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關於做好夏糧收購工作的通知

今年(1998年)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做好今年(1998年)夏糧收購工作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為切實保護農民種糧的積極性,鞏固農業發展的良好勢頭,確保夏糧收購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發布單位】81602
【發布文號】豫政[1998]20號
【發布日期】1998-05-26
【生效日期】1998-05-2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夏糧收購工作的通知
(1998年5月26日豫政〔1998〕20號)
今年(1998年)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做好今年夏糧收購工作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為切實保護農民種糧的積極性,鞏固農業發展的良好勢頭,確保夏糧收購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糧食收購政策。今年(1998年)國家繼續實行糧食定購制度和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餘糧的政策。嚴格糧食收購質量標準,做到不限收、不拒收,不壓級壓價,不抬級抬價,不給農民“打白條”。除農業稅外,糧食部門不替任何單位代扣各種提留等款項。收購以順序採取先定購後議購的辦法。糧食行政部門受政府委託,同收購企業簽訂定購糧和保護價糧收購契約,收購企業按契約組織收購。契約具體內容由省糧食廳會同省計委、物價、財政、農發行等部門另行制定。
二、均衡完成糧食收購計畫。今年(1998年)我省定購糧仍為小麥、秈米、玉米三個品種,定購數量按省對市地下達的33.31億公斤計畫儘快落實到戶,不允許層層加碼;保護價糧收購不下計畫,堅持掛牌、敞開、常年收購農民留足口糧、種子糧、飼料糧及儲備糧後的餘糧。要兼顧國家、企業和農民的共同利益,政府和企業力爭多購。同時,鼓勵和提倡農民多儲糧,防止賣“過頭糧”。
三、認真執行糧食收購價格。糧食收購的具體價格由省政府研究確定,省物價局另行下達。各級政府要認真執行,以保護生產者的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的穩定發展。定購糧、保護價糧的銷售價格,堅持執行國務院“不逆向操作”的政策,按照收購價順價銷售。
四、認真做好夏糧收購資金的籌措。據測算,今年(1998年)我省夏糧收購資金共需140.9億元。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大搞活收購資金力度。糧食部門要千方百計挖掘潛力,促使糧食收儲企業保證將糧食調銷回籠貨款,及時歸還農業發展銀行貸款;財政部門對企業的補貼要抓緊到位;農業發展銀行根據收購進度及時發放收購貸款,確保不給農民“打白條”。
五、認真解決倉容及安全儲糧問題。倉容不足是影響今年(1998年)夏糧收購的重要因素。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今年(1998年)夏糧收購備倉工作的緊急通知》(省政府明電〔1998〕54號)精神,採取果斷措施,多渠道解決倉容嚴重不足的問題,確保今年夏糧按時入庫。同時,要特別重視和加強安全儲糧工作,把今年的安全儲糧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對低洼易澇的地方,要隨收隨調,現有存糧要在汛前集併到安全地帶,不管有多大困難,都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決不能出現壞糧及水沖事件,防患於未然。糧食部門作為安全儲糧的直接責任者,要層層建立責任制,並落實到人,確保新老糧食安全,做到萬無一失。
六、暫停省內平衡糧調撥。近兩年銷區平衡糧調入後,銷量劇減,儲糧矛盾突出。超儲糧補貼政策的出台,使產區利益得到了保護。為減少費用,今年(1998年)暫停省內平衡糧調撥。但1997年的調撥計畫必須繼續完成(執行到5月底),對不執行的,仍按雙方政府簽訂的協定,由省級財政扣減違約方財力,補給履約方,以維護原定政策的嚴肅性。
七、切實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的管理。糧食收購主要由國有糧食企業承擔,糧食收購市場不得隨意放開。各級工商、物價、司法、糧食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堅決打擊違反糧食收購政策的行為,管理好收購市場,維護正常的糧食收購秩序。對違反政策用低價收購農民的餘糧,再按保護價賣給國有糧食企業以套取價差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未經批准擅自從農民手中購糧、從事糧食批發的,要嚴肅查處。
八、加強對夏糧收購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視今年(1998年)夏糧收購工作,將其擺上議事日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計畫、糧食、財政、銀行、物價等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通力合作,相互支持,認真做好備倉、收購資金籌措和收購資金封閉管理等各項工作,保證收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同時,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嚴格把負擔比例控制在上年純收入的5%以內,不準層層加碼,增加新的負擔。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圓滿完成夏糧收購任務,確保我省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大局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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