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嘉峪關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是經嘉峪關市政府2022年第16次常務會討論通過後,出台的辦法。

立法過程,主要內容,

立法過程

2014年出台的《嘉峪關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已不能適應當前工作需要。為做好修訂工作,市房產服務中心成立了起草工作專班,收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甘肅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借鑑吸納省內其他市、州住宅維修資金管理先進經驗,並廣泛徵求意見建議,經市政府2022年第16次常務會討論通過後,出台了《嘉峪關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主要內容

《嘉峪關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共分五章、三十九條,重點對六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維修資金歸集主體進行了變更,由之前的“房屋”修訂為“住宅”。二是對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及時更新,由之前的“物權法”修訂為“民法典”,並增加了甘肅省住建廳、財政廳《甘肅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三是將新建住宅維修資金交存的時間進行了前置,由以前的“業主在交納購房款尾款時且在辦理入住手續前交納” 修訂為“業主在與建設單位簽訂購房契約後交納”。四是將有物業服務住宅的維修資金收繳主體進行了規範,由以前的“物業企業可代收住宅維修資金” 修訂為“由業主按照交存標準自行交納”。五是新增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專戶劃轉至業主大會後歸集和使用流程,同時對劃轉前的住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流程進行了最佳化。六是將住宅維修資金在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在定期利率基礎上上浮部分作為增值收益的作用擴大化,新增了用於全市住宅應急維修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系統建設、升級、改造、維護等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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