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概念
引證解釋
《
藝文類聚》卷六五引 晉束晳《勸農賦》:“條牒所領,注列名諱。”
元
湯式《一枝花·贈人》曲:“
金甌應已藏名諱,麟閣終當繪像儀。”
曹禺《雷雨》第一幕:“周萍:那是因為母親的名諱是侍萍 ,母親臨死,自己替我起的名字。”
基本含義
名諱是出現在中國古代的一種語言現象。遇到君主或尊長者時,不但不能直呼其名,而且在書寫的時候也不能使用這些字,於是只能用改字、改音或減少字的筆劃等方法予以迴避,也稱避名諱。《公羊傳"閔公元年》書云:“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也許這名諱的最初本意是尊重長者、老者和賢者,但後來的歷史卻因為這名諱的習慣給改變了不少。
首先因為名諱而改變歷史的,就是被魯迅先生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史記》。
司馬遷在《
史記》里記載了大量史實,「考其行事,綜其始終,稽其成敗興壞之紀」,「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但他首先就因為迴避父親的名字,而改變了別人的名字。因為其父叫
司馬談,所以我們在長長的《史記》中找不到一個“談”字,有一個人名叫“
趙談”,司馬遷就把他改成了“趙通”。當然還有別的字,為了避秦莊襄王子楚之名諱,將“楚”改成了“荊”,漢武帝名徹,司馬遷《史記》中就將“蒯徹”改為“
蒯通”;
漢文帝名恆,《史記》就改“
恆山”為“
常山”。 同樣的,後漢書的作者
范曄也為了避開他父親的名字“泰”字,所以我們在他那一百二十卷的大作中找不到一個“泰”字。改稱
郭泰為
郭太,
鄭泰為
鄭太。用現代的習慣來看,他是把別人都改變性別,做人家的“太太”了。還有漢高祖叫
劉邦,《漢書》為避其諱,於是把其他的“邦”都改成了“國”。他們這一改不要緊,我們這些後代認真讀史書的人,卻不是成了誤讀嗎? 名諱之風到了唐代更盛,如唐高祖名淵,所以
楊上善在《
黃帝內經太素》里改針灸穴位“太淵”為“太泉”;
唐高宗名治,
劉禹錫《劉賓客文集》卷六《鑒藥》就改“治身”為“理身”。不但字須改,甚至連偏旁也要避諱,
唐太宗名世民,除了“世”改為“代”,從“世”之字亦改為從“曳”,所以《太素》里的注文“飧泄”改作了“飧洩”。
柳宗元《捕蛇者說》將“民風”改寫為“人風”。
宋代
蘇軾祖父的名字是“序”,而
蘇東坡這個名作家卻要替別人寫很多序,若是用了“序”字變是對祖先大大的不敬,於是只好把所有的“序”改成了“引”或者“敘”。又據
陸游《老學庵筆記》載,宋代
田登做州官,自諱其名,州中皆謂“燈”為“火”。上元節放燈,州吏貼出榜文云:“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民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就從這來。
不只是後人要避長者的諱,有點名氣的人也不願意有別人與自己同名。明代文人
李夢陽任江西提學副使時,發現有個讀書人與他同名,便擬出一副楹聯的上半聯來考那個讀書人:“
藺相如,
司馬相如,名相如,實不相如。”意思是兩個“相如”都不相同,你一個士子豈能與我同名同姓?沒想到那個讀書人思索片刻,竟巧妙地對出下聯來:“
魏無忌,
長孫無忌,彼無忌,此亦無忌。”意思是魏國
信陵君公子無忌和唐代大臣長孫無忌沒有“忌諱”,我們也不必忌諱同名同姓了。李夢陽聽後只得作罷。
據說
袁世凱篡權後,忌諱“
元宵”二字,因“元”與“袁”同音,“宵”與“消”同音,“元宵”聽起來像是要消滅袁世凱,於是在1913年元宵節前,袁世凱下令將元宵改稱“
湯圓”。雖然這樣做並沒能挽救袁世凱,但“湯圓”這個名稱卻因此而流傳下來。
避諱
避諱是我國歷史上極具中國特色的一種習俗,對君主和尊長的名字,不能直接說出或寫出,如遇應諱的字,不能讀本音,要“改讀”或“換說”,稱為“讀白”,如《紅樓夢》中
林黛玉為了避母親
賈敏的諱,碰到“敏”字,就讀成密或米;寫到諱字的時候,要按規定採取“空字”、“缺筆”或“改字”的辦法,謂之“寫白”,如
孔丘的“丘”字,在古文獻中有時候就寫做“正”。我們習慣上把錯別字說成“白字”,就是來源於避諱。
避諱之名起源於何時呢?
避諱這種霸王條款是什麼時候規定的呢?有人說夏商時期就開始了,唯一的證據是《山海經》中夏後啟寫做
夏後開,說明夏朝就開始整這些沒用的事兒了。但是《尚書》中對夏商國君的名字卻是直書不諱,這是為什麼呢?有人研究認為:《山海經》中之所以避啟為開,乃是漢朝人抄書時避
漢景帝劉啟諱所致。
學術界一般認為避諱起源於西周,據史料記載,春秋時已有
魯國大夫有關取名六忌的見解,《禮記》中亦有"大夫、士之子不敢與世子同名"等,這都說明當時已經有不少具體的避諱要求了,不過直到戰國時,避諱還沒有形成過一整套制度。避諱的要求也不太嚴格,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也不用迴避,甚至名字中有一個字相同也無須迴避。 只要避開國、官、山川、隱疾、牲畜、器幣就行了。
秦漢以後,
大一統的政局形成並得到鞏固,君主之尊變得無以復加,那時,皇權被認為是至高無上的,君王的名字當然也就不能隨便稱呼;而在以家庭為基礎的宗法社會,尊長的名字也不能輕易書寫,凡遇有帝王或尊長之名,就要想方設法避開,這樣,“避諱”逐漸就成為我國古代的重要禮俗之一了。早在先秦古籍《禮記·曲禮上》中,就有“入國問俗,入門問諱”的記載。
秦漢以後,隨著皇權和
宗法制度的日益加強,避諱也日益嚴格,甚至被明文寫進了法律。唐朝的法律就規定,直呼皇帝的名字犯“大不敬”罪,不能赦免。這樣以來,五花八門的“避諱”有如網羅,兜攬了臣民的全部言論行為,稍有觸犯,輕則遭譴,重則罹禍,乃至滅家
滅族。十六國時的前
秦國主苻生,是個
獨眼龍,因此諱“不足”、“不具”、“少”、“無”、“缺”、“傷”、“殘”、“毀”、“偏”、“只”等字眼。手下人無意犯了諱,就要受到剁腿、破肚、拉肋、鋸頸等種種酷刑。
有一次他叫太醫令
程延配藥時,問及所需人參的好惡與多少,程延回答:“雖小小不具,自可堪用。”這“不具”可是犯了大諱,苻生勃然大怒,先將程延的雙眼鑿出,再將他殺死。
宋朝的官方曾經修訂了一部《禮部韻略》有大宋皇帝的名字、廟號之類要迴避的字,其中高宗
趙構的“構”字同音迴避的字最多,達到55個,一網打盡了與“構”讀音相同甚至相近的所有漢字。其他皇帝的名字需迴避的大多數在二三十字左右。總共是325個字必須迴避,也就是說在那時候,至少這325個字必須禁止使用:不能書寫、不能讀出、不能用於起名,等等。幸虧
趙宋天下沒有千秋萬代,否則,說不定所有的漢字都被這樣禁止迴避了。
迴避皇帝的名諱,是有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做後盾的。唐朝的法典《
唐律疏議》規定,“諸上書若奏事,誤犯宗廟諱者,杖八十;口誤及余文書誤犯者笞五十”“即為名字觸犯者,徒三年”。就是說,由於筆誤或口誤,書寫或說出皇帝的名諱,就要挨板子;如果起名犯諱,就要流放三年。當初
滿清入關,順治皇帝福臨曾說,不能因為自己一個人名字中的“福”而使天下人無福,表示人們不必諱“福”,但後來的滿清法典《
大清律例》的規定,與唐朝差不多,無心的犯諱也是要打數十上百的板子的。前面已經說過,滿清時期有人編字典犯諱,就被認為是大逆不道罪不容誅被砍了頭,按照法律,當然不該有如此嚴厲的懲處,但是,專制社會的法律是不確定的,一切都取決於聖意。
避諱對象
一是帝王,對當代帝王及本朝歷代皇帝之名進行避諱。如在
劉秀時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詔門聯中不許有五福臨門四字,為的是避諱順治帝福臨之名。有時甚至還要避諱皇后之名,如
呂后名雉,臣子們遇到雉要改稱野雞。
二是諱長官即下屬要諱長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諱。甚至一些驕橫的官員嚴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諱。陸游編著的《老學庵筆記》記有一故事:一個叫田登的州官不準下屬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準寫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燈三天。寫布告的小吏不敢寫燈字,改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的笑話。
三是避聖賢,主要指避至聖先師孔子和亞聖
孟子的名諱,有的朝代也避中華民族的始祖黃帝之名,有的還避
周公之名,甚至有避
老子之名的。
四是避長輩,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與別人交往時應避對方的長輩之諱,否則極為失禮。唐代詩人
李賀之父名晉,“晉”與“進”同音,故李賀一生不能舉進士。
避諱方法
古人常需避諱,他們在小心謹慎之中總結了種種避諱方法:
改字形
有的改用同(近)義字詞來代替需要避諱的字。例如漢武帝名徹,知名辯士蒯徹便改名為通。唐高宗名治,天下人便用理字替代治字。有時也可以通過增減筆畫來避諱。例如邱姓先人本姓丘,但是孔夫子名丘,為避諱便加了一個耳朵。
缺筆法
當遇到要避諱的字時,在該字上少寫一筆。 從宋代開始都要避丘字,寫時往往要省去一筆。
改字法
遇到要避諱的字時使用其他別字代替。
空字法
遇到要避諱的字時不填寫。
改字音
例如,
秦始皇名政,所以“
正月”的“正”要讀作
陰平(
一聲)。有的以“某”字代讀,讀到應避諱的字時改讀“某”。
比如:
陰曆一月古時本來又叫“政月”,這是因為古代的皇帝都要在一年的第一個月里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並決定一年的政事。到了秦朝,由於秦始皇一月出生,取名“贏政”,就把“政月”改為“正月”。“正月”的“正”不再讀
四聲而讀作
一聲了。
呂后名雉,當時文書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雞”二字代替。
漢文帝名叫
劉恆,於是把姮[héng]娥改名“
嫦娥”,把恆山改為“
常山”。
漢武帝名叫
劉徹,韓信有個謀士,乃秦末知名辯士叫蒯徹,史書上就改稱
蒯徹為“
蒯通”。
唐太宗叫
李世民,就把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為“
戶部”。
宋仁宗名
趙禎,蒸包子蒸饅頭的“蒸”字就得改為“炊”字。
避諱笑話
因為避諱而鬧的笑話:
五代時有個
馮道,歷朝為相,有一次,他命一個門客講《道德經》,門客想到書中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連犯馮道的忌,於是就把第一句念作“不敢說,可不敢說,非常不敢說”。
傳說有個叫賈良臣的人,要求家人對自己的名字必須嚴格避諱。他的兒子很乖巧,一天讀到《孟子》里“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就大聲朗誦道:“今之所謂爹爹,古之所謂民賊也。”氣得他老頭子乾瞪眼。有個學生在私塾里讀書,因他父親名谷,每遇到“谷”字時,也都要改讀為“爹”。如讀到《管子·牧民》“積於不涸之倉者,務五穀也”,“五穀”念成“五爹”。讀到劉禹錫《上杜司徒書》“百穀之仰膏雨”,“百穀”念成“百爹”。同窗聽了,取笑他道:“你一會兒‘五爹’,一會兒‘百爹’,到底有多少個爹啊?”
更為有趣的是,古代
常州每年元宵要大放花燈,以示歌舞昇平。有一任太守名田登,其名與“燈”字諧音,為避此諱,只得將元宵前夕的告示寫成“本州照例放火三天”。結果,老百姓譏之曰:“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機智避諱
迂腐地堅持避諱固然鬧了不少笑話,不過,巧妙地避諱,也能顯示出一個人的機智。有這樣一則笑話,有一個名叫阿九的老頭子外出趕集去了,恰好有一個自稱阿九叔的人登門討債,兒媳婦對他說:“我公公趕集去了,你有什麼事對我說吧。”那人說:“阿九伯欠我九百九十九兩銀子,叫他
九月九日送到我家裡,我名叫阿九叔,住在九里灣。” 阿九伯回來後,聰明的兒媳婦巧妙地避開了公公的名字中的“九”,說道:“剛才有人來找您老人家,不知他是四五叔,還是三六伯,他說公公欠他一千少一兩銀子,叫你
重陽節那天,送到他家裡,他住在八里灣過去,十里灣過來。”公公聽明白了兒媳婦的話意,逢人就夸自己的兒媳婦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