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5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
- 頒布時間:2004年09月25日
- 實施時間:2004年11月01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2004年9月25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2004年9月25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鼓勵見義勇為行為,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
第十九條 見義勇為人員獎勵金標準由國家有關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確定。見義勇為人員所得獎勵金或者獎品,免徵個人所得稅。第二十條 對擬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應當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七日。因涉及國家秘密、保護見義勇為人員人身安全等特殊情況需要保密的,可以不予公示。第四章 權益保護 第二十一條 對...
因參戰傷亡的民兵、民工的撫恤,無工作單位見義勇為傷殘人員和因參加軍事演習、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勤務傷亡的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以及其他無工作單位人員的撫恤,參照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1991年9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 《吉林省軍人撫恤...
1.見義勇為犧牲補助金至少50萬 2013年11月27日,記者獲悉,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七部門制定的《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基本生活、醫療、入學、就業、住房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尤其是明確了見義勇為死亡人員撫恤補助政策。我省曾在1998年出台《河南省...
6.對見義勇為模範本人或子女的照顧按照省人大《吉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對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及其子女在升學中給予加分照顧,革命烈士子女降20分錄取;獲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人員及其子女降10分錄取。上述獎勵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兩項以上,取最高值項...
我受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委託,現就《內蒙古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作如下說明:一、制定條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弘揚、倡導見義勇為精神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見義勇為不同於一般的做好人好事,多數是同違法犯罪...
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10月23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9年5月20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第一條 為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社會和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見義勇為,是指在法定職責、法定義務、約定義務之外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涉嫌犯罪的行為或者實施搶險、救災、救人的行為。...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弘揚社會正氣,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第三條 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應當公開、公平、公正、及時,堅持...
《廣西壯族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0年9月22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申報確認 第三章 獎勵實施 第四章 權益保護 第五章 經費保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本區公民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外見義勇為的,參照本條例予以獎勵和保護。第三條 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工作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相關機構實施。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教育、司法、綜治辦、...
第四條 對見義勇為人員實行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 本條例由市、縣(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市、縣(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負責具體工作。公安、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財政、人事、教育、工商、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第六條 機關...
修訂的條例 《遼寧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已由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13年8月2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本條例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8月2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弘揚社會正氣,鼓勵和支持見義勇為行為,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
長治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人員,是指非因法定職責、法定或約定義務,為保護國家利益、集體...
本辦法所稱的見義勇為,是指個人為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制止違法犯罪、協助有關機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以及搶險救災的行為。第三條 (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本市範圍內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和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保護。法律法規對見義勇為人員已有獎勵和保護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條 ...
《重慶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是重慶市政府為鼓勵見義勇為而頒布的法規。2021年3月31日,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重慶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發展歷史 2021年3月31日,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重慶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明確市、區縣兩級...
2004年9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 2023年10月26日,南寧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南寧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簡介 (2004年9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弘揚社會正氣,...
人民警察、武裝警察、現役軍人和其他公職安全保衛人員,在非執行公務時的見義勇為行為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實行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 為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依法設立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第五條 市...
該檔案由遼寧省人民政府頒布,共二十四條。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67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67號 第一條 為弘揚社會正氣,褒揚在維護社會治安中挺身而出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的見義勇為人員,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持社會穩定,根據《遼寧省獎勵和保護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
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為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定製的。發布信息 檔案全文 (2011年7月28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弘揚社會正氣,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的人身、財產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
《武漢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是為了鼓勵見義勇為,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弘揚社會正氣,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而制定的條例。2015年7月22日,《武漢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由武漢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15年9月23日,湖北省第十二...
《山西省見義勇為人員保護和獎勵條例》於2006年5月26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詳細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人員,弘揚社會正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人員,是指非因法定職責,為保護國家利益、...
《太原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是1995年12月22日太原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1996年1月19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的地方法規。第一條 為弘揚和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扶持社會正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戶籍不在本市的見義勇為人員申請積分制入戶、子女入學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加分。第二十六條 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庭,符合城鄉低保、城市社會福利機構供養、農村五保供養、孤兒保障及城鄉醫療救助等條件的,市、區人民政府,橫琴新區和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安排。第四章 權益保護 第二十七條 對不...
武漢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 (1997年11月20日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6次會議通過,1998年1月10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2次會議批准;根據2010年9月15日武漢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次會議通過、2010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
《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於2000年4月21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弘揚社會正氣,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為保護...
《廣州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由廣州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制定,頒布時間為1998年7月28日,經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1998年7月29日批准,並予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弘揚社會正氣,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獎勵...
《遼寧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經2013年8月2日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次會議通過,2013年8月2日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4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申報確認、表彰獎勵、權益保護、經費保障、法律責任、附則7章41條,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1991年11月30日遼寧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
負責指導、監督所屬縣(市)、區對《吉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的貫徹實施;負責對所屬縣(市)、區確認見義勇為有異議的,進行再次確認;負責本市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宣傳;組織宣傳、表彰關心支持見義勇為事業的單位和個人;負責對犧牲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屬和傷殘的見義勇為人員給予慰問撫恤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