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委1996年工作要點

《國家教委1996年工作要點》是教育部公布的年度工作要點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教委1996年工作要點
  • 發文教育部
  • 內容:國家教委工作要點
  • 發布時間 :1996年
國家教委1996年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
在黨的十四大和五中全會精神指引下,繼續努力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抓緊落實《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及其實施意見,積極部署並組織實施《全國教育事業“九五”計畫和2010年發展規劃》。同時,重視研究教育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新經驗,不斷豐富工作思路,認真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進一步開創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重點工作
1.認真籌備並開好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全國師範教育工作會議、全國高校科技工作會議和第三次全國教職工住房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議。
2.繼續抓緊教育立法工作。做好《職業教育法(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的各項工作,並認真部署頒發後的宣傳與實施;努力完成《高等教育法(草案)》的修改工作,爭取第一季度報送國務院討論,年內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3.進一步加強對全國“兩基”工作的推動與分類指導工作,努力落實各項有關的政策與措施,年內力爭完成全國“兩基”的第一期目標,使“普九”驗收的人口地區達到全國的40%以上。
4.堅決糾正並治理義務教育階段的亂收費現象,抓緊規範非義務教育階段的收費工作。繼續採取措施,進一步解決“民轉公”和部分地區拖欠教師工資的問題。
5.大力推進高校招生收費“並軌”制度的改革,使全國實行“並軌”改革的高校擴大到500所左右;同時,規範並完善相應改革配套措施;積極推動以共建、合作辦學為主的各種形式的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和結構布局調整,重點推進、穩步實施廣東省、上海市、機械工業部的改革試點工作;貫徹落實《“211工程”總體建設規劃》,做好有關高校的正式立項審核報批工作,年內基本完成高校的部門預審工作。積極籌備第五次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工作會議。
6.堅持不懈地用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武裝教育系統幹部和師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和《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切實加強學校的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三、其他主要工作
1.印發並部署實施《全國教育事業“九五”計畫和2010年發展規劃》,指導並協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事業規劃工作,建立規劃目標實施進展情況的監測制度;繼續探索建立和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巨觀教育計畫管理體制;進一步加強教育科研工作,完善教育決策諮詢系統和統計信息系統,推進教育巨觀決策科學化。
2.繼續大力宣傳和貫徹實施《教育法》《教師法》《職業教育法》;加強對已頒發教育法規實施的督查工作,根據國務院的部署,進行執法檢查,推進教育系統“三五”普法工作;總結交流教育法制工作經驗,完善教育執法監督體制,推進全面依法治教;抓緊發布施行《社會力量辦學條例》《教育督導條例》《教師職務條例》等有關配套法規;繼續推動並督促地方加快相應的教育立法工作。
3.按照“兩基”工作的“三片”部署,積極推動各地依法落實“普九”規劃和各項政策措施;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頒布實施10周年,大力宣傳“普九”工作的成就,總結推廣一批“普九”的先進典型和經驗;進一步研究貫徹“兩全”、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措施;制訂解決中國小擇校生高收費和加強薄弱學校建設的辦法和措施;擬定建設示範性普通高中的實施意見和推進辦學模式多樣化的改革;進一步加強校外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積極推進招生考試制度的改革。
4.繼續加強“五項”督導檢查和“兩基”督導評估驗收工作,全面推行對中國小校的督導評估制度。加強督導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
5.努力提高高等教育的質量和教學水平,深化以教學內容改革為重點的教學改革,繼續實施《面向21世紀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計畫》;積極探索改革教學思想、教育觀念和人才培養模式的途徑,繼續開展產、學、研結合以及加強學生文化素質和綜合素質培養的試點工作;做好高校教學優秀成果獎的評獎工作;完善高等教育評估體系,重點抓好高校本科教學工作的評估;進一步加強學歷證書管理,徹底治理亂招生、亂髮文憑和偽造學歷文憑等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畢業生就業市場及市場規範化問題,擬定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方案和暫行規定。
6.積極落實全國研究生工作座談會精神,進一步拓寬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面,進行學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加強並改善對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評估和專業學位設定的審批工作。
7.認真宣傳貫徹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部署實施《職業教育法》,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理順職業教育的辦學和管理體制,探索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職教體系和相應機制,進一步推進“三級分流”;認真抓好蘇南地區建設現代職業教育制度的改革試驗工作;研究發展高等職業教育的原則意見,積極推進職業大學、各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改革和建設工作;制定加強職教師資隊伍建設的意見。
8.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原則,加強9個文盲大省掃盲工作的力度,下發《掃除青壯年文盲單位考核驗收辦法》,確保年內掃除400萬青壯年文盲;加強成人高、中等學歷教育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質量,建立並完善相應的質量評估制度;加強對社會力量辦學工作的規劃與指導,提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會同有關部門,通過試點,推動現代企業教育培訓制度和行業、企業崗位資格證書制度的建立;研究部署“九五”期間自考工作進一步深化改革的若干措施。
進一步部署並深化電化教育改革,加強對電化教育工作的管理。
9.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召開的全國科學技術大會精神,部署貫徹全國高校科技工作會議精神,研究高校科技與經濟發展的關係和改革思路,組織高校做好“九五”科技計畫工作;力爭有50~70所高校進入“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示範工程”建設網;進一步實施並完善“跨世紀優秀人才工程”的評選和管理工作。
制定“九五”期間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事業發展規劃和高校人文社會科學跨世紀人才培養計畫,並完成首批有關申報審批工作。
研究制定“九五”校辦產業發展規劃和措施,繼續為校辦產業爭取實行優惠政策,推動校辦產業勤工儉學的健康發展。開展對高校出版社的全面評估工作。
10.認真貫徹落實第五次全國高等學校黨建工作會議精神,分片、分地區抓緊推動落實高校黨建和領導班子建設的各項措施;制定高校黨建工作和德育工作評估標準,並組織試點;及時處理高校改革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熱點問題,繼續做好高校穩定工作,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
進一步落實“兩課”改革檔案的配套措施,並抓好改革試點工作;制定馬克思主義理論課新教學方案。
11.貫徹全國師範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明確師範教育保“兩基”、促“兩全”的根本任務,確保高等師範教育的師範性方向;研究提出加快師範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思路和措施,推動師範教育體制改革和試點工作;結合師資工作規劃,加強中國小師資培訓和質量評估工作;繼續實施“園丁科技教育行動”。
12.擬定改善學生體質健康規劃和措施,進一步規範學校體育和藝術教育工作。
13.加大對貧困地區教育扶持的力度,重點支持少數民族邊遠貧困地區建設一批示範性中、國小和民族師範院校,加強少數民族地區縣級教育行政幹部的培訓工作;加強民族文字教材建設;繼續落實教育援藏的有關措施,進一步辦好內地西藏班;落實教育對口支援工作。
14.研究制定“九五”期間實施《〈綱要〉實施意見》和《教育法》中有關教育投入規定的思路和建議,進一步落實中央各項教育專款;全面啟動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實施“二片”“普九”中央專款規劃,部署“三片”“普九”中央專款和項目管理試點工作規劃;完成世界銀行“貧困三”和“職教二”項目的談判及啟動準備工作;完善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需求計畫及教育經費監測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審計制度,強化對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
15.制定大、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九五”計畫要點,完成在職教師的教師資格過渡;加強全國大、中、國小校編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統籌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總體規劃,督促並實施好1995?1996年度農村教師“民轉公”工作;組織實施教育系統1995年度工資正常升級工作,檢查落實並完善委屬高校工資總額動態包乾工作;全面實施“九五”期間中國小校長培訓指導意見,保證1997年全國中國小校長持證上崗制度的實現。
認真貫徹兩次全國教職工住房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議精神,繼續積極推動全國教職工住房問題的較快解決。
16.全面試行、穩步推進留學工作改革方案,積極推動留學基金會的工作,研究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和短期回國工作的措施;改革來華留學管理體制,積極穩妥地擴大招收外國留學生;加強與國外教育界的高層往來,促進高新科技合作;大力推廣對外漢語教學;認真貫徹中央對港、澳、台工作的方針、政策,加大交流工作力度,擴大招收港澳台學生;加強對高等學校境外辦學工作的管理。
17.繼續貫徹全國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會議和全國農科教結合工作經驗交流會精神,認真總結推廣農村、城市、企業教育綜合改革的成功經驗;積極推進“‘燎原計畫’百、千、萬工程”的實施。
18.加大高校後勤改革的力度,總結推廣高校後勤改革和建設的先進經驗。
19.堅持“一手抓戰線,一手抓機關”的方針,切實抓好委機關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進一步加強委機關司局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振奮機關全體職工的精神面貌;加強調查研究,以提高工作效率為重點,進一步轉變職能,轉變作風,整頓機關辦公秩序,堅決精簡會議、壓縮檔案。
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機關後勤改革,理順相應的管理體制;採取措施,進一步改善機關的辦公條件和住房條件,逐步解決職工在提高待遇方面的一些實際問題。
20.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教委黨組關於廉潔自律的規定,進一步加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廉政建設;繼續深入開展教育系統的反腐敗鬥爭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落實工作;加大教育紀檢、監察、審計工作力度,認真抓好對重要案件的辦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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