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中國企業境外高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國泰基金髮行的一個QDII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國泰境外高收益債券QDII
- 基金類型:QDII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國泰基金
- 基金管理費:1.10%
- 首募規模:8.06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103
- 成立日期:20130426
- 基金託管費:0.28%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深入研究全球巨觀經濟和區域經濟環境,把握全球資本市場的變化趨勢,結合量化模型及巨觀策略分析確定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商品類資產、現金及貨幣市場工具等大類資產的配置比例。本基金投資全球證券市場的債券類金融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
2.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債券資產投資於中國企業境外高收益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固定收益類資產的80%。本基金在債券投資中將根據對經濟周期和市場環境的把握,基於對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對各行業的動態跟蹤,靈活運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信用債策略等多種投資策略,構建債券資產組合,並根據對債券市場、債券收益率曲線以及各種債券價格的變化的預測,動態的對投資組合進行調整。同時,由於高收益債券的收益率與其發行主體的基本面聯繫非常緊密,本基金將著重對債券發行主體進行深入的基本面研究。
(1)久期策略
本基金將基於對巨觀經濟政策、通貨膨脹和各行業、各公司基本面的分析,預測各債券未來的收益率變化趨勢,並確定相應的久期目標,合理控制收益率風險。在預期收益率整體上升時,降低組合的平均久期;在預期收益率整體下降時,提高組合的平均久期。在通脹預期較為強烈的時期,提高短久期債券的配置比例,以有效應對加息預期,降低組合風險。
(2)收益率曲線策略
在組合的久期配置確定以後,本基金將通過對收益率曲線的研究,分析和預測收益率曲線可能發生的形狀變化,採用子彈型策略、啞鈴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債券間進行配置,以從長、中、短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利。目前,大部分中國企業境外發行的債券的久期集中在2到5年,只有少量個券的久期大於15年,因此收益率曲線的策略將主要運用於中短期債券。
(3)信用債策略
本基金債券資產主要投資於中國企業在境外發行的債券。因此,信用債策略是本基金固定收益資產投資的核心策略。本基金將通過分析巨觀經濟周期、市場資金結構和流向、信用利差的歷史水平等因素,判斷當前信用債的相對投資價值、風險以及信用利差曲線的未來走勢,確定信用債券的配置。具體的投資策略包括:
●基本面分析
採用基本面分析、相對價值分析為主的策略。基金管理人將利用多種基本面分析指標對企業的競爭力和債券定價水平進行詳盡的考察和評價,並通過對市場變動趨勢的把握,選擇適當的投資時機,進行債券組合的投資。
基本面因素主要包括企業的產品結構、市場份額、產量增長、生產成本、成本增長、利潤增長、人員素質、治理、負債、現金流、淨現值等,上述因素反映了企業的槓桿化比例,盈利能力和現金流狀況。通過對此類基本面因素數據的篩選和加工,基金管理人將建構較完整的企業資料庫。
基金管理人還將對企業治理結構、對債券價格有影響的潛在事件等作進一步分析。通過上述定量與定性指標分析,基金管理人將利用評分系統對個券進行綜合評分,並根據評分結果配置具有超額收益能力或潛力的優勢個券,構建本基金的債券組合。
●信用風險分析
本基金主要依靠基金管理人的內部評級系統來對信用債的相對信用水平、違約風險及理論信用利差進行分析。這其中包括定性評級、定量打分以及條款分析等多個不同層面。定性評級主要關注股東實力、行業風險、歷史違約及或有負債等;定量打分系統主要考察發債主體的財務實力。條款分析系統主要針對有擔保的長期債券,本基金將結合擔保的情況,通過分析擔保條款、擔保主體的長期信用水平等,對債項做出綜合分析。本基金將根據上述內部信用風險分析結果,配置內部評級高於外部信用評級機構評級的債券,獲取相對信用利差收益。
(4)可轉換債券策略
可轉換債券兼具股票與債券的特性。本基金也將充分利用可轉換債券具有安全邊際和進攻性的雙重特徵,在對可轉換債券條款和發行債券公司基本面進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配置溢價率低、具有一定安全邊際的可轉換債券進行投資。
3.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不以股票投資作為基本投資策略。本基金不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金融工具,但本基金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發的權證、因投資於可分離交易可轉債而產生的權證等原因而持有的股票和權證等資產,本基金應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個月內賣出。
4.衍生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資中主要遵循避險和有效管理兩項策略和原則。在進行金融衍生品投資時,將在對這些金融衍生品對應的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數量化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避險、套利或其它適當目的交易組合,並嚴格監控這些金融衍生品的風險。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3、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條件的情況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基金份額的面值;
5.每次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單位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0%;
6.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