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1996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6年10月04日發布,自1996年10月0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1996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6年10月04日
- 實施日期:1996年10月04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農產品購銷
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1996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6年10月04日發布,自1996年10月0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1996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6年10月04日發布,自1996年10月0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棉花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1994年...
《國務院關於做好棉花工作及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是國務院於2010年12月03日發布的通知檔案,其文號是國發〔1993〕61號。檔案背景 1993年中國棉花種植面積減少,又遭受了較嚴重的自然災害,預計棉花產量和收購量將有較大幅度減少。為確保...
《浙江省政府關於切實抓好1996年棉花生產的通知》是1996年4月2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的一則通知。檔案來源 各產棉市、縣人民政府,省級有關單位:棉花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是紡織工業的主要原料。發展棉花生產,對於穩定農業大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立即開展棉花打假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緊急通知》)的要求,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質量技監局、工商局、供銷總社和原紡織局抽調人員組成四個督查組,從12月8日至18日,對河北、江蘇、安徽、江西、山東、...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1999年度棉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99年06月12日發布,自1999年06月1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務院關於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
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1994年度棉花購銷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4年09月28日發布,自1994年09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棉花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戰略物資,是產棉區農民收入的基本來源...
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棉花化肥 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 國發〔199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根據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現就深化糧食、棉花、化肥購銷體制改革,進一步做好糧棉購銷和化肥供應工作的有關問題...
《國務院關於一九九二年度棉花購銷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2年09月22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一九九二年度,全國棉花播種面積比上年略有增加,後期如無大的...
國務院關於做好一九九0年度棉花收購和調撥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0年09月01日發布,自1990年09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今年國家提高了棉花收購價格,各級人民政府加強了對棉花生產的領導,...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其所屬專業纖維檢驗機構要做好棉花收購、加工、調撥、儲備等環節的質量監督執法工作,對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破壞棉花資源的行為要嚴厲打擊。逐步推行棉花公證檢驗制度。從1999年度起,首先做到,國家委託專業纖維...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精神,做好2001年度的棉花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確保改革平穩過渡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一系列檔案精神,統一...
《國務院關於調整棉花收購政策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9年01月08日以國發〔1989〕2號發布的通知。檔案背景 棉花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隨著紡織工業的發展、對外出口貿易的擴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棉花消費量大幅度上升,當前供需缺口較...
產棉區的各級人民政府,在秋季播種以前,要把本通知的精神傳達到所有棉花生產者,做好宣傳工作,組織貫徹落實。關於調整一九八六年棉花產購銷政策的報告 各地貫徹中央一九八五年一號檔案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棉花產購銷綜合平衡的通知》精神,...
《國務院關於做好一九八八年度棉花收購工作和加強棉花市場管理的通知》是由國務院在1988年08月04日成文,發布於2011年08月31日,發文字號是國發〔1988〕52號。中文名 國務院關於做好一九八八年度棉花收購工作和加強棉花市場管理的通知 成文...
二、加強領導,加快棉花調撥進度。各級人民政府要象抓棉花收購和市場管理那樣抓棉花調撥工作,迅速進行部署,措施要具體,責任要明確。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1994年度棉花購銷工作的通知》(國發〔1994〕52號)中有關棉花調撥的政策規定...
國務院關於收購棉籽和皮棉若干問題的規定是國務院於1963年08月15日發布,自1963年08月1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在棉花收購工作中,國家向棉農收購籽棉還是收購皮棉的問題,是涉及到精選棉花籽種、剝取棉花短絨以及合理安排油脂、油料的徵購和...
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適當控制冀、魯、豫三省棉田面積。這幾年,南方一些省棉田有所減少,從棉花質量和紡織能力布局等方面考慮,南方棉田不宜再過多壓縮,控制面積主要是冀、魯、豫三省。這三省要積極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動員農民按...
國務院關於棉花、棉布購銷工作的指示是國務院於1957年01月30日發布,自1957年01月3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1956年度棉花收購計畫完成很差,進口棉花的計畫亦將有大部分不能實現,因此,棉花資源較原訂計畫減少,1957年的棉紗也將因之減產...
要切實減輕棉花企業的歷史負擔,對企業的政策性虧損掛帳,按國務院關於處理供銷社虧損掛帳的有關規定執行。對紡織企業長期拖欠棉花企業的貨款,國家經貿委要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提出解決辦法。棉花購銷、加工企業與供銷社徹底分開後,各級...
國務院關於加強棉花產購銷綜合平衡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4年10月26日發布,自1984年10月2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國務院關於加強 棉花產購銷綜合平衡的通知 (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國發〔1984〕146號)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棉花生產出現...
四、關於糧棉購銷與價格政策糧棉收購價格既要能夠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又要考慮整個市場物價的穩定。要進一步改革糧食購銷體制,把政策性業務與經營性業務分開。繼續實行棉花由供銷社統一收購的政策(良繁區的棉花委託良種棉加工廠收購)。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做好棉花的 民眾選種自留種和良棉保種工作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日)為了做好民眾(農業社和個體農民)選留棉種和國家有計畫地保種工作,並正確地執行良種籽棉加價4%的辦法,特聯合通知如下:一、民眾選...
二、關於供銷社庫存商品棉的處理意見 對截止1999年9月1日前的老庫存商品棉應認真做好清倉查庫工作,庫存棉花企業要妥善保管好庫存棉花,防止資源流失,並按順價銷售原則積極組織銷售。同時做好競賣準備,一旦調控需要,通過全國棉花交易...
國務院關於搞好紡織工業生產和調整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4年10月07日發布,自1994年10月0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今年(1994年)以來,由於上年度棉花減產,棉花流通領域秩序混亂,棉花及紗、坯布價格暴漲,致使大中城市國有棉紡企業原料緊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