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是國務院於1998年11月28日發布,自1998年11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8年11月28日
- 實施日期:1998年11月28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農產品購銷
國務院關於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是國務院於1998年11月28日發布,自1998年11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國務院關於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是國務院於1998年11月28日發布,自1998年11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近年來,國務院在棉花生產、流通、儲備、消費方...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01年07月31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一...
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為了加強對棉花質量檢驗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準入控制,提高棉花質量檢驗人員的素質和執業水平,規範棉花質量檢驗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1998]42號)精神和職業資格制度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1999年度棉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99年06月12日發布,自1999年06月1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務院關於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精神,做好2001年度的棉花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確保改革平穩過渡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一系列檔案精神,統一...
《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棉花化肥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5年04月02日。檔案全文 國務院關於深化糧食棉花化肥 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 國發〔199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根據...
《國務院關於江蘇省進行棉花流通體制改革試點的批覆》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3年07月20日。檔案全文 江蘇省人民政府:你省《關於棉花流通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再次請示》(蘇政傳發〔1993〕7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同意你省...
六是一些省沒有嚴格執行 《國務院關於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1998〕42號檔案)的規定,對棉花收購、加工資格的認定工作不規範,疏於監管,使一些不具備資質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取得了合法的資格,有的一家取證、多家經營,嚴重擾亂...
一、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指導思想 1997年度棉花工作要繼續執行和完善現行棉花政策,按照國家巨觀調控的要求,安排和組織好棉花供求總量平衡,敞開收購,促進銷售,鼓勵紡織企業多用國產棉,進一步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加快紡織業結構調整,穩步...
深化糧食、棉花流通體制改革。全面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4〕17號)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加快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完善糧食市場準入制度,支持多種所有制糧食購銷企業發展。加強和改善糧食巨觀...
在全國完成定購任務前,不得開放棉花市場。非棉花經營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經營棉花。棉花流通體制改革試點省的試點工作按國務院的批覆執行;非改革試點省不得自行決定搞放開試點。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優質棉基地縣良繁區...
鑒於棉花問題的重要性、特殊性和複雜性,棉花購銷體制改革必須堅持積極穩妥的方針。國務院決定,當前不放開棉花經營,不放開棉花市場,不放開棉花價格,繼續實行國家統一定價,由供銷社統一經營。1994年度棉花購銷體制改革和購銷工作的重點是:...
對現有扭虧無望的企業和項目,要下決心停辦和退出,儘量減少損失。各級供銷合作社棉花經營企業要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精神,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實行下崗分流,減員增效,自負盈虧;要通過調整收購網點,減少流通環節和流通費用...
2001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1〕27號)提出:"全國棉花交易市場要完善交易規則,降低交易費用,擴大會員範圍,更好地發揮儲備調控的載體作用"。2002年,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推出商品棉電子撮合交易和倉單...
組建中儲棉公司是進一步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完善棉花巨觀調控體系的重要舉措,國務院有關部門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給予大力支持。你委要對中儲棉公司組建工作加強指導,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協調組建中涉及的有關政策問題,...
如果這種狀況繼續下去,調整糧棉收購價格給農民帶來的實惠就會被流通環節吃掉,對發展農業生產極為不利。為此,國務院決定改革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流通體制,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做好農業生產資料總需求與總供給的總量平衡,整頓流通秩序...
國務院關於深化化肥流通體制改革的通知(1998年11月16日)國務院關於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1998年11月28日)附:舊貨流通管理辦法(試行)(1998年3月9日國內貿易部 公安部發布)對 外 貿 易經 濟合 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兩用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