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大會部署,按照文化和旅遊部對四川作為旅遊資源普查試點省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24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24日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解讀二,解讀三,

全文

一、普查對象
分為文化資源和旅遊資源兩大部分。
(一)文化資源。依據文化和旅遊部有關標準,主要對古籍、美術館藏品、地方戲曲劇種、傳統器樂樂種、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物(可移動文物、不可移動文物)六大類資源開展普查。
(二)旅遊資源。依據《四川省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試行)》,主要對地文景觀、水域景觀、生物景觀、天象與氣候景觀、歷史遺蹟、建築與設施、旅遊購品(文創產品)、人文活動八大類資源開展普查。
二、普查範圍
全省21個市(州)183個縣(市、區)。
三、普查原則
(一)普查方法堅持普查與調查相結合。普查是指從未進行過,本次全新開展;調查是指已經開展過,本次對原有資源成果進行梳理、補充和完善。
(二)組織實施堅持省市縣協同推進。按照屬地原則,以縣(市、區)為主體,省級層面統籌指導,市(州)政府協調推進,有關部門(單位)依職能職責,齊抓共管、協同共推,同時廣泛發動社會公眾積極參與。
(三)資金安排堅持“市縣自籌,適當補貼”。市縣兩級要結合本地實際,將普查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按時足額撥付,確保普查工作順利推進。省級財政對普查試點縣(市、區)和貧困縣(市、區)進行適當補貼。
四、普查時間及階段任務安排
在前期籌備和開展試點的基礎上,全省普查工作自2019年12月全面啟動,2020年9月結束,為期9個月。普查工作分為兩個階段,各階段任務及時間安排如下:
(一)資源普查調查階段。
時間:2020年3月底前(高原高寒地區可適當延長)。
主要任務:深入開展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動員,廣泛宣傳發動,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挖掘、推薦新的文化和旅遊資源;縣(市、區)開展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調查,按要求填報相關資源調查表,並進行評價。
(二)成果編制報審階段。
時間:市縣兩級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省級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主要任務:在文化資源普查調查和旅遊資源分類、調查和評價的基礎上,省市縣分別編制相應的普查成果,並按程式報審。
1.縣級成果:完成文化資源和旅遊資源各類普查表填報工作,編制《××縣(市、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總結》《××縣(市、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報告(含附圖和資源名錄)》等。
2.市級成果:編制《××市(州)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總結》《××市(州)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報告(含附圖和資源名錄)》等。
3.省級成果:編制《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總結》《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報告(附圖和資源名錄)》《四川省旅遊資源保護與利用指南》《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手冊》,建成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數據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是一項創新工作,涉及層面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社會影響大。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務實有效推進普查工作。
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由文化和旅遊廳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省林草局、省地礦局、省文物局、省氣象局、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及省檔案館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積極參與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按要求收集、整理並提供本系統本單位所掌握的文化和旅遊資源相關資料(涉密資料除外),共享資源數據,同時結合職能職責按時完成其他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相關工作。
各市(州)要建立普查工作推進機制,在省直相關部門(單位)的指導和培訓下,統籌推進轄區內普查工作。各縣(市、區)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普查隊伍,視實際情況可組建縣級專家委員會,按照省市兩級的工作安排抓好落實,確保按時完成普查任務。
(二)強化技術保障。文化和旅遊廳負責全省普查技術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省地礦局組建外業工程師隊伍,負責進駐183個縣(市、區)開展現場技術指導。
(三)堅持依法普查。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以及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的有關標準要求,如實填報資源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偽造數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獲悉的涉密資料和信息,依法履行保密義務。
(四)注重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載體,廣泛開展“天府旅遊資源我推薦”活動,大力宣傳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動態和典型事跡,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爭取社會各界的積極支持、配合和參與。

印發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12月24日

解讀

摸清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的家底,四川已經開始了行動——12月26日,記者獲悉,《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實施方案》於近日經省政府同意並印發,對全省文旅資源普查提出了詳細要求。
本次普查分文化資源和旅遊資源兩大部分。前者據文化和旅遊部有關標準,主要對古籍、美術館藏品、地方戲曲劇種、傳統器樂樂種、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物(可移動文物、不可移動文物)六大類資源開展普查。後者依據《四川省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試行)》,主要對地文景觀、水域景觀、生物景觀、天象與氣候景觀、歷史遺蹟、建築與設施、旅遊購品(文創產品)、人文活動八大類資源開展普查。
普查範圍包括全省21個市(州)183個縣(市、區)。採取普查與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普查是指從未進行過,本次全新開展;調查是指已經開展過,本次對原有資源成果進行梳理、補充和完善。
普查分兩個階段進行,從2019年12月全面啟動,到2020年9月結束,為期9個月。第一階段為資源普查調查階段,截止於2020年3月底(高原高寒地區可適當延長);第二階段是成果編制報審階段,要求市縣兩級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省級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
普查實施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載體,廣泛開展“天府旅遊資源我推薦”活動,大力宣傳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動態和典型事跡,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爭取社會各界的積極支持、配合和參與。
值得期待的是,普查結束後,將在省級層面形成多個成果,具體包括編制《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總結》《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報告(附圖和資源名錄)》《四川省旅遊資源保護與利用指南》《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手冊》,建成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數據平台。

解讀二

記者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實施方案》,將對文化資源和旅遊資源兩大部分進行普查,普查範圍為全省21個市(州)183個縣(市、區)。 
據悉,普查方法堅持普查與調查相結合。按照屬地原則,以縣(市、區)為主體,省級層面統籌指導,市(州)政府協調推進,有關部門(單位)依職能職責,齊抓共管、協同共推,同時廣泛發動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同時,資金安排堅持“市縣自籌,適當補貼”。市縣兩級要結合本地實際,將普查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按時足額撥付,確保普查工作順利推進。省級財政對普查試點縣(市、區)和貧困縣(市、區)進行適當補貼。 
根據《方案》,在前期籌備和開展試點的基礎上,全省普查工作自2019年12月全面啟動,2020年9月結束,為期9個月。普查工作分為兩個階段,各階段任務及時間安排如下: 
(一)資源普查調查階段。 
時間:2020年3月底前(高原高寒地區可適當延長)。 
主要任務:深入開展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動員,廣泛宣傳發動,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挖掘、推薦新的文化和旅遊資源;縣(市、區)開展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調查,按要求填報相關資源調查表,並進行評價。 
(二)成果編制報審階段。 
時間:市縣兩級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省級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主要任務:在文化資源普查調查和旅遊資源分類、調查和評價的基礎上,省市縣分別編制相應的普查成果,並按程式報審。 
1.縣級成果:完成文化資源和旅遊資源各類普查表填報工作,編制《××縣(市、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總結》《××縣(市、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報告(含附圖和資源名錄)》等。 
2.市級成果:編制《××市(州)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總結》《××市(州)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報告(含附圖和資源名錄)》等。 
3.省級成果:編制《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總結》《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報告(附圖和資源名錄)》《四川省旅遊資源保護與利用指南》《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手冊》,建成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數據平台。

解讀三

我省文旅資源的“家底”到底如何?又有哪些待發現的新文化、新旅遊資源?12月25日,記者從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實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本月起四川將全面啟動普查工作,到明年9月全面完成。
今年1月,文化和旅遊部將四川確定為全國文化和旅遊普查首個試點省,試點以來,全省資源普查工作按照“省上統籌、市(州)協調、縣市主體”的三級聯動、公眾參與模式,出台規範了普查標準,並制定了詳細的工作指南。目前,我省首批試點興文縣已通過專家評審,都江堰、峨眉山、閬中等第二批次7縣市試點已進入普查收官階段。
記者了解到,為了規範普查標準,文化和旅遊廳邀請中科院地理所專家,聯合川大、省社科院等省內科研機構100餘名多學科專家學者,研究制定了符合四川實際的“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標準”,此次普查分為文化資源和旅遊資源,其中文化資源遵循“中華文化資源普查工程”的規範,分為文物、非遺、古籍、美術館藏品、地方戲曲劇種、傳統器樂樂種等6大類;旅遊資源參照現有國標,結合文旅融合的趨勢,分為地文、水域、生物、天象與氣候、建築與設施、歷史遺蹟、旅遊購品(文創產品)、人文活動等8大類。
記者了解到,調查主要是對現知的、分散在各部門、已經被系統收集或掌握的資源,進行再梳理、核實、補充和完善;普查則立足於新發現、新收集和新入庫,普查既要摸清“家底”搞好資源“本底”定級,還要開展綜合評估和價值分析,制定資源“保護利用指南”。
據悉,本次普查將實施堅持省市縣協同推進,按照屬地原則,以縣(市、區)為主體,省級層面統籌指導,市(州)政府協調推進,有關部門(單位)依職能職責,齊抓共管、協同共推,同時廣泛發動社會公眾積極參與,資金安排堅持“市縣自籌,適當補貼”。市縣兩級要結合本地實際,將普查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按時足額撥付,確保普查工作順利推進。省級財政對普查試點縣(市、區)和貧困縣(市、區)進行適當補貼。
據悉,在前期籌備和開展試點的基礎上,全省普查工作從今年12月全面啟動,2020年9月結束,總共為期9個月。普查工作分為兩個階段,一是資源普查調查階段,要求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高原高寒地區可適當延長),深入開展全省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動員,廣泛宣傳發動,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挖掘、推薦新的文化和旅遊資源;縣(市、區)開展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調查,按要求填報相關資源調查表,並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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