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套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規定》在1996.05.07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套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6年05月07日
- 實施時間:1996年05月07日
- 頒布單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套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規定》在1996.05.07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套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規定》在1996.05.07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引言經1996年4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六年五月七日具體內容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
《哈爾濱市套用散裝水泥和預拌混泥土管理條例》是哈爾濱市發布條例。檔案信息 為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套用,節約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推進建築業技術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
在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套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規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第四十五條 施工現場設定的辦公、作業和生活設施,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衛生、環保的有關規定。第四十六條 工程竣工後,應當及時拆除施工現場臨時設施...
本規定所稱商品混凝土,是指實行集中拌合,以商品形式提供給建設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拌合物。第三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建設工程的施工管理及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資質管理過程中,強化套用商品混凝土的監管力度,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建設...
施工單位未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計畫》要求通知質量監督機構監督檢查,擅自將建設工程重要部位隱蔽的,質量監督機構應當責令對隱蔽部位進行技術鑑定或者檢測;不合格的,應當責令其採取補救措施。第十五條 建築構配件以及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
本規定所稱房屋建築工程和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下統稱建設工程。第四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可以委託所屬監督...
九、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十、哈爾濱市職業介紹和勞動用工條例 十一、哈爾濱市政府績效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條例信息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地方性法規的決定2011年12月12日通過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
第一條 為加強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規範化管理,節約資源,改善生態環境,減少城市噪音和粉塵污染,保證預拌砂漿產品質量,根據《黑龍江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套用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條例》和《哈爾濱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等法規,特...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預拌砂漿的套用,保護和改善環境,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推動建築業技術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黑龍江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套用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條例》等有...
第四條 生產、使用新型牆體材料和建築節能產品,應當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和人身健康安全。第五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套用和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本條例。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新型牆體材料...
第五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套用和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本條例。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套用和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市、縣(市)牆體材料改革和建築節能管理機構(以下簡稱...
鼓勵企業由產品供應商向諮詢、設計、製造、產品和運維服務等一體化方案提供商轉變,整體提升超低能耗建築集成開發建造能力,拓展工程套用範圍和領域,擴大套用規模。強化工程質量全過程管理,提升超低能耗建築工程建設品質,將超低能耗建築質量...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在2003.03.26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築業新技術是指住房城鄉建設部推廣的《建築業10項新技術(2017版)》,即:地基基礎和地下空間工程技術、鋼筋與混凝土技術、模板腳手架技術、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鋼結構技術、機電安裝工程技術、綠色施工技術、防水技...
第十四條 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用於生產商品混凝土的水泥,應全部使用散裝水泥。 對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設工程,按照商品混凝土使用量免收散裝水泥發展基金。 第十五條 按規定應當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設工程,設計、建設(開發)、施工單位...
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擬訂地方性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和技術規定;擬訂城鄉建設節能減排的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鄉建設節能減排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項目;負責全市建築節能、牆體材料改革、散裝水泥、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對...
第七條 市造價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查整理並定期發布有關建設工程的材料、機械、設備以及勞務等方面的市場參考價格信息,為工程造價活動提供參考。辦法套用 第八條 套用於本市建設工程的工程造價計算機軟體所使用的計價依據、計價...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全市預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規範預拌商品混凝土市場,確保建設工程質量,維護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企業和建設(開發)、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
第六條 基本建設工程混凝土總用量在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以上的,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第七條 按規定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設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報請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向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在1989.05.20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的管理,鼓勵競爭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工程建設速度,提高投資效益,維護招標投票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和省的有...
二、《哈爾濱市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套用和建築節能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修改為:“使用新型牆體材料的建築工程,根據國家規定範圍應當對建築能效進行測評、申請標識的,建設單位或者所有權人應當對建築能效進行測評、申請標識,並予以公示。”本...
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施工單位不得進行施工。違反本條二款規定的,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對建設單位處以工程契約價款1%以上2%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單位...
組織實施建築節能技術產品推廣套用。統籌推進城鄉建設節能減排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負責建築節能、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商品混凝土、預拌砂漿技術革新和推廣套用工作。(十六)承擔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監督管理職責。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
海口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辦法 (2005年4月26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49號發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提高工程質量,改善城市環境,加強城市建設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