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調整遂寧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調整遂寧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3年12月18日發布,自2003年12月1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3年12月18日
  • 實施日期:2003年12月18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行政區劃與地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遂寧市市中區行政區劃調整的請示》(川府[2001]39號)和《關於遂寧市市中區行政區劃調整的請示》(川府[2003]3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遂寧市市中區,以原市中區的行政區域設立遂寧市船山區和安居區。
二、船山區轄原市中區的唐家、北固、西寧、保升、老池5個鄉和桂花、新橋、南強、復橋、仁里、永興、河沙7個鎮以及高升、南津、凱旋、鎮江寺、介福、育才、富源路、廣德、嘉禾9個街道。區人民政府駐北辰街。
三、安居區轄原市中區的聚賢、常理、大安、馬家、蓮花、觀音、步雲7個鄉和安居、橫山、會龍、東禪、分水、石洞、三家、玉豐、西眉、磨溪、攔江、保石、白馬、中興14個鎮。區人民政府駐安居鎮。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定,所需經費和人員編制由你省自行解決。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勘定。
國務院
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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