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黑龍江省調整牡丹江市行政區劃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7年09月30日發布,自1997年09月3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7年09月30日
- 實施日期:1997年09月30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行政區劃與地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牡丹江市市轄區行政區域範圍的請示》(黑政發(1997)56號)收悉。同意撤銷牡丹江市郊區,將原郊區的興隆鎮、東村鄉劃歸東安區管轄;將原郊區的溫春鎮、沿江鄉劃歸西安區管轄;將原郊區的鐵嶺鎮、樺林鎮劃歸陽明區管轄;將原郊區的北安鄉、三道鄉劃歸愛民區管轄。
國務院
一九九七年九月三十日
你省《關於調整牡丹江市市轄區行政區域範圍的請示》(黑政發(1997)56號)收悉。同意撤銷牡丹江市郊區,將原郊區的興隆鎮、東村鄉劃歸東安區管轄;將原郊區的溫春鎮、沿江鄉劃歸西安區管轄;將原郊區的鐵嶺鎮、樺林鎮劃歸陽明區管轄;將原郊區的北安鄉、三道鄉劃歸愛民區管轄。
國務院
一九九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