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安基金髮行的一個理財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財債券B
- 基金類型:理財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安基金
- 基金管理費:0.27%
- 首募規模:55.27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40031
- 成立日期:20120523
- 基金託管費:0.08%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在力求本金安全的基礎上,追求穩健的當期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允許投資的金融工具,包括現金、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債券回購、短期融資券、國債、中央銀行票據、金融債、中期票據、企業債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運作期滾動"的方式運作,在運作期內,本基金將在堅持組合久期與運作期基本匹配的原則下,採用持有到期策略構建投資組合,基本保持大類品種配置的比例恆定。集中申購期內,本基金將採用流動性管理與組合調整相結合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銀行定期存款及大額存單、債券回購和短期債券(包括短期融資券、即將到期的中期票據等)三類利率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貨幣市場工具。在運作期,根據市場情況和可投資品種的容量,在嚴謹深入的研究分析基礎上,綜合考量市場資金面走向、信用債券的信用評級、協定存款交易對手的信用資質以及各類資產的收益率水平等,確定各類貨幣市場工具的配置比例,並在運作期內執行配置比例恆定和持有到期的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每個運作期初,本基金首先對回購利率與短債收益率、協定存款利率進行比較,並在對運作期資金面進行判斷的基礎上,判斷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間,以確定是否進行槓桿操作;其次對各類貨幣市場工具在運作期內的持有期收益進行比較,確定優先配置的資產類別,並結合各類貨幣市場工具的市場容量,確定配置比例。
2、銀行定期存款及大額存單投資策略
運作期初,本基金在向交易對手銀行進行詢價的基礎上,選取利率報價較高的幾家銀行進行協定存款投資,注重分散投資,降低交易對手風險。
3、債券回購投資策略
首先,基於對運作期內資金面走勢的判斷,確定回購期限的選擇。在組合進行槓桿操作時,若判斷資金面趨於寬鬆,則在運作初期進行短期限正回購操作;反之,則進行長期限正回購操作,鎖定融資成本。若期初資產配置有逆回購比例,則在判斷資金面趨於寬鬆的情況下,優先進行長期限逆回購配置;反之,則進行短期限逆回購操作。
其次,本基金在運作期內,根據資金頭寸,安排相應期限的回購操作。
4、短期信用債券投資策略
基金管理人通過"華安信用評級模型"對市場公開發行的所有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信用債券進行獨立的內部評級,形成2-5級的內部評級結果,3級以上(含)為可投資範圍。在運作期,基金管理人根據剩餘期限(小於等於運作周期)、信用評級(是否在可投資範圍)進行篩選,形成本基金的債券庫;根據各短期信用債的到期收益率、剩餘期限與運作周期的匹配程度,挑選適當的短期債券進行配置,並持有到期。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銀行定期存款及大額存單、債券回購和短期債券(包括短期融資券、即將到期的中期票據等)三類利率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貨幣市場工具。在運作期,根據市場情況和可投資品種的容量,在嚴謹深入的研究分析基礎上,綜合考量市場資金面走向、信用債券的信用評級、協定存款交易對手的信用資質以及各類資產的收益率水平等,確定各類貨幣市場工具的配置比例,並在運作期內執行配置比例恆定和持有到期的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每個運作期初,本基金首先對回購利率與短債收益率、協定存款利率進行比較,並在對運作期資金面進行判斷的基礎上,判斷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間,以確定是否進行槓桿操作;其次對各類貨幣市場工具在運作期內的持有期收益進行比較,確定優先配置的資產類別,並結合各類貨幣市場工具的市場容量,確定配置比例。
2、銀行定期存款及大額存單投資策略
運作期初,本基金在向交易對手銀行進行詢價的基礎上,選取利率報價較高的幾家銀行進行協定存款投資,注重分散投資,降低交易對手風險。
3、債券回購投資策略
首先,基於對運作期內資金面走勢的判斷,確定回購期限的選擇。在組合進行槓桿操作時,若判斷資金面趨於寬鬆,則在運作初期進行短期限正回購操作;反之,則進行長期限正回購操作,鎖定融資成本。若期初資產配置有逆回購比例,則在判斷資金面趨於寬鬆的情況下,優先進行長期限逆回購配置;反之,則進行短期限逆回購操作。
其次,本基金在運作期內,根據資金頭寸,安排相應期限的回購操作。
4、短期信用債券投資策略
基金管理人通過"華安信用評級模型"對市場公開發行的所有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信用債券進行獨立的內部評級,形成2-5級的內部評級結果,3級以上(含)為可投資範圍。在運作期,基金管理人根據剩餘期限(小於等於運作周期)、信用評級(是否在可投資範圍)進行篩選,形成本基金的債券庫;根據各短期信用債的到期收益率、剩餘期限與運作周期的匹配程度,挑選適當的短期債券進行配置,並持有到期。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各類別基金份額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同類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人民幣1.00元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本基金根據每個運作期的基金收益情況,在每個運作期末將當期收益全部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人民幣1.00元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5、投資人在每個運作期末收益支付時,若期末收益為正值,則根據投資人選擇的收益分配方式進行現金分紅或為投資人增加相應的基金份額;若其期末收益為負值,則縮減投資人相應的基金份額或贖回金額;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人民幣1.00元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本基金根據每個運作期的基金收益情況,在每個運作期末將當期收益全部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人民幣1.00元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5、投資人在每個運作期末收益支付時,若期末收益為正值,則根據投資人選擇的收益分配方式進行現金分紅或為投資人增加相應的基金份額;若其期末收益為負值,則縮減投資人相應的基金份額或贖回金額;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