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通知

2010年新學期即將開學,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的總體要求,高度重視、精心謀劃並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做好新學期開學及全年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確保全省學校持續安全穩定。為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全省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吉教安字〔2010〕1號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教育局,各高等學校,廳直屬各學校:
一、突出預防為主,著力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一)要切實加強安全教育。全省各級各類學校要繼續推進安全教育進課堂,要在師資、教材、內容、課時等環節切實加以落實。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及氣候變化特點等,在新學期開學初普遍開展一次全面、認真的安全教育,要將法制、紀律教育和安全知識教育有效結合起來。充分利用校內廣播、板報、掛圖等宣傳媒體,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防火、防盜、防擁擠踩踏等安全知識以及預防洪水、土石流、雷電、地震等自然災害的安全常識教育。要結合季節轉換的實際,教育廣大學生不要到江河、水庫等冰面上行走、玩耍,以免冰面破裂,發生溺水事故。要大力宣傳防火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火災自救逃生知識。對於使用燃煤取暖的農村寄宿制學校,在燃煤設備沒有停止使用之前,必須一絲不苟地做好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高等學校要大力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導,引導學生積極面對,妥善處理學習、生活、就業及情感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堅決防止因個人情緒失控而發生的自殘、自殺和傷人、殺人等惡性事件。
(二)要全面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在新學期開學後集中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嚴防擁堵、踩踏、火災等事故的發生。重點檢查: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方面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鍋爐、燃氣、電氣、體育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安全使用、維護情況;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設施的情況;實驗室、禮堂、游泳池、學生宿舍,特別是租用的學生宿舍和底層商用學生宿舍等人員聚集的重要場所安全防範情況;學校班車及校園、校園門前等交通安全情況;學校衛生設施、餐飲設施的管理情況;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制是否健全;校園周邊環境及治安狀況等等。檢查要覆蓋學校每一個部位,不留死角,對於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登記造冊,建立台帳,並立即整改,對於暫時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應急預案,並明確責任人及整改時限。排查以自查為主,省教育廳將視情況進行抽查。
(三)要對學校穩定工作進行全面排查。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在開學初和全國“兩會”前集中開展一次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要防範境內外敵對勢力在“兩會”等敏感時期進行反動宣傳活動和對教育電視、遠程教育傳輸系統及校園網路的攻擊和破壞。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要切實加強網路監控,對於各大網站、貼吧上的有害信息要及時發現並採取有效措施,特別是對有害信息要重點防控、及時封堵,把不利影響降到最低。要積極開展健康向上的網上互動交流,加強網上輿論引導,及時發現並妥善解決廣大師生關心的切身利益問題。
二、加強監督管理,繼續強化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一)進一步嚴肅安全穩定工作信息月報制度。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各高等學校、廳直屬各學校要按要求在每月10日前,及時準確報送上月安全穩定工作情況,遇有敏感時期和特殊情況,要按照上級要求認真執行。安全穩定工作信息月報的報送是一項綜合性工作,要體現本單位安全穩定工作總體情況,原則上要求由學校綜合部門完成。從3月份開始,省教育廳將對信息報送情況適時進行通報。
(二)加強安全穩定督導檢查工作。從3月份開始,省教育廳將不定期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抽查。將採取不打招呼,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檢查督導並隨時對有關情況進行通報,進一步促進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集中整治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省教育廳將聯合省綜治辦和省公安廳等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部門對全省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進行集中整治,具體方案另行下發。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也要積極摸清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的底數,掌握情況並積極配合當地綜治部門共同搞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四)建立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通報制度。從3月份開始,省教育廳將不定期抽查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情況,並適時進行通報,對工作積極主動、成績突出的單位進行表揚,對工作不到位的單位提出批評,並視情況將結果通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及政府,對工作確實存在問題的單位,建議給予相應處理。
(五)組織進行專項安全檢查。省教育廳將依據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校車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各級各類學校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督導,進一步促進工作落實。
三、嚴格落實責任,完善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
(一)認真落實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責任主體,健全覆蓋所有工作環節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黨政一把手是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負總責。其他領導幹部都要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對所主管部門負有安全穩定監管責任。要建立健全從上至下的安全穩定工作責任體系,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安全工作責任要落實到每一個環節,每一個部位,每一個人,形成從學校領導到院系輔導員及班主任對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
(二)召開一次領導班子專題會議。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於3月底前,利用開學初這一節點,召開一次領導班子會議。專題研究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分析研判學校安全穩定形勢,提出工作思路,研究、解決具體問題。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或有會議記錄。會議及落實情況,要在4月份安全穩定工作月報中有所體現。
(三)認真研究修訂學校安全穩定應急預案。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當前實際情況,按照“體現系統性、注重規範性、突出操作性”的原則,認真研究修訂一次《學校安全穩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時研究制定各類專項應急預案並組織預案演練。特別是學校組織的運動會、參觀考察、社會實踐等大型活動,要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同時制定相應安全應急預案,做到嚴密組織、精心安排,把安全工作貫穿於活動的全過程。省教育廳將結合教育部開展的“安全教育日”活動統一組織一次全省學校的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全省各級各類學校也可根據自身實際自行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使廣大師生切實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四)進一步完善安全穩定工作快速反應機制。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穩定工作快速反應機制及信息報送系統,要對安全穩定信息員進行嚴格把關,切實把素質高、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到信息員隊伍。各單位、各學校要對信息員進行重新調整確認。一旦出現學校安全穩定事故,要及時、準確按要求報送,不得出現遲報、漏報、瞞報等情況。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重大,責任重於泰山。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重視、紮實工作,切實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抓緊、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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