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財政預算、決算審查工作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8年09月26日
- 實施時間:1988年09月26日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1988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為了加強對財政預算的審查工作和對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 一、省人民政府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的全省財政預算、決算,應單獨編列省級財政的收入和支出。 二、省的財政預算、決算,在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准前,省財政廳事先應報送...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本級總預算草案和本級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准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本級人民政府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本級總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准本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省級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 頒布單位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05.30 實施時間 2002.05.30 為了加強對省級預算的審查監督,規範預算行為,更好地發揮預算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參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一、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依法對省人民政府經濟工作行使監督職權。二、省人大常委會對以下重大經濟事項進行監督,並可作出決定:(一)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二)四川省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及省本級財政決算;(三)四川省經濟體制的重大變動;(四)四川省產業政...
2013年5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四川省財政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於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是一部全面系統規範四川省財政監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填補了法律空白。《條例》規定,除了財政收入的徵收、票據管理情況和收納、劃分、留解、退付...
(二)地區行政公署財政部門在規定期限內將彙編的本地區財政預算草案提交地區行政公署討論審定;(三)地區行政公署討論審定的本地區預算草案,經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簽署審查意見後上報省政府;(四)省財政部門具體負責審核匯總各地區預算草案,報送省人民政府審查批准後,按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實施辦法》 經2010年3月31日四川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該《辦法》分總則、監督工作計畫、監督形式及內容、監督公開等6章108條,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1995年4月26日四川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通過的《...
根據2017年12月1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全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與監督,健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推進國有資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實施條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等有關規定...
2023年7月25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實施辦法〉的決定》。 發展歷史 2023年7月25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實施辦法〉的...
多途徑、多渠道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並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對決策予以調整或者停止執行。建立行政決策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監督和責任追究主體、程式和方式。(十三)依法規範行政行為。整合執法主體,繼續開展相對集中執法權工作,推進綜合執法,下沉執法重心,提高基層執法...
2010年1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甘道明 各位代表:我受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託,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查。主要工作 過去的一年,面對災後恢復重建和國際金融危機的雙重壓力,在中共四川省委的堅強領導下,省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切實保障憲法和法律的貫徹...
2014年4月23日,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委辦〔2014〕7號印發《四川省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分總則、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資源節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責任追究、附則12章71條,由...
涉及兩個及以上部門職權範圍的事項,應充分聽取相關部門意見,由市政府制定規範性檔案、發布決定或命令,或由有關部門聯合制定規範性檔案。其中,涉及公眾權益、社會關注度高的事項等,應當事先請示市政府。二十三、市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向成都市政府和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市政府各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
2022年6月9日上午,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四川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工作條例》的決定。簡述 《四川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工作條例》經1990年1月16日四川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通過,2016年9月28日四川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
第二十四條 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財政預算、經濟調節及改革開放的重大決策措施,社會管理重要事務,政府規範性檔案,由區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討論和決定;涉及城鄉規劃、土地出讓、政府投資項目等應根據有關規定建立專項會議進行討論和決定。對緊急和突發性重大事件,來不及召開會議而又必須及時處理的,區政府...
《荊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一步加強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審查監督的決定》經2014年8月29日荊州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通過。該《決定》分完善全口徑預算體系建設、加強和改進預算編制工作、加強和改進市直部門預算的初審工作、加強和改進預算執行管理工作、加強對市直預算和...
(2014年4月24日汕頭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為加強對我市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規範審查和監督的內容、程式及方式方法,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作如下決定:一、市政府負責編制市本級全口徑預算決算草案,全口徑預算決算草案包...
(四)討論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成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成都市財政預決算草案》;(五)討論通過依法需要由市政府全體會議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市政府全體會議一般每年召開1—2次,市長助理、副秘書長、市級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可安排區(市)縣政府主要負責...
第一條 為了保障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正確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規範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下簡稱計畫)和財政預算、決算(以下簡稱預算、決算)以及其執行情況報告的審查批准和監督的程式,提高審查質量和效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
制定機關要定期對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需要修改、廢止的應當及時修改、廢止,繼續執行的,應當將目錄公告。第二十六條 市政府發布的規範性檔案和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規範性檔案由市政府法制機構審查或組織起草,經市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討論、審定。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由市政府法制機構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