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1999年度棉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1999年度棉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99年06月12日發布,自1999年06月1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1999年度棉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1999年06月12日
  • 實施日期:1999年06月12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農產品購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關於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1998〕42號)下發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貫徹執行,取得一定成效。但當前我國棉花生產和流通中存在的問題仍很突出。主要是由於棉花連年供大於求,庫存積壓日趨嚴重。由於今年(1999年)全國棉花種植面積減少幅度較小,棉花供大於求的狀況還將進一步加劇。為了切實解決當前棉花生產、流通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好1999年棉花年度的棉花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壓縮棉花種植面積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下決心調減本地區棉花種植面積,調整種植結構,幫助和引導農民改種其他經濟效益較好的農作物。要利用價格槓桿等經濟辦法,控制新疆棉區的發展,減少長江流域棉區面積,大力壓縮黃河流域棉區面積,以緩解棉花供過於求的狀況。
二、新棉收購價格主要由市場形成
從1999年棉花年度起,棉花收購價格按照市場形成價格的原則,由購銷雙方協商確定,國家不再作統一規定。要通過多種形式向農民廣泛宣傳價格由市場形成的改革方向,宣傳由於當前棉花嚴重供大於求,導致棉花收購價格還會大幅度下降,特別是市場銷路不好的低質棉花價格會降得更多,用供求信息和價格信號引導農民調減棉花播種面積,最佳化品種結構。要實行優質優價,大幅度拉開質量差價,擴大品種差價和等級差價。棉花價格放開後,各地棉花企業必須按照保本銷售的原則進行經營,決不允許再發生新的虧損掛賬。因企業經營不善而造成的虧損和增加的保管費用,由企業自行負擔。為緩解棉花企業經營困難,從1999年棉花年度開始,將棉花企業的增值稅進項抵扣稅率由10%提高到13%,與銷項稅率持平。
三、省級人民政府要認真負責本地區的棉花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原則,認真負責本地區的棉花生產、收購和銷售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國家棉花價格政策,不得直接干預棉花企業的新棉購銷價格。
在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省級人民政府要嚴格把關,切實搞好市場準入資格的審定和棉花質量管理,維護棉花市場的正常秩序。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棉花購銷市場監管,對未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從事棉花收購、加工、經營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對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市場準入資格的棉紡企業,也要委託供銷社棉花企業的軋花廠進行籽棉加工。各地不得新上籽棉加工項目,禁止生產和使用小軋花機、土打包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原則,結合自治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棉花購銷政策。1999年棉花年度,國家繼續鼓勵和支持新疆棉花出口和以出頂進,以擴大新疆棉花銷售。
四、加快供銷社棉花企業改革的步伐
供銷社與棉花企業要實行社企分開,使棉花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
棉花企業要進一步轉變觀念,強化服務功能,積極收購農民的棉花,努力為用戶服務,通過競爭和優質服務,繼續在棉花流通中發揮主渠道作用。棉花購銷價格由市場形成,但對農民交售的棉花決不能拒收。要本著進一步減少經營環節的原則,積極探索新經營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可實行縣級公司統一經營核算,直接管理軋花廠和收購站,實行棉花收購、加工、銷售一體化。各級棉花企業要努力加強內部管理,加快實行下崗分流、減員增效的步伐,儘快實現經營人員減半的目標,降低流通費用,提高企業效益,扭轉虧損局面。
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要加強對棉花購銷工作的指導,引導和促使棉花企業妥善處理與農民和紡織企業的關係;組織推廣改進服務、擴大購銷的經驗,促進全國棉花購銷;加強國內、國際棉花供求和價格的信息交流,正確引導全國棉花的生產和流通。要繼續協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做好棉花調運和銷售。
五、強化棉花質量管理
棉花經營渠道拓寬後,棉花收購、加工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質量標準。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棉花質量、標準的管理和監督,加大收購、加工、調撥、儲備各環節質量監督的執法力度。杜絕混入異性纖維,提高棉花質量。為了適應實行優質優價政策的要求,國家有關部門要綜合考慮棉花的纖維長度、強力、色澤和含雜量等多方面的因素,儘快改革棉花質量標準。要逐步推行棉花公證檢驗制度。
六、保證新棉收購資金的供應
棉花企業的收購資金,要本著“庫貸掛鈎、封閉運行、及時還欠”的原則,繼續由農業發展銀行供應。為了切實推行棉花種植良種化,提高棉花質量,國家對良種棉加工廠良種棉花的收購資金予以保證。凡符合農業發展銀行貸款條件,有還本付息能力的農業部門良種棉加工廠,經農業發展銀行審核同意後可在該行開戶,由該行供應良種棉花的收購資金。其他良種棉加工廠的良種棉花收購資金,由其開戶的國有商業銀行優先供應。農業發展銀行要加強對棉花收購資金的監管。棉紡企業要抓緊清理和歸還拖欠供銷棉花企業的貨款。
七、抓緊處理棉花企業虧損問題
對供銷社棉花企業1998年棉花年度以前庫存的老棉花和所發生的虧損,供銷社虧損掛帳清理領導小組要儘快清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國務院批准後予以妥善解決。老棉花在庫期間,棉花企業要妥善保管,因工作失職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做好1999年棉花年度的棉花購銷工作,對保護農民利益,保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穩定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必須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結合地方實際,認真貫徹落實,積極推進棉花流通體制改革,促進我國棉花產銷的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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