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地震局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在1991.12.18由國家地震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地震局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91年12月18日
- 實施時間:1991年12月18日
- 頒布單位:國家地震局
《國家地震局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在1991.12.18由國家地震局頒布。
《國家地震局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在1991.12.18由國家地震局頒布。第四章 財務管理第二十一條 公司都要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管理機構,配備合格的、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的持有會計證的財會人員。第二十二條 各級各類公司的財務必須接...
此暫行規定自公布之日起試行。試行中有關問題,由國家地震局科技開發辦公室負責解釋。第一條 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為促進國家地震局直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正常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同時確保國家地震局作為主辦單位及投資者的經濟利益,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國家...
《國家地震局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在1991.02.21由國家地震局頒布。第一條 為了貫徹執行國務院發布的《工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國發[1985]115號),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工資基金管理的通知(國發[1989]31號)和國務院批准國家統計局頒發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函[1989]65號),以及人事部、中國人民...
第十六條 科技涉外契約應歸口管理、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七條 科技開發契約實行自由鑑證和公證。科技開發收入的分配使用 第十八條 科技開發收入系指扣除實際總成本(實際成本+據有關規定確定的勞務費)和稅收後的純收入;科技開發勞務費按有關檔案分配。第十九條 凡由國家地震局科技開發部組織或協調的項目,...
第十三條 為了維護中國地震局及其所屬單位和科研人員的智慧財產權,對重點項目檔案中涉及到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技術成果材料,應按《中國地震局智慧財產權保護與管理暫行規定》予以保護。第十四條 項目組織單位在進行重點項目的驗收、鑑定前應由檔案管理部門提前出具“重點項目檔案登記表”(表二)。在取得“重點項目檔案登記表”...
基本說明 為規範重點政策研究課題管理,實現課題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根據中國地震局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組織管理 第一條 重點政策研究課題的歸口管理部門為中國地震局辦公室(政策研究室)。課題以年度工作項目方式管理,課題的具體實施由課題負責人負責。管理過程由課題確定、組織課題...
《國家地震局地震事業計畫管理條例》是國家地震局發布的工作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地震系統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健全地震事業計畫管理制度,提 高管理水平,促進地震事業的發展,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地震事業計畫管理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是:貫徹中央關於科學技術為 第三條 地震工作是從事地震災害防治的...
國家地震局關於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協定項目管理的暫行辦法實施計畫 編輯 語音 十五、經批准的項目,即可與對方聯繫並商定具體的合作研究工作或實施計畫。實施計畫應包括詳細的年度派出和接待計畫。 十六、合作項目的工作計畫經雙方商定後,應在實施前上報複審。對計畫中的出或來華等項目按有關規定予以審批,並...
第十條 基本建設項目實行項目責任人終身負責制。項目法人須明確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責任人。項目責任人按國家有關規定在項目建設期間原則上不能調離,如確需調整的,應事前報中國地震局基本建設部門備案。第三章 管理程式 第十一條 基本建設程式是指基本建設全過程中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先後順序,完成上一道程式後,方可...
第七條 採購單位政府採購工作應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第八條 招標檔案編制實行分工負責,實行責任人制度。第九條 政府採購評審專家應按規定程式從財政部建立的中央單位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十條 中國地震局發展與財務司職責 (一) 根據國家政府採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制訂我局...
第一條 為規範我局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總結竣工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核定新增資產價值,根據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中國地震局基本建設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細則。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震局,各直屬單位(...
執行。第二十七條 房屋建築工程的專業驗收按照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八條 各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建設項目驗收管理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 本細則由中國地震局發展與財務司負責解釋。第三十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十)按照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做好項目資產的核算工作,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七條 項目年度預算由各分項項目實施管理部門會同財務管理部門在下達的預算指標控制數內,按照財政部《中央基本建設投資項目預算表》編制年度預算,在規定時間內報送項目法人審核匯總並上報中國地震局,經財政部批覆後執行...
第一條 為加強我局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根據《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國管財字[2000]32號)及中國地震局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以下簡稱各部門)所使用的房屋建築物、家俱用具、儀器設備、圖書設備等固定...
《中國地震局地震科技檔案管理辦法》是中國地震局於2011年1月21日發布的一個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國地震局各單位科學技術檔案管理工作(以下簡稱科技檔案),充分發揮科技檔案在防震減災事業和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地震科技檔案是在從事地震...
《國家地震局無線電管理辦法》在1993.04.07由國家地震局頒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為加強全國地震系統的無線電管理,有效地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保證地震系統各種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開展,更好地為地震監測預報和抗震救災與經濟建設服務,特制訂本辦法。第一條 國家地震局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負責統一管理全國...
國家地震局震情分析預報工作管理條例 (一九八六年四月一日)條例全文 總則 1、地震工作部門的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忠於職守,為搞好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努力奮鬥。各級領導務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在計畫和工作安排上,採取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強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優先保證地震監測預報工作...
規定全文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家關於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地震系統事業單位特點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崗位設定管理制度,最佳化配置人才資源,激發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我省...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地震局關於印發 《地震安全性評價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具體內容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震安全性評價收費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委託人、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地震安全性評價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嚴格執行國家或地方頒布的有關地震法規、標準、管理辦法,遵守國家地震局發布的地震安全性評價行政、技術法規。(二)嚴格執行國家物價局和財政部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評價收費暫行辦法。(三)在《評價許可證書》規定的業務範圍內承接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四)在簽訂評價工作契約時,必須標明《評價許可證書》的級別和編...
網路項目領導小組支持監理公司及監理代表依照契約和中國地震局有關檔案規定開展監理工作。項目辦在每個月終了前5日將下個月施工內容中質量控制要點和難點告知監理代表,以便於監理代表安排現場監理工作。第五章 投資計畫管理 第十六條 根據批准的總投資概算和進度安排,網路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實行滾動編制和管理。第十七條 ...
第二十九條 項目完成後,計畫財務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對項目進行績效考評,中國地震局或省級項目要按規定提交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第七章 項目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局各有關職能部門以及項目單位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加強對項目實施進度、質量和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和完成結果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的,...
第二十五條 局科技處負責組織項目的驗收工作,必要時邀請相關部門和專家參加項目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有:(一)項目契約規定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二)經費使用的合理性、規範性;(三)項目實施的組織管理經驗和教訓。第二十六條 通過驗收的科技計畫項目可申報局防震減災優秀成果獎。第二十七條 浙江省地震...
(一)由我局專業技術人員承擔的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以及中國地震局有關部門和天津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下達的科研項目。(二)我局安排的局內科研項目。(三)我局專業技術人員與外單位合作的各類科研項目。(四)國際合作科研項目、科研開發項目按有關規定執行。有關規定未涉及的內容,按本辦法執行。第二章 組織...
(四) 單獨購買、自行開發的計算機軟體參照固定資產進行管理。第二十一條 對達不到本辦法規定標準的工具、器具作為低值易耗品、材料進行登記管理。第二十二條 採購屬於地震專用儀器設備的固定資產並已達到中國地震局規定的集中採購商品標準的,執行《中國地震局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規定》。採購固定資產屬於政府採購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