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

為了穩定棉花生產,促進棉花購銷,保證紡織工業生產的正常進行,切實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國務院特發布關於切實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務院
  • 發布文號:國發〔1997〕30號
  • 發布時間:2010年11月12日
  • 成文日期:1997年09月11日
檔案背景,檔案全文,

檔案背景

1996年度,國務院針對棉花流通中存在的問題,繼續穩定和完善棉花購銷政策,穩步推進棉花供應體制改革,保護了棉花產、銷區和農民的利益,棉花供大於求的矛盾有所緩解,紡織品生產和出口逐步回升,棉花工作的形勢總的是好的。當前,棉花生產還存在不穩定因素,棉花調銷仍然不暢,紡織工業尚未走出困境。為了穩定棉花生產,促進棉花購銷,保證紡織工業生產的正常進行,切實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特通知。

檔案全文

一、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指導思想
1997年度棉花工作要繼續執行和完善現行棉花政策,按照國家巨觀調控的要求,安排和組織好棉花供求總量平衡,敞開收購,促進銷售,鼓勵紡織企業多用國產棉,進一步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加快紡織業結構調整,穩步調整棉花生產布局,努力實現棉花生產、流通、消費的順暢運行,為進一步改革創造條件。
二、穩定棉花收購政策,保護農民利益
為了穩定棉花生產,保護農民利益,1997年度棉花收購政策總的要求是:繼續堅持不放開市場,不放開經營,不放開價格,堅決做到不停收、不限收、不拒收、不壓級壓價,不抬級抬價。
(一)繼續實行由供銷社棉花經營企業統一收購、統一加工、統一經營棉花的政策。農業部門所屬良種棉加工廠和國營農場只允許收購、加工本良種棉繁殖區和本場內生產的棉花,收購、加工後交當地供銷社統一經營。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收購、加工、經營棉花。紡織企業不準到產區收購棉花,也不得通過非棉花經營單位購買棉花。供銷社要堅持敞開收購,把棉農願意交售的棉花全部收購上來,不得因當前庫存壓力大、銷售不暢等而停收、限收、拒收。各級政府要組織工商行政管理、物價、供銷社等部門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維護好收購秩序,堅決取締非法的棉花收購、加工和經營單位,嚴肅查處違法棉花交易,要禁止小軋花機、土打包機的生產和使用。
(二)穩定棉花收購價格。1997年度棉花收購價格仍按現行的標準級皮輥棉每50公斤700元執行(新疆棉花收購價格仍為標準級皮輥棉每50公斤630元)。供銷社要嚴格執行棉花價格政策和質量標準,保證收購質量。各級物價部門要加強對棉花收購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價格政策、損害棉農利益的行為要嚴厲查處。
(三)切實做好棉花收購資金的供應和管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繼續按照《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門關於加強糧棉油政策性收購資金管理意見的通知》(國發〔1995〕12號)的要求,各司其職,保證本地區、本部門應籌集的收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確保不向棉農“打白條”。棉花收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各地供銷社棉麻企業要限期清理收回各種不合理占用的資金。銀行發放棉花收購貸款要按照“庫貸掛鈎”的原則,做到棉花庫存增加,貸款增加;棉花庫存減少,貸款收回。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要加強對收購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採取多種政策措施,鼓勵紡織企業多用國產棉
導致當前棉花購銷運行中突出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國產棉供應價格高於進口棉價格,棉花來、進料加工貿易進口大量增加。因此,必須採取多種政策措施,增強國產棉的競爭力,鼓勵紡織企業多用國產棉,促進國內棉花銷售。同時要規範棉花加工貿易進口管理,實行棉花的進口和紡織品出口的總量平衡控制。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一定要提高認識,堅定信心,齊心協力,集中力量把這件事情辦好。
(一)要壓縮供銷社的棉花經營流通費用。供銷社在棉花經營中,要通過加大內部改革力度,壓縮流通費用,降低供應價格,增強國產棉對紡織企業的吸引力。首先,要按照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的要求,更新觀念,加快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在當前較為困難的情況下,要根據市場需要,通過進一步開展棉副產品深加工和開拓其他經營門路,分流富餘人員,提高企業效益,做到減人增效。其次,要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成本核算,杜絕不合理的費用開支,千方百計降低流通費用,努力實現扭虧增盈。中國農業銀行及其他國有商業銀行,對供銷社系統職工下崗轉業、發展多種經營項目,應當按貸款程式,給予必要的支持。
(二)為使棉花供應價格逐步適應市場供求變化,促進供銷社棉花經營企業加快棉花銷售,1997年度棉花供應價格在國家規定的現行棉花供應中準價基礎上,允許上下浮動6%,具體成交價格由供需雙方商定。
(三)要提高新疆棉的價格競爭力。新疆棉花本年度的供應價格較全國平均水平要更低一些,具體由國家計委核定。新疆棉主要用於供應原從事進料加工的紡織企業,對其用新疆棉生產的出口紡織品實行零稅率政策。新疆出疆棉花供應和監管的具體辦法,由國家計委會同國家經貿委、紡織總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供銷總社、外經貿部、海關總署、國家技術監督局等部門制定,由國家經貿委組織實施。
(四)加強監管,規範棉花加工貿易進口管理。從1998年起,各種貿易方式進口的棉花全部納入國家進口總量管理。加工貿易進口棉花,其製成品必須出口,不得內銷。每年加工貿易所需棉花進口數量由國家計委商有關部門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下達給外經貿部執行。外經貿部要進一步完善加工貿易審批辦法,按照企業的實際加工能力和出口能力嚴格審批,審批許可權不得向省及計畫單列市以下下放。海關要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完善前期備案、中期核查、後期核銷的一條龍制度,並督促企業將來、進料加工的紡織品,按期如數核銷出口。對到期未能出口的企業,外經貿部門不予審批新的契約,海關不予備案。如加工貿易的產品發生內銷逃稅問題,要嚴厲處罰;對以加工貿易為名從事走私棉花的,要堅決打擊。
四、進一步深化棉花供應體制改革
繼續實行在國家計畫指導下由供需雙方直接見面、雙向選擇的棉花供應方式。深化棉花供應體制改革的重點是,由集中交易為主轉向長年交易為主,把棉花交易會辦成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交易市場要按規範化的方式運行,為供需雙方提供長年服務。同時,選擇部分地區設立區域性市場,與全國交易中心聯網,受理供需雙方就近簽訂的交易契約的審核、鑑證工作,發布市場信息。
(一)擴大棉花交易市場參加者的範圍。產棉省、區有調出任務和願意提供貨源的縣以上棉麻公司(新疆仍為自治區和生產建設兵團棉麻公司),所有棉紡企業和紡織集團,不分企業性質和規模,也不分棉花產區和銷區,都可入市交易。紡織企業也可以與產棉縣棉花經營企業直接掛鈎,建立長期穩定的購銷關係。
(二)從1997年度起,對在交易市場成交的新疆棉花開展質量公證檢驗試點。凡供應給原從事進料加工的紡織企業的新疆棉花,在成交後、結算前須經國家專業纖維檢驗機構進行質量公證檢驗,紡織企業憑公證檢驗證書向銀行申請貸款,開戶銀行根據公證檢驗證書確定的質量、數量供應購棉資金。交易雙方根據公證檢驗結果結算。專業纖維檢驗機構進行棉花質量公證檢驗不收費。
(三)積極解決國有棉紡企業購棉資金。為滿足正常配棉需要,提高紡織產品質量,國有棉紡企業要積極購買棉花,增力棉花周轉庫存,儘快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用棉量。中國工商銀行和有關國有商業銀行,要按照棉紡企業合理棉花周轉庫存量(一個半月的生產需要量)來核定和供應購棉資金,並將這部分貸款作為長期流動資金供棉紡企業周轉使用,不得按短期貸款收回本金或加息、罰息。棉紡企業在棉花交易市場購棉所需資金,中國工商銀行和有關國有商業銀行要給予充分的保證,先用1996年發放的棉花周轉庫存專項貸款解決,不足的部分可發放新的棉花周轉庫存專項貸款,購棉資金總規模由中國人民銀行核定。在棉花交易市場以外成交的棉花,以及從縣以下棉花經營企業或其他單位和個人購買棉花,銀行不予提供資金。
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加強對棉花周轉庫存專項貸款使用的管理,該項貸款必須專款專用、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對因擠占挪用造成棉花庫存不足一個半月的企業,今後購棉所需資金由其自籌解決。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由國家計委會同供銷總社、紡織總會、國家經貿委、國家體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局、國家技術監督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
五、繼續加強棉花質量管理和監督執法工作
棉產區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棉花質量工作的領導,做好對棉農的宣傳、教育工作,支持棉花收購單位認真執行國家質量標準。各級供銷社要加強棉花質量管理,嚴格執行棉花檢驗規程和質量標準,確保收購、加工、調撥和儲備各環節的棉花質量。各級技術監督部門及其所屬專業纖維檢驗機構要做好棉花收購、加工、調撥、儲備等環節的質量監督執法工作,嚴厲打擊各種質量違法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市場管理和對棉花交易契約的管理,與技術監督部門共同做好棉花“打假”工作。國家經貿委和國家技術監督局要繼續組織專業人員深入基層巡迴檢查,加強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棉花標準改革工作,由國家經貿委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加快進行。
六、加快紡織業結構調整,扶持紡織工業擺脫困境
當前紡織企業面臨的困難,既是嚴重挑戰,也是推進結構調整,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淘汰過剩生產能力,加速產品升級換代的有利時機。紡織行業要抓住時機,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技術改造、結構調整的步伐,加大壓錠改造的力度,嚴格限制新建、擴建紡紗加工能力,從根本上解決紡織業低水平、初加工生產能力過剩的問題。“九五”後三年必須壓錠1000萬以上,紡織總會要儘快制定三年壓錠規劃,用鼓勵政策和經濟手段推進結構調整。紡織企業要強化市場意識,按照國內、外市場需求的變化,努力開發生產適銷對路產品,提高產品質量和國際競爭能力,儘快扭轉虧損局面。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幫助和支持紡織行業進行結構調整,對紡織企業採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稅務部門要在嚴格審核的基礎上,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優先辦理紡織品出口退稅,並加快退稅進度。
七、繼續調整棉花種植布局,加大科技興棉力度,為明2015年棉花增產打好基礎
要適當調整棉花生產布局,使棉花播種面積逐步向單產高、效益好的宜棉地區轉移。基本原則是:大力發展新疆棉區,基本穩定長江中下游高產棉區,適當調整黃河流域單產低、效益差棉區的種植結構。新疆是全國最大的商品棉生產基地,國家將重點支持新疆發展棉花生產。新疆發展棉花生產,要與全國棉花種植面積的結構調整結合起來,統籌規劃。棉產區各級政府要制定規劃,加強對棉花生產的正確引導,保證宜棉地區保持一定的棉花種植面積,對少數單產低、不宜生產棉花的地區,應有計畫地逐步減少植棉面積,實現平穩過渡。北方宜棉地區在播種冬小麥時,要引導農民留足植棉用地。
各棉區要在保證基本棉田面積的基礎上,繼續加大科技興棉的力度,大力提高單產水平。要切實解決好良種繁育、病蟲害綜合防治問題,擴大良種棉播種面積,因地制宜地推廣行之有效的栽培技術和管理模式,做好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工作,爭取2015年棉花獲得好收成,保證棉花增產、農民增收。
各級政府要繼續加強對棉花工作的領導,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棉花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切實做好1997年度的棉花工作。
國 務 院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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