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印刷示範企業管理辦法》是為加快培育和建設一批世界一流印刷企業,推動印刷業高質量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根據《出版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規定和《“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部署,制定的辦法。
該辦法於2022年11月23日由國家新聞出版署印發,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印刷示範企業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23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國家新聞出版署
《國家印刷示範企業管理辦法》是為加快培育和建設一批世界一流印刷企業,推動印刷業高質量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根據《出版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規定和《“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部署,制定的辦法。
該辦法於2022年11月23日由國家新聞出版署印發,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印刷示範企業管理辦法》是為加快培育和建設一批世界一流印刷企業,推動印刷業高質量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根據《出版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規定和《“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部署,制定的辦法。該辦法於2022年1...
山西省印刷示範企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重點企業在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加快轉型升級方面的引導和示範作用,規範山西省印刷示範企業(以下簡稱示範企業)的建立和管理,提高我省印刷企業在全國的競爭力,依據《國家印刷複製示範...
第六條印刷行業的社會團體按照其章程,在出版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實行自律管理。第七條印刷企業應當定期向出版行政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出版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及時將年度報告中的有關內容向社會公示。第二章印刷企業的設立 第八條國家實行印刷...
按其獨立經營程度,有企業型和事業型之分。書刊印刷是出版工作中編輯、印刷、發行3個環節之一。書刊印刷品首先是精神產品,社會效益第一。做好書刊印刷廠的經營管理應當選聘能夠勝任印刷廠領導工作的人才,組成結構合理最佳化的領導集體。根據...
第一條為加強對印刷行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制止非法印刷活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以下稱辦法)。第二條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經營排版、製版、印刷、複印等業務的印刷企業...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第15號 《商標印製管理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決定修改,現予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局長王眾孚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九日 商標印製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商標印製管理,...
第二條 印刷、複印等行業複製國家秘密載體,都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印刷行業,指一切從事營業性的排版、製版、印製、裝訂的印刷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及非營業性的黨政軍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印刷廠(含所、社、下同)...
需對外經營的,須按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辦理。第九條 印刷企業必須建立承印、登記、製作、檢驗、監印、監銷、保管、取貨各項管理制度。承印的印刷品,必須指定專人登記。對單位委印的,應登記委印單位名稱、地址、經手人身份證和印刷內容...
發揮好印刷發行行業協會橋樑紐帶作用。(二)培育市場主體做優做強。修訂發布《國家印刷複製示範企業管理辦法》,啟動新一輪申報認定工作。增強要素保障能力,加快培育壯大具有生態主導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鏈主”或龍頭企業,支持中小企業專精...
出版物的印刷管理 第十二條 印刷出版物實行印刷契約制度。對出版物每一個印刷品種,出版單位與出版物印刷企業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印刷契約。第十三條 書刊印刷國家級定點企業和書刊印刷省級定點企業可承接印刷全國範圍內的出版物;...
《印刷品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在1996.12.27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印刷品廣告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利用各種手段印刷,並...
第四條 公安、工商行政、文化等部門,應當各司其責,協助新聞出版管理機關作好對印刷企業的管理工作。第五條 印刷企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嚴禁印刷反動、迷信、淫穢印刷品,嚴禁盜版和從事其它非法印刷活動。第二章 ...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再次決定取消《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商標印製管理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7號)《國務院關於取消...
第二條 凡設立印刷企業及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經營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第三條 任何印刷企業或者個人不得印製有違反憲法、法律內容的印刷品;不得印製含有淫穢、迷信內容或者國家明令禁止...
第三條 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是書報刊印刷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公安、工商、對外經濟貿易、海關等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各自職責,協同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做好書報刊印刷管理工作。第四條...
第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規定的,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第十六條 印刷企業或個人印製含有反動、淫穢、迷信內容或者國家明令禁止印製的其他內容的印刷...
第八條已經設立的出版物印刷企業申請兼營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的,應按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辦理包裝裝潢印刷品印製許可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證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經核准,方可印製包裝裝潢印刷品。第九條取得包裝裝潢...
第七條 印刷企業承印圖書、報刊、包裝裝潢等印刷品,按新聞出版署、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部、輕工部聯合制定的《印刷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和《江蘇省書刊、音像出版發行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各單位承接印刷業務的人員,...
中國包裝百強企業評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中國包裝百強企業”評選工作,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包裝企業是:在中國境內,經國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包裝企業。第三條 中國包裝...
第六條 採購人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定點印刷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保密局等六部門頒發的《印刷、複印等特業複製國家秘密載體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嚴防失密、泄密。第三章 定點印刷...
(六)國家明令禁止出版、傳播的其他內容。第二十條印刷單位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舉報、控告、申訴和要求賠償的權利。第二十一條印刷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二)、(三...
審批設立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企業,除依照前款規定外,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包裝裝潢印刷企業總量、結構和布局的規劃。第七條 設立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企業,應當向省包裝行業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取得包裝裝潢印刷品印製許可證,並...
第一條 為加強印刷業的治安管理,防止利用印刷、製版等設備進行違法活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印刷、製版、裝訂、謄印(以下統稱印刷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均適用本辦法...
三是印刷企業要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自查自糾,要自覺接受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四)嚴格內部管理,依法開展經營。印刷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開展經營活動,把 執行承印管理規定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接受印製各種印刷...
該《辦法》共8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52號,該辦法於2010年11月30日起廢止。修改決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修改《經濟契約示範文本管理辦法》等33件規章的決定 為了貫徹《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關於貫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