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在收成好的地區多購些糧食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在收成好的地區多購些糧食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5年09月09日發布,自1985年09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5年09月09日
  • 實施日期:1985年09月09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糧食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鑒於目前有些地方旱澇災害嚴重,為了掌握糧源,以豐補欠,各地在收成好的地區,完成糧食契約定購計畫以外,要積極開展市場收購。契約定購以外按比例價或低於比例價收購的,可以作為國家收購。省內需要議銷的糧食,可以隨行就市進行議購。契約內和契約外收購所需資金,銀行要列入專項貸款指標給予保證。農民出售糧食應得的價款,除農業稅外,應當及時兌現,不準任何部門和單位強令代扣款項。
國務院
一九八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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