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徵收農村學校教育事業費附加暫行辦法》是吉林省人民政府1986年11月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徵收農村學校教育事業費附加暫行辦法
- 外文名:Jilin province collects rural school education service fee to add interim measure
- 印發日期:1986年11月8日
《吉林省徵收農村學校教育事業費附加暫行辦法》是吉林省人民政府1986年11月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吉林省徵收農村學校教育事業費附加暫行辦法》是吉林省人民政府1986年11月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三個增長"的規定,逐年提高對教育的經費投入水平,優先保證農村中國小有穩定的...鄉人民政府要繼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做好農村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用於...
第二條凡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國務院關於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國發〔1984〕174號文)的規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單位外...
第二條凡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國務院關於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國發[1984]174號文)的規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單位外,...
第一條 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提高我市農村人口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吉林省義務教育條例》的有關規定,...
《安徽省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徵收管理暫行辦法》是安徽省政府在1987年08月24日為做好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徵收、管理工作,加快發展農村教育事業而制定的地方法規。...
第二條 凡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國務院關於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國發〔1984〕174號文)的規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單位外...
一、全省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徵收範圍應包括農、林、牧、副、漁以及鄉鎮企業、服務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的收入。徵收教育事業費附加,可以按銷售收入或其他適當辦法...
第二條凡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國務院關於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國發〔1984〕174號文)的規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單位外...
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是指由鄉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徵收的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為了充分調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各種社會力量辦學的積極性,逐步解決我國農村辦學條件...
《陝西省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徵收暫行辦法》是陝西省人民政府1989年3月2日發布的辦法。...
【發布單位】82102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85-11-04 【生效日期】1985-11-0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四川省徵收農村教育費附加...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3月10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村徵收教育事業費附加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國務院關於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 (國發[1984]174號文) 的規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單位外,都應當按照該規定繳納教育費附加...
教育事業費附加是中國的鄉人民政府向農業、鄉鎮企業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徵收的教育資金。為充分調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辦學的積極性,開闢多種渠道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
第四條徵收辦法。農村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由縣、區人民政府根據鄉(鎮)村的具體情況,協調本縣、區財、稅、工商、糧食部門,把徵收工作落實。徵收的教育費附加在當地...