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穩定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安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安穩定收益債券B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安基金
- 基金管理費:0.60%
- 首募規模:31.31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40010
- 成立日期:20080430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巨觀經濟、國家政策等可能影響證券市場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預測,並利用公司研究開發的各種數量模型工具,分析和比較不同證券子市場和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及風險特徵,積極尋找各種可能的套利和價值增長的機會,以確定基金資產的分配比例。
本基金對債券等固定收益類品種的投資比例占基金資產的80%-100%;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股票等權益類品種的投資比例占基金資產的0%-20%。
2、債券投資策略(不含可轉債)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在投資過程中我們高度重視穩健投資策略的運用。通過巨觀層面自上而下的分析,把握巨觀經濟基本態勢和市場利率波動趨勢,及時調整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使基金資產獲得穩定的較高收益。
本基金構建債券組合時,將具體採取利率預期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替代互換選擇策略和騎乘策略等積極投資策略,發現、確認並利用市場中存在的機會,實現組合穩定增值。同時,將根據組合流動性情況調整個券投資,保證核心債券組合的流動性。為了嚴格控制投資風險,本基金將謹慎地投資信用等級為投資級的企業(公司)債。
3、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同時具有債券、股票和期權的相關特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的相對安全、收益固定的優勢,並有利於從資產整體配置上分散利率風險並提高收益水平。本基金將重點從可轉換債券的內在債券價值(如票面利息、利息補償及無條件回售價格)、保護條款的適用範圍、期權價值的大小、基礎股票的質地和成長性、基礎股票的流通性等方面進行研究,在公司自行開發的可轉債定價分析系統的支持下,充分發掘投資價值,並積極尋找各種套利機會,以獲取更高的投資收益。
4、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和把握市場交易機會等積極策略,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基礎上,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經風險調整後相對價值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5、新股申購投資策略
參照目前國內其他金融品種的投資收益,我們認為參與新股投資將是最具有低風險、高收益的投資品種之一。同時,隨著股改完成,預計我國證券市場在未來仍將保持一定數量與規模的新股發行。本基金作為固定收益類產品,將在充分依靠公司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體系、深入發掘新股內在價值的前提下,積極參與新股的申購。
收益分配原則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可分配收益的60%。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7、基金當期收益應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8、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9、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選擇取得現金或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未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則默認為現金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A類和B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同一類別基金份額的分紅資金將按紅利發放日該類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份額免收申購費。如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則註冊登記機構將以投資者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10、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對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