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印刷業治安管理辦法》在1990.10.23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印刷業治安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0年10月23日
- 實施時間:1990年10月23日
-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印刷業治安管理辦法》在1990.10.23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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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是天津市地方法規。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推進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和本市“政務一網通”平台建設,規範和加強本市電子印章的管理,確保電子印章製作和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可靠性,根據《中華人民...
2.將第十七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未向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古樹名木保護和避讓方案或未按照保護和避讓方案施工的,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三)對《天津市印章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在徵收徵用土地、規劃設計或建設施工中,涉及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建設單位必須事先提出保護和避讓方案,並向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十一、對《天津市印章業治安管理辦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
《天津市圖書報刊出版管理暫行規定》在1988.08.10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圖書報刊的出版管理,促進出版事業的繁榮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市從事圖書(含年曆、掛曆、檯曆...
(二)出版管理部分 《修訂草案》依據國務院《出版管理條例》和新聞出版總署《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對委印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規定進行了重新梳理和歸納。(三)印刷管理部分 根據國務院《印刷業管理條例》,對圖書、報刊印刷企業應當...
《河南省印刷業治安管理辦法》在1999.01.04由河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印刷業治安管理,保護印刷業經營者合法權益,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根據國務院《印刷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