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6年1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6〕4號印發《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發展重點、保障措施3部分17條。

發展重點是:夯實創新創業載體,培育壯大本土平台,深入開展試點示範,推動電子商務套用創新,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創新,積極發展農業電子商務,加快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創新移動電子商務套用,創新發展網際網路金融,加快電子商務走出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
  • 文號:川府發〔2016〕4號
  • 印發時間:2016年1月20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6年1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川府發〔2016〕4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5〕72號)精神,推動全省電子商務產業加快發展,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抓住我省進入國家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的機遇,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持“法無禁止的市場主體即可為,法未授權的政府部門不能為,最大限度減少對電子商務市場的行政干預”的發展原則,堅持問題導向、注重實效、服務大局、統籌協調的發展理念,堅持在發展中逐步規範、在規範中更好發展,最佳化創新服務,鼓勵先行先試,壯大創新創業群體,加快建立開放、規範、誠信、安全的發展環境。到2020年,電子商務深度融合實體經濟,綜合發展水平在全國處於前列,“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台持續創新,產業向跨區域、跨經濟體乃至全球化拓展,成為中西部電子商務集聚中心和最具活力的創新創業發展示範區;形成一批在國內行業領先、具有較強專業化服務能力的本土平台;培育一批引領未來電子商務發展的創新型骨幹企業,形成新的業態和經濟成長點。
二、發展重點
(一)夯實創新創業載體。加快構建“眾創空間”創新創業服務平台。培育和引進一批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到2017年,每個市(州)建成1—2個電子商務集聚孵化區,有條件的縣(市、區)建成1個電子商務創新孵化中心,構建起省市縣三級產業孵化載體。〔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科技廳、國土資源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培育壯大本土平台。依託優勢產業,打造裝備製造、電子信息、建材家居、衛生醫藥、鞋類服裝、農特食品(川酒、川茶)、餐飲旅遊、文化教育等一批全國領先的本土行業垂直平台。積極發展區域性特色化平台,打造農林產品、建材、汽配、礦產資源等大宗商品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培育發展基於移動網際網路的新型雲商平台,建設商品銷售服務類平台、消費服務類平台和跨境服務類平台。建設藥品流通電子商務服務平台,發展和規範第三方藥品交易服務平台,積極推動線上醫藥健康發展。〔商務廳、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深入開展試點示範。建設一批電子商務示範企業、示範基地、示範城市。遴選一批對全省電子商務發展具有示範和帶動效應的縣(市、區),創建省級全面創新改革(電子商務)試驗縣(市、區)。推動示範基地發揮產業集聚優勢,在中小企業孵化、服務模式創新、公共平台建設、產業鏈條搭建等方面發揮帶動作用。支持示範企業做大做強平台,在服務、技術、模式等方面創新發揮引領作用。開展商貿流通線上線下融合創新試點和示範工作。〔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相關市(州)人民政府〕
(四)推動電子商務套用創新。鼓勵電子商務企業不斷開展商業模式、技術套用和產品服務創新。鼓勵企業利用網際網路逆向整合各類生產要素資源,按照消費需求打造個性化產品。推動四川製造業觸網行動,最佳化生產供應鏈和服務鏈管理,在行銷採購、個性化定製等方面提升內部協同能力。鼓勵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與製造企業合作,發展基於網際網路的裝備遠程監控、運行維護、技術支持等服務市場。依託四川省金融IC卡暨移動金融基礎服務平台,推進“一卡多套用無障礙”在交通、醫療、就業、文化、教育、繳費、社保等民生服務領域套用,建立民生電子商務服務新體系。積極推進吃住行、遊樂購的網上場景呈現和消費,實現電子商務在旅遊業的全新套用,到2017年,推動重點景區實現WIFI覆蓋,加快建設10個智慧景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省旅遊局)
(五)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創新。支持傳統批發、商品交易市場等大型商貿服務業用網際網路技術建設行業供應鏈協同平台,向生產、零售環節延伸,創新改造商貿流通領域供應鏈管理。鼓勵百貨商場、連鎖超市、便利店等傳統零售業,提升自營自主品牌和定製化商品比重,深化從單一經營商品到經營“商品+服務”的商業綜合體轉變。支持零售業推進實體店數位化改造,發展全渠道、定製化網上行銷模式,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居民生活服務業採用團購、體驗、配送等方式,加快構建電子商務“一刻鐘便民生活服務圈”。完善城市信息智慧型化基礎設施,建設以區域中心為主體的網上智慧商圈,促進圈內企業線上與線下一體化經營。鼓勵商貿流通企業運用物聯網、位置服務(LBS)、實時通信等信息技術,提供智慧型化、精準化和個性化的商品銷售和服務推送。支持舉辦中國(四川)電子商務發展峰會。積極探索基於網際網路的商務服務發展方式,培育商務服務新業態。(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供銷社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六)積極發展農業電子商務。推進農村市場現代化,重點發展農村和農產品電子商務,打通農產品進城、工業品下鄉雙向通道。建設地理標誌產品技術標準體系和產品質量保證體系,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龍頭企業、“三品一標”農產品等生產和經營主體自建或對接電子商務平台,推動農產品線上行銷與線下流通融合發展。開展農村青年農業電商創業。支持農業生產資料經銷企業發展電子商務。支持開展“+資本+專合組織+農戶”的種養植閉環精準扶貧方式,開展電子商務精準扶貧試點。開展農產品“基地生產、社區直供”業務,帶動訂單農業發展,提高農產品標準化水平。積極發展林業電子商務,逐步建立林產品和林權交易誠信服務價格指數體系。鼓勵鄉村旅遊、休閒農莊和林業生態旅遊開展線上行銷、線下體驗。推廣省農產品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台,到2017年,全省70%以上縣域完成與平台對接。(商務廳、財政廳、農業廳、省質監局、林業廳、省工商局、團省委、省供銷社、省旅遊局)
(七)加快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推廣運用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全面提升報關、報檢、收結匯、出口退稅等通關流程效率。依託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拓展,在具備條件的區域開展跨境電子商務試點,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推進中國(成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建設可複製的跨境電商保稅展示體驗店。加快推進成都、綿陽、資陽、瀘州、南充等跨境電子商務基地建設。鼓勵本土優秀電子商務企業建設境外行銷、支付結算和倉儲物流網路,創立自有品牌。支持商業銀行與支付機構合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人民幣結算業務。到2017年,建成2—4個跨境電子商務園區、100家保稅展示體驗店。〔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國稅局、省政府口岸物流辦、商務廳、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市(州)人民政府〕
(八)創新移動電子商務套用。建設全國有影響力的移動電子商務產業。到2017年,4G和WIFI在全省市、縣城區的捷運、商場、社區等公共區域覆蓋率達到70%以上。推進成都市移動電子商務金融科技服務創新試點,力爭在全國率先實現移動金融在公共服務等行業複合套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科技廳、商務廳、省政府金融辦、人行成都分行、省發展改革委)
(九)創新發展網際網路金融。推進第三方支付與電子商務協同發展,支持具備條件的非金融機構爭取第三方支付許可。推進支付機構開展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支持省內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和金融機構合作發展網際網路金融業務,開展網路保險、基金、信貸等領域的產品創新和服務。(人行成都分行、四川保監局、四川銀監局)
(十)加快電子商務走出去。支持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重點融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產業發展和建設,提升我省電子商務產業國際化水平。鼓勵政策性銀行加大對電子商務企業境外投資併購的貸款支持。加快推進貨物貿易外匯業務單證電子化和外匯業務企業在線上接口服務推廣。(商務廳、人行成都分行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貫徹落實國務院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有關規定,統籌內貿流通服務業發展促進資金,調整最佳化支出結構,主要用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轉變財政資金支持電子商務發展方式,通過建立省級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投資基金,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引導全省電子商務健康發展。鼓勵市縣出台政策措施扶持電子商務發展。將民營電子商務創業孵化基地或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納入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或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範疇,按規定給予補貼或獎勵。加大對大學生、青年電子商務創新創業補貼、扶持力度,強化大學生、青年電子商務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對引進的高層次電子商務高端人才給予50萬—100萬元的創新創業資助,引進的電子商務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給予200萬—500萬元的創新創業資助。對入駐政府投資建設的省級示範電子商務基地的省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工作場所,由所在地政府給予一定房租減免或補貼。〔財政廳、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團省委、省人才辦、教育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軟體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電子商務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簡化電子商務企業外出經營稅收征管流程。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電子商務企業,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可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電子商務企業符合規定的固定資產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相應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科技廳、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十三)創新投融資服務。支持商業銀行根據電子商務特點發放信用貸款,開展電子商務供應鏈融資服務,鼓勵商業銀行積極使用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為電商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應收賬款質押和保理融資業務。推動電子商務領域的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利用離岸人民幣市場籌集低成本資金。培養有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作為重點上市融資企業,鼓勵中小電子商務企業在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積極推動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對接。對符合條件的成功掛牌上市電子商務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定向融資工具以及供應鏈票據、公司債等融資工具的電子商務企業,按相關規定給予獎補。(人行成都分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科技廳、四川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
(十四)降低創業門檻。全面清理電子商務領域現有前置審批事項,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外,各地、各部門一律不得增設線上線下互動企業市場準入行政審批事項。加快公共服務領域資源開放和信息共享。全面推進證照、稅費網上申辦,實現一表填報電子化、全流程辦理網路化。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全面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落實“先照後證”,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套用。推動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註冊等住所登記制度改革。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商品現貨市場前置審批事項。簡化增值電信業務經營、網路文化經營、軟體企業認定、快遞業務經營等許可證的申辦及年檢。(省政務服務管理辦、省工商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商務廳、省政府金融辦、四川證監局、人行成都分行、省通信管理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文化廳、省郵政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十五)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寬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下一代廣播電視網建設,推進網路提速降費。到2017年底,4G網路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大,基本實現全省寬頻無線網路全覆蓋。加快雲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在商務環節的套用推廣。支持發展面向企業和創業者的平台開發、網店建設、代運營等第三方服務,為線上線下互動創新發展提供專業化的支撐保障。推進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推動城市配送車輛的標準化、專業化發展,按照城市配送需求,科學規劃和建設城市物流配送體系,制定配送車輛運行管理辦法,保障配送車輛便利通行。爭創“國家快遞服務農村電子商務典型示範”。加快推進智慧型快遞箱(櫃)、快遞網點進社區、進學校、進辦公樓、進鄉村,完善物流末端配送網路。推進四川保稅物流中心項目建設,積極爭取專項口岸政策。推進智慧物流平台建設,運用北斗衛星定位、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建設全省物流大數據中心,構建智慧型化的物流通道、倉儲體系和配送系統,提供精準、可控、高效、集約的物流服務。優先保障國家、省電子商務重點項目用地,鼓勵盤活閒置廠房、物流倉庫等為電子商務創業者提供低成本辦公場所。鼓勵工業企業改造現有廠房興辦電子商務集聚區(基地),可暫不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不增收土地出讓價款。新建省、市電子商務集聚區(基地)優先列入建設規劃、優先納入省、市重點項目管理、優先予以用地保障。在不改變用地主體、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各類市場主體利用存量房產、土地資源發展線上線下互動業務的,可在5年內保持土地原用途、權利類型不變,5年期滿後確需辦理變更手續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商務廳、財政廳、省郵政管理局、省政府口岸物流辦、公安廳、交通運輸廳、教育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供銷社、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國土資源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六)加強人才培訓。制訂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工作實施意見,實施啟明星電商人才培訓計畫。建成國家中西部電子商務人才培訓與孵化中心。支持有實力高校大力培養高水平複合型人才。鼓勵職業院校加強實用型人才培養,開展電子商務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考評工作,並按規定給予培訓經費補助。(商務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十七)創新市場監管。建立電子商務產品質量風險監測和評估中心,推動電子商務產品認證和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建立符合網際網路經濟發展規律的監管方式,倡導“溫和式”、“預警式”監管。建立全省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實現信用數據的動態採集、處理、交換和共享,建立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制約機制。建立健全電子商務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動電子商務企業信用信息公開。推進人口、法人、商標和產品質量等信息資源向電子商務企業和信用服務機構開放,逐步降低查詢及利用成本。加大線上交易產品質量監管力度。完善全省網際網路經營主體資料庫,推進網路經營者營業執照電子連結標識發放工作。建設我省消費維權綜合服務平台,暢通網際網路受理消費者訴求渠道。嚴厲查處各類商品交易場所及其分支機構、代理機構的違法行為,促進電子商務行業規範健康發展。依法加強電子商務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深入開展打擊電子商務領域專利侵權假冒的“閃電”執法專項行動。通過打造信息、技術等共享平台和政府採購方式,為電商創新創業加油添力。建立健全省電子商務統計大數據中心,加快制訂電子商務行業平台指數等相關標準,推動條件成熟的地方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省政府金融辦、公安廳、商務廳、省知識產權局、科技廳、省統計局、四川證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充分發揮省電子商務業發展推進小組作用,強化對電子商務的統籌、協調、規劃等促進發展工作。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本實施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省直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地要建立健全推動電子商務發展工作機制,制訂工作措施,安排發展資金,推動本地電子商務發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0日
(已經省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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