽訂契約土地流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流轉意向後,按程式簽訂統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轉契約
7、鑑證、歸檔土地流轉契約文本一式五份,經鄉(鎮)鑑證。流轉面積較大的應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公證。契約文本流轉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三份分別由村、鄉(鎮)、縣歸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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