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調整瀘州市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調整瀘州市行政區劃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5年12月24日發布,自1995年12月2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5年12月24日
  • 實施日期:1995年12月24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行政區劃與地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瀘州市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請示》(川府發[1994]108號)和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市中區更名為江陽區;撤銷納溪縣,設立瀘州市納溪區;設立瀘州市龍馬潭區;瀘縣人民政府駐地由原市中區新街子街遷至瀘縣福集鎮;對江陽區、納溪區、瀘縣的行政區域作相應調整。
江陽區:轄原市中區的南城、北城、大山坪、茜草4個街道辦事處和鄰玉、藍田、泰安3個鎮及沙灣、華陽2個鄉,瀘縣的彌沱、通灘、況場3個鎮和石寨、黃艤、分水嶺3個鄉,原納溪縣的江北、石棚2個鎮和丹林鄉及棉花坡鄉的石嶺、紅光、寶珠、新華、東風、火車、戰鬥、紅星8個村。區人民政府駐市府路。
龍馬潭區:轄原市中區的小市、高壩2個街道辦事處和羅漢、魚塘2個鎮,瀘縣的石洞、胡市、特興3個鎮和安寧、金龍2個鄉。區人民政府駐新街子街。
納溪區:轄原市中區的安富街道辦事處和鄰玉鎮的先農、紫陽2個村,原納溪縣的護國、花果、大渡口、白節、合面、上馬、打古、豐樂8個鎮和棉花坡、龍車、渠壩、新樂、樂登5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友誼街。
瀘縣:轄福集、嘉明、喻寺、得勝、青龍、牛灘、兆雅、玄灘、太伏、雲龍、石橋、毗盧、奇峰、潮河、雲錦、立石16個鎮和大田、天興、方洞、百和、玉河溝、順河、雨壇、海潮8個鄉。縣人民政府駐福集鎮。
二、經上述調整變更,瀘州市轄瀘縣、合江縣、古藺縣、敘永縣、江陽區、納溪區和龍馬潭區。
三、上述行政區劃調整變更所涉及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經費開支等,由你省自行解決。
國務院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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