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廳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特向社會公布吉林省民政廳2008年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由基本工作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一、基本工作情況
(一)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構
  1.領導體制。根據省政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機構體系的要求,成立了以廳黨組書記、廳長張晶任組長,副廳長潘占學、監察專員王愛平任副組長,廳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省民政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檢查廳機關和各市、縣(市、區)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切實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力量。
  2.工作機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廳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主任由副廳長潘占學兼任,副主任由廳辦公室主任、紀檢監察室主任、政策法規處處長、人事教育處處長擔任。廳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是本處(室)、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第一責任人,並指定1名政府信息公開員,負責本處(室)、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3.人員配置。抽調2名同志專職負責廳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全廳19個處(室)和17個事業單位各指定1名同志兼任信息公開員,及時上報各類信息。
(二)科學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
  根據省政府政務公開辦的統一要求,結合民政工作實際,在2007年12月份編制吉林省民政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的基礎上,2008上半年對公開指南及網上公開事項進行了修訂和完善,全面系統地清理、逐條逐項地梳理本單位的信息資源,按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的編建任務。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
  省民政廳始終把制度建設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圍繞工作落實、監督考評、責任追究等方面建章立制,制定下發了《省民政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省民政廳政務公開制度》和《省民政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等檔案,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明確和規範,推進了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數量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省民政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53條,其中,在省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公布171條。
(二)公開的內容
  在省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公布171條中,從業務角度劃分,政策法規類信息70條,占40.94%;規劃計畫類信息18條,占10.53%;業務管理類信息75條,43.86%;其他信息類8條,占4.68%;
  在省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公布171條,從與民眾密切關係角度劃分,規範性檔案類信息31條,占18.13%;規劃、計畫和完成情況的信息18條,占10.53%;與公眾密切相關事項類信息26條,占15.21%;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類信息4條,占2.34%;其他類信息92條,占53.81%。
(三)公開的形式
  1.網上公開。通過省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主動公開信息171條,通過省民政廳入口網站主動公開信息482條。同時,啟動網上信訪和線上諮詢業務,2008年受理網上信訪99件,線上諮詢329件。
  2.開通覆蓋全省的民政便民服務熱線。凡是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民政各項政策和辦理服務程式、指南、聯繫方式等,就可得到滿意的答覆,既方便民眾查詢和諮詢民政業務,也為民眾辦實事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通道。2008年,全省累計答覆民眾諮詢78193件,其中省民政廳638件。
  3.繼續與省人民廣播電台開展民政走進直播間活動,2008年廳領導和各業務處室主要負責人15人次走進直播節目,第一時間傾聽民眾呼聲,向民眾宣傳民政政策,實時解答民眾提出的問題,聽取民眾的建議和意見。
  4. 充分發揮《民情》雜誌作為全省社會各界及時了解民政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了我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和諧社區建設、農村福利中心建設、殯葬管理體制改革、雙擁共建、慈善捐助等方面新政策、新成果和新經驗,全年出版24期。
  5.舉行新聞發布會。2008年省民政廳單獨舉行新聞發布會1次,與勞動、財政等部門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1次。面對省內外各主流媒體,主要公開城鄉低保標準、醫療救助、農村困難戶泥草房改造等涉及民生重點工作的進展和完成情況。
(四)公開的及時性
  省民政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均在檔案信息生成20日之內,通過省政府入口網站和省民政廳入口網站對外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8年未收到依申請公開申請事項。
四、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08年無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
  2008年未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費用。
2008年,省民政廳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與形勢發展及省政府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個別處(室)、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到位;個別單位存在公開不及時的問題;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管理考核還不健全等。
  2009年,省民政廳將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密結合民政工作實際,以困難民眾需求為導向,進一步加強領導,突出重點,創新形式,健全機制,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發展。具體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進一步細化、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根據形勢發展和工作需要隨時修正。
  二是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建設服務型政府,打造“陽光民政”的有效形式,樹立主動服務的意識,主動開展工作,切實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三是進一步強化責任,各處室、單位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政府作息公開員要及時上報主動公開的信息,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有力,確保工作健康有序運行。
  四是進一步拓展公開形式,加強省民政廳入口網站建設,強化政府網站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支撐。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在主要辦公地點和服務視窗設立民政信息索取點、公告欄以及電子查詢觸控螢幕等服務設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