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廳、吉林省建設廳關於做好學校 發文單位:吉林省教育廳 吉林省建設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關於做好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文單位:吉林省教育廳 吉林省建設廳
- 文 號:吉教聯字[2008]36號
- 發布日期:2008-7-4
- 執行日期:2008-7-4
文 號:吉教聯字[2008]36號
發布日期:2008-7-4
執行日期:2008-7-4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縣(市)教育局、建委(建設局),各普通高等學校:
2008年5月12日,我國四川省汶川縣發生了芮氏8.0級強烈地震,造成極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震區學校損失慘重。為了提高我省各級各類學校校舍抗震減災能力,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安全,經省政府同意,在全省範圍內對各級各類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統籌領導
各地、各高校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從構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的高度出發,始終把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落實國家教育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的《關於做好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教發(2008)19號)精神,進一步提高對校舍安全重要性的認識,要以健全制度、落實責任為核心,切實加強統籌領導。省政府成立由陳曉光副省長任組長的全省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廳盧連大廳長兼任,具體負責對各地、各高校排查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各地、各高校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負責,投入專項經費,把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抓緊制定《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實施方案》,本著“業主單位負責,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儘快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建立有效工作協調機制,全力推進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
二、明確檢查重點,深入開展排查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國家、省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結合當地抗震設防要求,組織各級各類學校(含幼稚園、教學點,下同)對教學樓、圖書館、體育館、禮堂、學生宿舍、食堂、廁所、浴室等人群密集場所及公共建築設施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通過查閱檔案和實地踏勘等方式對每棟建築物、構築物等設施進行逐項檢查,特別是要將2001年以前建設的磚混結構的學校校舍以及樓板是預製樓板的校舍,作為此次排查工作的重點。重點檢查建築物基礎形式、結構形式以及是否按國家規定抗震設防烈度進行設防等情況。各地、各高校要如實填寫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情況表,針對排查出的問題要逐校逐棟建立資料庫。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並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抗震鑑定,根據鑑定結果制定出抗震加固方案,及時改造加固。各級教育、建設行政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籌協調、科學安排,確保此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取得實效。
三、編制應急預案,提高地震應急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要加強抗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經常性的科普宣講活動。要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科學編制、修訂地震應急預案,突出以人為本,要以減少人員傷亡作為應急工作的核心,落實好應急防範措施,明確應急工作程式、管理職責和協調聯動機制,做到臨震不亂、決策科學、行動迅速、處置有力。要加強地震應急預案和應急工作檢查,加強應急培訓,適時組織地震應急演習,檢驗反應能力,力爭使地震應急預案更加科學、實用,增強各級各類學校綜合防禦能力。
此次排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地、各高校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計畫,重在抓落實。務必做到責任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於8月22日前,由市州、縣(市)教育、建設行政部門將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調查表及改造加固方案,形成書面報告(附調查表和匯總表,電子表式及填報要求請登錄吉林省教育信息網下載)報省教育廳和建設廳。各普通高等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整治情況直接報省教育廳和建設廳。省教育廳、建設廳將適時檢查本通知落實情況,如有因排查、整改工作不落實,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吉林省教育廳
吉林省建設廳
二00八年七月四日
附屬檔案1: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調查表(略)
附屬檔案2:分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匯總表(略)
附屬檔案3: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情況匯總表(略)
附屬檔案4:行政區劃代碼及名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